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中标结果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中标结果
1、采购单位名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吕梁市龙凤南大街189号
联系人:刘晓斌
联系电话:155*****165
2、集中采购机构: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龙凤南大街189号
项目负责人:任小梅
联系电话:****-*******
3、成交标的名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4、开标时间:2016年9月5日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30日
6、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7、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高文莲(组长) 刘正东李瑞强 王伟王亚琴 刘建国 刘学田
特此公告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9月5日
附件一
分项报价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升级
1
项
300000元
300000元
无
综合管理系统
1
套
150000元
150000元
无
电子交易系统
1
套
*******元
*******元
无
电子监督系统
1
套
250000元
250000元
无
电子开评标系统
1
套
450000元
450000元
无
信息交换系统
1
套
150000元
150000元
无
公共资源交易移动服务平台
1
套
100000元
100000元
无
后台管理系统
1
套
100000元
100000元
无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就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
一、项目编号:LZC********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服务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 8月30日起至2016年9月1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离石新汽车站往北200米)
3、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15时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 5日下午15时
3、开标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189号
联 系 人:刘晓斌
联系电话:155*****165
集采机构: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小梅 杨云鹏
财务科联系人:李婵婵 电 话:****-*******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本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四级以上(含四级);
★2、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公共资源交易类产品著作权资质。
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原件,则按无效标书对待。
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4
谈判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据;
8、★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1、前述加★项须带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5
谈判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报价函(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3、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的复印件);
4、★售后服务承诺(自行设计);
5、★技术参数偏离表;
6、★谈判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7、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和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材料;
6
投标保
证金金额
人民币6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缴纳,否则投标无效。
7
要求项目完成时间
2016年9月25日前完成招标内容要求的全部开发和部署工作,完成涉及系统的改造及升级工作,完成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完成对接。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6份
9
投标
有效期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注:本表内容与谈判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谈判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谈判文件参加谈判,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投标报价的服务机构。
2.4 “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本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 合格谈判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机构。
3.2 谈判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服务机构。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服务的服务机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
3.4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
4. 谈判费用
谈判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谈判人,联系方式以谈判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采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内容
6.1谈判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第五部分 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2 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谈判人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向谈判小组进行了解。
6.3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及依法成立的谈判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及谈判小组解释为准。
6.4 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人均具有约束力。
7.4 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集采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报价人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有格式的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形式。封面“响应文件”使用初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其它文字使用三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字体;表格内容使用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4 保证金
9.4.1 谈判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电汇,不接受承兑汇票、转账支票。
单位全称: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帐号:140*****1464
9.4.2 未按以上第9.4.1条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9.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按本次采购活动规定签定合同或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变罚金。
9.4.4 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退还。
9.5 谈判报价
