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州市五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州市五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0591-********
供应商(乙方):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1号
联系方式:133*****06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福州市五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 1(项) | ¥747,000.00 | ¥747,000.00 | (一)概述 为落实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工作要求,对福州市五城区居民日常生活及企事业单位日常办公产生的有害垃圾提供收运、处置服务,合同期二年。 (二)要求 1、收运范围: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所有街道(乡、镇)。 2、主要工作内容:每月从福州市五城区各街道(乡、镇)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收集有害垃圾,运输至自身危险废物处置场,对有害垃圾进行分拣贮存,并根据危险废物类别进行无害化处置。 3、设施要求: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具备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所需的设施,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车辆要求: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配备危险货物运输车作为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辆,车辆厢体密闭,安装车载定位系统,车身喷涂“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字样及有害垃圾分类标识。 |
合同金额: 74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8日至2026年08月07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08月08日
2024年08月30日
无
合同附件: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8月30日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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