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采购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采购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采购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6:0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董丽娟、王金安、尚文静(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8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晓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采购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2024-D-009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发布来源: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 一、项目编号:TJBH-2024-D-0096 二、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采购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董丽娟、王金安、尚文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 地址:天津市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萌 电 话:02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单一来源文件 确认版 .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采购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华一路社区社区服务中心房屋外(不含门前三包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公共能耗等公共物业服务,华一路社区社区服务中心房屋内(含门前三包区域)自用部分环境卫生、秩序维护、日常维修及前台服务等社区服务中心使用部分物业服务,环境管理服务及绿植养护,秩序服务,前台管理员,项目经理等服务。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由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产权单位为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第四社区中心项目已在项目前期由产权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招标方式确定天津生态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为服务单位,天津生态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为项目产权单位委托的项目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整体服务,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该物业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津生态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工作部提供华一路(第四)社区邻里中心物业服务。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30日 |
标签: 物业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