9.5.1 所有的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 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报价为项目完成的全部费用(包括税金以及与其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作为本次谈判的第一轮报价。
9.5.3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税金以及与其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谈判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3 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10.4 报价一览表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谈判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谈判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7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谈判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内容、服务的人员、项目完成的时间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1.2 谈判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1.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11.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谈判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谈判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谈判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人全称,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并加盖谈判人公章。
12.2 如果谈判人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集采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1 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
13.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谈判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签到
14.1 参加谈判的谈判人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在服务机构签到表中签到并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14.2谈判人应按集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
五、谈判采购程序
15. 成立谈判小组
15.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7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 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谈判事务,提出经谈判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5.3 谈判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
16. 响应文件审查
16.1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6.2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对每个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服务机构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6.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3.1 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3.2 谈判小组要求谈判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谈判人。
17.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
17.1 谈判小组按照第16.1条对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谈判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17.2 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18.谈判
18.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18.2 谈判的顺序,按照参加谈判的谈判人签到的顺序进行。
18.3 谈判内容包括服务方案、价格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谈判人就某些谈判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 谈判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5 谈判过程中,谈判人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6 谈判小组要对与每个谈判人的谈判内容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做出书面记录,谈判结束后,谈判人代表应在谈判纪要上签字确认。
18.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集采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谈判的谈判人的保证金。
19. 最后报价
19.1 谈判结束后,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人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谈判小组(将报价单放入信封并封口,视为密封),最后报价是谈判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9.2 谈判人最后报价按照谈判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1 谈判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的规定,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20.2 谈判小组组长根据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21.评审复核
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2. 谈判保密
22.1 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人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2 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谈判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谈判现场的任何资料。
六、签订合同
23. 成交通知
23.1 成交服务机构确定后,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服务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服务机构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 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谈判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服务机构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2 成交服务机构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4.3 成交服务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两份送集采机构存档。
七、保密
25. 保密
谈判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八、询问和质疑
26. 询问
36.1谈判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26.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7. 质疑
27.1 谈判人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谈判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谈判文件之日。
