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州区普通公路及城市道路检测类项目第3标段合同

2024年通州区普通公路及城市道路检测类项目第3标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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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州区普通公路及城市道路检测类项目(第3标段)

协议书

委托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受托人: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中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2024年通州区普通公路及城市道路检测类项目(第3标段)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年限:1461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项目检测以项目实际开工、交竣工时间为准)。

二、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石小路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西起京津公路,东至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全长4.7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武窑桥位于城市副中心东南部,西起京塘路,上跨北运河,东至北运河左堤路,全长约 605米 ,双向四车道,主桥采用钢箱梁结构。

服务范围:主要检测内容包括通州区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过程验收检测、武窑桥改建工程竣工检测。

三、中标价:******.00元。

四、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在检测工作全部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经甲方对检测报告的质量和深度进行评审。乙方依据意见予以补充完善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承诺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有关规定审批后,视财政资金批复使用情况,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违约责任:

1、受托人必须履行各具体项目的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否则将终止受托人在的入围权限。

2、受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该项目的委托,并取消受托人在入围权限。

六、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 月 22 日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叁份,受托人叁份。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列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检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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