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天顶街道临时性劳务、机械车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天顶街道临时性劳务、机械车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天顶街道临时性劳务、机械(车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1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宏武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顶街道临时性劳务、机械(车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1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货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农用(平板)自卸汽车,载货重量8t 600 ******
2 拖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平板拖车,载货重量20t 200 ******
3 叉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叉式起重机,提升重量6t 100 *****
4 铲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临工L953,斗容量2.8立方米 100 *****
5 工具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载货汽车,装载重量2t 200 *****
6 环卫专用车辆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载货汽车,装载重量7吨 100 *****
7 洒水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罐容量(L)4000中型 100 *****
8 氧割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氧割设备+氧气瓶12L+乙炔瓶10L 150 *****
9 风炮机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手持式内燃凿岩机 YN-27C,含机上操作人工 50 *****
10 挖机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PC60型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斗容量0.3m3 150 ******
11 挖机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PC120型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斗容量0.5m3 200 ******
12 挖机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PC200型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斗容量1.2m3 280 ******
13 吊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16吨 80 ******
14 吊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25吨 120 ******
15 吊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32吨 200 ******
16 升降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高度24m 50 *****
17 围挡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新型装配式围挡(B类) 1000 1980
18 围挡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类围挡(水马) 1000 910
19 铺绿网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6针盖土扁丝网 ***** *****
20 铺草皮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满铺马尼拉草皮 1800 *****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捌拾肆万叁仟贰佰零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顶街道临时性劳务、机械(车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捌拾肆万叁仟贰佰零陆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8-23 —— 2025-08-22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含:车辆及其他机械租赁服务(货车、拖车、叉车、铲车、挖机、吊车、升降车等);防尘复绿(洒水车洒水、铺绿网、铺草皮);交通疏导及安全文明(安装路障石球、搭设围挡、摆放水马等);场地清地及垃圾外运(菜地、棚子等集中清理,垃圾外运); 劳务用工;其他零星材料费等。服务期一年。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劳务、车辆、机械等设备做到随叫随到,做好应急项目处置。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确定劳务人员数量、设备(类别、数量)及操作人员、材料等,中标人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乙方须为其派出的服务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到岗到位,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作业人员劳动工资、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乙方与其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发生的所有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6、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乙方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被偷(盗)、损坏等),停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8、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卸区,不得随便乱卸造成二次污染,同时按要求的时间、路线进行拖运。

9、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性能良好。保证各类劳务用工车辆、机械设备的驾驶员证照齐全,达标上岗,不得疲劳驾驶,饮酒驾驶。

10、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接受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双重领导与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派出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的管理,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11、技术支持: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2、响应时间:1)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1 小时响应,2 小时到达现场。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按实计量按月进行付款。每月根据实际用工数量付款一次,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安排付款(不支付利息,且须提供等额合法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湖南宏武建设有限公司:800*****9602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服务及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省市标准,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不符合质量部分的款项,并由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或服务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认真开展合同履约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单位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所租赁设备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2、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3、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乙方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相应承诺格式自拟。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及时与采购人对接,经确认后方可进行。

5、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乙方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苗林类种植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7、乙方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乙方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9、乙方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拿一次性消耗品回家等情况,以及在施工期间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0、如所有中标单位在合同周期内,均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委托要求,采购人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提前终止项目合同。

11、乙方执行标的清单上限价格,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2、全年发生的采购金额由三家中标单位进行分配,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分配40%业务量,排名二、三名的分配30%业务量。考虑到实际采购金额无法做到绝对的平均,分配的工作量或结算金额会有10%左右的误差。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约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协议所载地址(包括电子邮箱地址,下同)、联系电话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之送达。任何一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上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向另一方发送法律文书,因上述联系地址等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视接收方于发出之日起第七个自然日为成功接收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视接收方于电子邮件成功进入其数据电文接收系统之日为成功接受日),接收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44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柏家塘小区A31栋301号房
法定代表人: 席文诗 法定代表人: 陈满成
委托代理人: 王荟金 委托代理人: 陈宏武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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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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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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