27.3 谈判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7.4 谈判人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7.5 谈判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7.6 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谈判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一、建设工期要求
1、2016年9月25日前完成招标内容要求的全部开发和部署工作,完成涉及系统的改造及升级工作,完成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2、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完成对接。
二、售后服务要求
本平台要求提供三年免费维护,维护期间要求平台在上线运行一年内提供2人及以上的驻场服务,一年后提供1人及以上驻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系统日常维护、系统缺陷修复、机房维护、业务协作等的内容。在服务期内协助完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检测认证工作。
三、现场演示要求
参与投标企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建设内容逐一进行系统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演示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对待。
第五部分 技术需求
我市于2012年建设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交易及国有产权交易等的电子化交易,成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建设的样板工程。201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为贯彻“63号文”的要求和精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5〕8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设的通知》(省政办发电[2016]14号)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业务整合、规范平台服务、提升平台效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特别是2016年6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4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的要求。公共资源交易要“全程监控……。交易平台要尽快’建起来’,电子系统尽快’联起来’,交易数据尽快’用起来’”(2016年3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指示)。
同时结合省督导组对我市交易系统建设提出的要求,我市已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无法满足相关要求,亟需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国家、省级服务系统和监督系统完全对接和数据交换,满足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打造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监管到位的交易平台。
系统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类型的“全覆盖”,交易过程的“全程电子化”,从而实现交易过程的全程监管。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暂行办法》及其数据规范要求,其中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系统要符合国家关于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规定。
二、技术要求
因我中心系统已经运行多年,积累了大量的高价值的数据,为确保数据不丢失,且在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限内保质完成工作,同时为确保中心业务运行的平滑切换,要求投标人所设计的系统架构及技术路线均与现有的系统保持一致。
本平台采用j2ee技术架构开发,采用多层B/S应用结构体系,系统部署在linux系统,已经上线内容包括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行政监督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同时,根据山西省要求,已经上线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组件,为确保与省的对接工作不中断,要求投标人与该组件进行对接,不得重新开发。
系统建设要符合“三平台分离原则”,实现,能够跨平台部署,建立定时、增量备份机制,充分考虑到未来大数据挖掘、抽取、分析等的要求。
硬件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但投标人要在中心现有机房、设备基础上,对新系统部署的机房、网络环境及设备提出合理化规划方案。
三、建设内容
吕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我中心按照“六集中”要求在,将建设一厅三网、一平台四系统。一厅指网上办事大厅,三网指信息网、政务网和移动服务网,一平台指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的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矿业交易、水利工程交易、交通运输交易、农林交易、电力工程交易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及其它交易类型的电子化交易。四系统指综合管理系统、电子监督系统、信息交换系统及电子开评标系统。
(一)、 公共服务系统升级
在现有系统架构基础上,对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网,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服务;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向交易主体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和制度、政策、流程等的学习服务;建设数据服务系统,与国家级、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服务。
(二)、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升级改造
在现有系统架构基础上,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要求,改造现有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三)、 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建设包括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国土矿产交易系统、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通运输工程交易系统、农林交易系统、电力工程交易系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系统等的电子交易系统。
(四)、 建设电子开评标系统
建设电子开评标系统,实现电子化开标、电子化评审、计算机辅助评标等功能;实现远程开标;集成数字证书,实现开标、评标过程的全程无纸化。
(五)、 建设电子监督系统
建设电子监督系统,实现对交易过程的全程电子化监督;向行业监督部门提供监督通道;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督服务。
(六)、 建设综合管理系统
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体统一管理、项目统一进场、保证金统一缴退、场地统一预约、信息统一发布、统一的合同管理、统一专家代理抽取及档案的统一管理。
(七)、 建设移动服务平台
向社会公众、交易主体、行业监督人员提供移动服务、移动交易和移动办公等的服务。
第二部分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需求
一、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升级
(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业务的统一网上服务窗口,内容覆盖全面,结构简洁明了,作为网站的第一个页面,要让浏览者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资料,做到整洁统一、繁而不乱。向交易主体、社会公众及其他交易参与者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政务公开及市场服务。
网站管理要求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栏目(频道)和栏目结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与交易系统、监督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的相关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互。网站要求采用先进的扁平化设计,重点体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职能。
