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projectId": "3e8db*****e0656b822-6fbf", "content":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3-******-*****-001-02

二、合同名称: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3-******-*****

四、项目名称: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胜利南路36号

联系方式:155*****700

供应商(乙方):鞍山众贩优享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双台路8甲号

联系方式:139*****3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方的各项要求,满足采购方的各项服务要求。1、肉蛋类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提交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2、我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我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我公司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应即拒收;我公司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4、我公司必须按照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我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5、我公司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我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7、我公司对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检测,不合格率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65,981.00元

合同金额:965,981.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

标签: 机关食堂 食材供应 民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