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0194破1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4吉0194破1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吉林省翰思童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4)翰思破管字第015号
2024年7月29日,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吉019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李丽娜对吉林省翰思童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翰思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为吉林省翰思童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2024年8月30日下午13:30分,经净月区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了翰思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根据本次网络会议后台数据统计,截止投票通道关闭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25家,合计持有债权总额518,757.52元,全部线上参会,可以对本次会议提出的议案进行有效表决。
截止到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2024年8月30日17:00时),针对本次会议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管理人报酬方案》
表决同意的共22票,占参与投票且有表决权人数的100%,已超过半数,表决同意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为489,625.64元,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4.38%,已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该表决事项通过。
2.《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意见》
表决同意的共22票,占参与投票且有表决权人数的100%,已超过半数,表决同意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为489,625.64元,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4.38%,已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该表决事项通过。
3.《关于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报告》
表决同意的共22票,占参与投票且有表决权人数的100%,已超过半数,表决同意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为489,625.64元,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4.38%,已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该表决事项通过。
以上表决结果,特此报告。
吉林省翰思童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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