投标人要提供原有信息网的升级改造方案。确保原有信息网站可平滑进行切换。
要求对现有服务平台的数据进行迁移,并提供迁移方案。
网站建设内容包括信交易服务及政务公开、市场服务等的内容。
交易服务包括交易公告、公示及变更、澄清等信息的发布。
政务公开包括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信息、新闻动态、部门职能等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办法、流程等的公开。
市场服务指对主体的信息、信用、业绩等的市场服务信息及处罚、奖励等的公开公示,包括市场与中心的交流互动和投诉举报通道。
网站管理要求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栏目(频道)和栏目结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与交易系统、监督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的相关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互。支持使用树形结构展示和操作网站栏目结构,支持实现多层级栏目结构。提供对栏目的名称、链接地址、前台显示、文章审核、栏目类型、栏目排序、发布方式、用户访问权限等选项进行设置的功能。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底栏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对“技术支持服务部门简介”、“友情链接”和“联系我们”等全局性内容进行维护管理的功能。能够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统计,包括按照时间统计各栏目新增内容和修改内容等情况,按照用户名统计新增内容情况,对访客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等。
(二)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网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网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及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内部信息公开、数据服务及业务监督的平台,主要内容包括业务信息公开、查询检索、新闻动态、中心建设、交易直播等内容。
网站管理要求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栏目(频道)和栏目结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与交易系统、监督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的相关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互。支持使用树形结构展示和操作网站栏目结构,支持实现多层级栏目结构。提供对栏目的名称、链接地址、前台显示、文章审核、栏目类型、栏目排序、发布方式、用户访问权限等选项进行设置的功能。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底栏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三)网上办事大厅
向交易中介代理、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等的主体提供一站式的公共资源交易办理平台,实现主体注册登记、统一的项目进场、证书申领、场地预约申请、报名缴费、交易文件下载、专家中介抽取申请、交易现场、合同签订、档案借阅等的网上办事
主体注册要求实现注册、主体信息登记、主体从业申请、主体资质提交等环节。
项目进场要求实现项目登记、项目信息登记等环节。
证书申领要求实现证书申领、证书补办、证书续费、证书停用等环节。
场地预约申请要求实现主体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场所预订、退订及统计。
报名缴费要求实现所有项目的在线报名、在线缴费,可以支持电子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
标书/交易文件下载要实现各种交易的招标文件、交易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下载,要求能够准确记录交易文件下载的次数、下载用户、下载时间等信息,对于要求先报名和缴费的项目,要能够判断是否已经进行了报名或缴费。
专家中介抽取是提出申请,对抽取行业、领域、地域、时间等进行设置,完成后提交申请。如抽取完成可以反馈抽取结果。
交易现场要求实现交易主体在线参与交易过程,能够在线进行出价、查看现场直播或围观。能够实现远程开标的在线签到、解密、结果确认等功能。
交易代理还可在线申请借阅档案,如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查阅档案。并可控制是否允许申请人下载文件。
二、综合管理系统
综合管理系统主要是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统一的资源管理和中心人员的业务整合、资源整合和协同办公,主要包括主体统一管理、统一项目报名、场地统一预约、保证金统一收缴退、专家统一抽取、档案统一管理、合同统一打印等功能。
(一)主体管理系统
主体管理是对参与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进行统一管理和共享,包括基本信息和其它扩展业务的管理,如证书证件、业绩、奖项、信用等管理。
系统可以按照主体的类型(工程建设包括: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城市规划编制、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物业管理、房产测绘、房地产评估等;政府采购类包括: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其他类公共资源类:受让单位。业主单位:招标人、采购单位、出让方等)进行管理。同时可以对主体注册的密码进行初始化,恢复默认密码。
系统要求实现对交易主体的数字证书申领、补发、过期续费、作废等的管理,实现多种数字证书的互认。
(二)报名管理
交易主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事大厅报名后,如需审核及原件核准,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报名管理进行办理。
(三)保证金管理系统
保证金管理系统是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保证金的缴退。包括费用的缴纳、退还及扣除。
系统要求与指定的银行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可实现能过PC端和移动端进行各种费用的收缴退付。
(四)项目登记及受理
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对项目的统一进场、统一编号、统一任务分配和跟踪监控。项目立项后,项目办理过程信息可以通过短信、邮件及移动端通知相关人员。
业务科室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将项目的招标任务分配到具体的业务执行科室。
(五)场所预约管理
主要实现各交易中心场地的统一管理。
会议室管理人员可根据申请人申请情况进行会议室安排。并将安排情况通过通知、短信、邮件等通知申请人。
(六)专家抽取
专家抽取:设置专家抽取时间、条件、回避条件等进行抽取。
评标委员会组成:在抽取专家完成后,系统根据抽取结果及指派专家自动形成评审委员会。评标前,实现以选票的形式,由专家自行选举主任(组长)的过程,并能打印存档。
评标专家权限划分:评标专家到达评审现场后,由有权限的人员为其开通评标工作权限,包括标段范围和评标范围。
(七)信息发布系统
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的信息发布系统,包括向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移动端)的新闻发布、公告公示发布、现场公示信息(展示屏、自助终端、电子门牌等)及其它法定要求公开信息公示、发布。
(八)合同统一打印
实现各类合同(工程建设、产权、矿业权、土地等)的网上自动生成,合同可导出及打印等功能。并可通过网上进行提交合同鉴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九)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主要实现对工程建设交易档案、土地交易档案、产权交易档案、矿业权交易档案进行统一归档入库。
自动建档功能:将交易过程资料按预定义的资料归档规则归集起来,形成一个基本的数字档案卷宗,然后在上述卷宗基础上补入建档所需的非标准资料,并填写必要的人工建档档案标识,形成一个完整的数字档案。
档案归档后,由档案移交人将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
管理员查看移交过来的档案,并决定是否签收。同意接收后,档案入库。
档案移交后,各科室只能在档案系统中申请查阅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授权之后方可查看详细内容。
根据申请查阅的范围,确定是否授权给申请人查阅详细信息。
在申请查阅期限内,查阅到期后,将自动收回权限。
三、电子交易系统
(一)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升级
工程项目需涵盖房建、市政等工程;项目类型需包含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要求包括招标方案、投标邀请、资格预审、发标、定标、通知书发放、招标异常等环节.
