关于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招标项目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关于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招标项目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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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00********

公告开始时间:2024-08-30 公告结束时间:2024-09-02

本 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A331*****00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玉城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玉环市汽摩园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期改造提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1 浙江铭翔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12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 浙江铭翔建设有限公司 洪凌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 浙江铭翔建设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林春阳

  • 联系电话:136*****266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

  •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

  • 联 系 人:林春阳

  • 电 话:136*****266

  • 电子邮件:*********@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玉环市泰安路上段大厦3号楼2702室

  • 联 系 人:沈先生

  • 电 话:133*****997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改造 水环境整治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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