升级时,要求对现有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数据进行迁移,并提供迁移方案。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选择公告模板,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填充,可进行二次编辑。经提交至交易中心核验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选择投标邀请书模板,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填充,可进行二次编辑。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受邀请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控制价文件的上传功能,根据国家、省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五)、 响应
查看公告/邀请书:用户登录后能够在线查看公开的或受邀请的项目。
报名:需要报名的项目要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项目报名,已经登记的信息可以自动带入。
缴费:需要缴纳的标书费、资料费等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缴纳。
标书下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标书的下载。
投标:编写完成的标书,通过网络进行投递。投递后要完成确认标书是否投递完成,标书内容是否正确等核验。
(六)、 开标、评标
详见电子开标评标。
(七)、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需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至交易中心核验,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八)、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预中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九)、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实现以采购项目的工作流程为主线,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监管部门等集合在同一个电子办公平台,协作完成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定标、电子订单、电子合同,以及电子文档信息归档等全部业务过程。系统主要功能包括采购项目管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网上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采购等交易方式。
(一)、 采购计划管理
采购计划申请:实现采购单位编写招标计划,并提交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进行需求审核。
(二)、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编写及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编写完成后向指定的网站自动发布。
招标文件编写/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完成后利用采购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招标文件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
评标办法设置管理:采购中心可自行维护评标办法模版,并可保存多个版本,采购时,根据需要选择评标办法后,可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资格标详细评审规则、技术标详细评审规则和商务表详细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进行修改或扩充,以形成某一具体标段的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修改:投标人匿名提问,采购负责人起草澄清修改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并提供短信等提醒功能。
网上质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并由中心统一受理并答复。
招标文件/公告修改变更:在对招标文件/公告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后,由中心统一审核并发布。发布后系统动向网站进行公示。
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站查看到招标公告后,通过网站进行报名。如果项目报名需要审核,由招标代理进行审核。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保证金缴费:投标人通过系统保证金的缴纳,可通过电子支付和线下支付种方式进行支付。
投标:编写完成的标书,通过网络进行投递。投递后系统可以完成确认标书是否投递完成,标书内容是否正确等核验。系统成功接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投标回执单。
专家抽取:参考综合管理系统中专家抽取功能。
开评标:参考电子开评标。要求支持样品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需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预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预中标结果公告,提交至交易中心核验,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公告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成交明细及其它信息。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三)、 邀请招标
邀请公告编写及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编写完成后向指定的网站自动发布。
邀请文件编写/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完成后利用采购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招标文件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
邀请文件答疑及澄清修改:投标人匿名提问,采购负责人起草澄清修改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并提供短信等提醒功能。
网上质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并由中心统一受理并答复。
邀请文件/公告修改变更:在对招标文件/公告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后,由中心统一审核并发布。发布后系统动向网站进行公示。
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通过系统保证金的缴纳,可通过电子支付和线下支付种方式进行支付。
投标:编写完成的标书,通过网络进行投递。投递后系统可以完成确认标书是否投递完成,标书内容是否正确等核验。系统成功接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投标回执单。
专家抽取:参考综合管理系统中专家抽取功能。
开评标:参考电子开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预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预中标结果公告,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四)、 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商品交易环境,具有程序简单、操作便捷、成本低、效率高、能够充分满足和体现采购人意愿等诸多特点和优势,为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采购提供有效途径。
发起询价:采购人通过电子化管理交易系统发布竞价公告,并生成电子协议订单的;也可通过交易系统选择在商品情库中价格的协议供应商,向其发出采购订单。
开始报价:供应商按询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的规格型号和具体配置、供货期限和服务要求进行响应,同时进行报价。
推荐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交易系统自动对协议供应商的报价按照从低到高排序,并自动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确定供应商:系统可根据询价设置,确定中标企业,并向中标企业自动推送消息、通知。
(五)、 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项目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谈判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五个环节。
(六)、 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 协议供货采购
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特定公共资源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
协议供应商管理:实现对协议供应商的信息管理
协议供货商品: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规格或标准相对单一,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或通用性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后产生的协议供货商品入库,并对商品的规格、协议价格区间等的项目进行管理和维护。
协议供货单管理:选择协议供应商后,生成协议供货订单,按照协议供货要求自动生成并向协议供应商下发订单。
协议供货议价: 选择供应商后,发送议价单,通过多轮报价,最终形成成交价格,并根据成交价格生成订单。
(八)、 定点采购
定点采购一般是指服务类项目。目前,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服务定点的项目有:会议接待、公务印刷、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加油等。服务类项目不像计算机等货物类项目那样价格变化较快,一般是价格较为稳定,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的流程相对协议供货比较简单。采购人通过电子化系统,主要是获取定点单位的相关信息,便于对比选择自己需要的服务商。
定点单位管理:实现对定点单位的管理。
项目创建:实现对拟定采购项目的创建、维护项目所需的数据、价格和服务标准。
报价邀请:实现采购人向定点单位发出报价邀请。
响应报价邀请:实现供应商对报价邀请进行响应。
确定定点供应商:实现确定定点供应商
(九)、 竞争性磋商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公共资源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管理:实现对竞争性磋商的项目进行登记、提交审批。
现场磋商:实现现场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现场磋商。并可对磋商情况进行记录。
开标现场需求变更:根据磋商情况记录,实现对招标需求、招标方案等进行现场变更。
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实现供应商现场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功能。可进行多次上传
最终解决方案及报价:磋商完成后,由供应商上传最终解决方案及报价。
综合打分:实现由磋商小组根据评标规则进行综合打分。
推荐候选供应商:根据综合打分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实现采购人在线确认评审报告。
发布成交公告及最终磋商文件:实现在线发布成交公告以及最终的磋商文件。
(三)国有产权交易系统
主要实现产权项目交易全过程的业务管理,主要需包含:项目委托受理、委托协议备案、出让文件备案、出让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成交公示、合同备案、项目归档、诚信记录等。
电子拍卖系统需包含的功能有:登录竞价系统、竞价操作、延时竞价、竞价结束、竞价历史查询、LED投影(竞价监督)等。
(一)、 转让管理
转让方可以通过系统提交转让申请,转让申请提交后,由管理部门进行审。
(二)、 挂牌管理
产权交易部门项目负责人可以起草挂牌信息,挂牌信息包括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转让标的基本信息、前五位股东清单项、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挂牌基本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审核材料清单。
(三)、 公告管理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采取的交易方式发布对应的公告,交易方式采取招投标的,可以发布招标公告;交易方式采取协议转让的,可以发布协议转让公告;交易方式为拍卖的可以发布拍卖公告;交易方式为电子竞拍的,可以发布竞拍公告。
(四)、 协议转让
中心人员可以发布协议编写协议转让公告,并写明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的信息,按照固定模版进行编辑,编辑后可以提交领导和转让方进行确认,确认后可以进行发布,系统自动同步到门户网站。
(五)、 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受让价格以及价款支付方式、财务方案、标的企业经营发展等综合因素。
(六)、 电子拍卖系统
可以设定项目名称、拍卖的开始时间、预定结束时间、标的出让的起始价格、增价值(增价阶梯)等信息。要实现增价报价、降价报价和密封报价等的报价方式。
交易部门可以退出让方设置的拍卖信息进行审核,并且可以更改出让方的设置。
系统可以为管理员、组织方、委托方、拍卖师助手、竞买人、公证方、监督方作为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的权限。
竞拍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竞拍报名,竞拍报名时,需要填写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后可以进行提交。在截止时间之前,竞买人可申请撤销报名,已经过了截止时间后,不能进行报名和撤销报名。
在到了竞拍时间后,竞买人可以申请竞拍,竞拍时需要登录竞买人的账户,选择要申请的标的,然后填写申请竞拍的基本信息。
监管方通过监控后台实时监控所有拍品和所有竞拍人的竞拍过程和结果。
竞拍结束后可以进行竞价报告的编写、导出、打印等功能。
(四)土地(矿业权)交易系统
土地(矿产)交易项目业务管理子系统的功能需包括出让审批、项目受理、出让公告发布、网上申购、受让人资格审查、缴纳保证金、成交确认书、保证金结算、合同签订等。
(一)、 出让管理
出让方可以通过系统提交出让申请,出让申请提交后,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交易业务过程管理,项目下达时,可以通过按照中心对项目编号规则要求,统一进行项目编号。
(二)、 挂牌管理
项目负责人可以起草挂牌信息,挂牌信息包括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转让标的基本信息、备案情况、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挂牌基本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审核材料清单。
(三)、 公告管理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采取的交易方式发布对应的公告,交易方式采取招投标的,可以发布招标公告。
(四)、 协议转让
中心人员可以发布协议编写协议转让公告,并写明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的信息,按照固定模版进行编辑,编辑后可以提交领导和转让方进行确认,确认后可以进行发布,系统自动同步到门户网站。
(五)、 电子拍卖系统
可以设定项目名称、拍卖的开始时间、预定结束时间、标的出让的起始价格、增价值(增价阶梯)等信息。
系统可以为管理员、组织方、委托方、拍卖师助手、竞买人、公正方、监督方做为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的权限。
拍卖分为两个阶段:正常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
竞拍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竞拍报名,竞拍报名时,需要填写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后可以进行提交。在截止时间之前,竞买人可申请撤销报名,已经过了截止时间后,不能进行报名和撤销报名。
在到了竞拍时间后,竞买人可以申请竞拍,竞拍时需要登录竞买人的账户,选择要申请的标的,然后填写申请竞拍的基本信息。
监管方通过监控后台实时监控所有拍品和所有竞拍人的竞拍过程和结果。
竞拍结束后可以进行竞价报告的编写、导出、打印等功能。
(五)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水利工程交易系统实现水利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物资设备、设计、勘察及检测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水利工程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水利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评标委员会:与水利专家库对接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五)、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六)、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七)、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六)交通运输工程交易系统
交通运输水利工程交易系统实现交通运输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设施设备、设计、勘察及检测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交通运输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交通运输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五)、 评标委员会
与交通运输专家库对接,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六)、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七)、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八)、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七)农林交易系统
主要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产权及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等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电子化交易。
(一)、 流转管理
转让方可以通过系统提交转让申请,转让申请提交后,由管理部门进行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下达到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部门,进行交易业务过程管理,项目下达时,可以通过按照中心对项目编号规则要求,统一进行项目编号。
(二)、 挂牌管理
交易部门项目负责人可以起草挂牌信息,挂牌信息包括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转让标的基本信息、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挂牌基本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审核材料清单。
(三)、 公告管理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采取的交易方式发布对应的公告,交易方式采取招投标的,可以发布招标公告;交易方式采取协议转让的,可以发布协议转让公告;交易方式为拍卖的可以发布拍卖公告;交易方式为电子竞拍的,可以发布竞拍公告。可以根据公告类型选择不同的公告模版,在公告模版的基础上进行公告的编辑。
(四)、 协议转让
当选择协议转让方式后,中心人员可以发布协议编写协议转让公告,并写明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的信息,按照固定模版进行编辑,编辑后可以提交领导和转让方进行确认,确认后可以进行发布,系统自动同步到门户网站。
(五)、 电子拍卖系统:
拍卖信息设定:可以设定项目名称、拍卖的开始时间、预定结束时间、标的出让的起始价格、增价值(增价阶梯)等信息。
后台审核和控制:采取交易部门可以退出让方设置的拍卖信息进行审核,并且可以更改出让方的设置。系统管理员、组织方、委托方、拍卖师助手、竞买人、公正方、监督方做为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的权限。分配权限后可以激活对应的账户,激活后,对应账户可以进行登录。拍卖分为两个阶段:正常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
竞拍报名:竞拍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竞拍报名,竞拍报名时,需要填写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后可以进行提交。在截止时间之前,竞买人可申请撤销报名,已经过了截止时间后,不能进行报名和撤销报名。
申请竞拍:在到了竞拍时间后,竞买人可以申请竞拍,竞拍时需要登录竞买人的账户,选择要申请的标,然后填写申请竞拍的基本信息。
报价:报价方式主要有一次性密封报价、竞价:
一次性密封报价:竞买人在确定除转让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由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密封报价,最高报价确定为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的方式。
竞价:竞买人在确定除转让价格外的其他出让条件后,通过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进行竞争报价的方式确定标的成交价及受让方。
竞拍结束后可以进行竞价报告的编写、导出、打印等功能。
(八)电力工程交易系统
电力工程交易系统实现电力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物资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电力工程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电力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评标委员会:与电力专家库整合,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五)、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六)、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七)、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系统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治理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审核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地质灾害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地质灾害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评标委员会:与地质灾害专家库整合,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五)、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六)、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七)、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四、电子监督系统
建设包括业务审批前置系统、电子监督、实时监控及业务督办等子系统的监督平台。
建设内容包括:
1) 审核审批系统
2) 电子监督系统
监督规则管理
监督点设置
监督预警
预警纠错
3) 项目跟踪监控系统
项目进场跟踪
交易响应跟踪
业务办理跟踪
交易现场监控、跟踪
评审现场监控
4) 诚信管理系统
主体诚信管理
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诚信库
5) 投诉举报受理
投诉举报受理
投诉举报处理
结果公示
五、电子开评标系统
(一)基础管理
包括有以下内容:
(一)、 交易元数据管理
(二)、 交易元数据标签管理
(三)、 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
(四)、 电子开标、评标过程编排
(五)、 电子交易方案编制
(六)、 招标文件编写工具
(七)、 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工具要实现招标文件查看,投标文件转换,必填项检查,签章检查,投标文件的拆分、合并、打印等功能。
(八)、 投标文件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通过投标人持数字证书进行,要求实现每部分可以单独加密,也可以合并加密。
(九)、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编写
(十)、 投标文件签章
(二)电子开标
实现电子开标、开标过程编排、开标纪律语音播报、开标控制、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投影、废标流标等功能。实现远程开标;
(一)、 开标任务分配
要求实现开标任务的统一分配,分配方式包括:招标项目负责人直接组织开标、系统随机分配、手工分配三中模式。
(二)、 电子签到
要求实现由开标负责人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监管人员进行电子签到,实现现场电子签到及远程电子签到两种模式。
(三)、 开标前检查及准备
要求实现在开标前由开标负责人对是否具备开标条件进行检查。
(四)、 开标纪律、会序语音播放
要求实现开标室纪律、会序的语音播报。
(五)、 开标控制
要求实现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倒计时(国家标准授时),同时显示已经确认参加开标并且已经签到的投标人数量,到达开标时间后,开标负责人可以根据是否满足开标条件实现开标放行和废标(流标)判定这两项控制功能。
要求实现一步开标法以及两步开标法的开标流程选择。
要设置单独的现场投影显示内容,显示内容包括开标倒计时,报名签到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解密情况等的展示。
(六)、 投标文件解密
要求实现投标文件的解密功能,解密模式可分为开标现场自助解密以及远程电子解密两种。
1、实现解密时间段的设定,设定好之后,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剩余时间,投标人只允许在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
2、设定好解密时间后,可以对远程自助解密的投标人进行消息提示和短信提示。
3、解密状态包括:未解密、解密成功、解密失败
4、实现自动记录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解密时间和解密结果
5、对于解密失败的文件,可以提供下载原始文件,采用离线编写工具进行离线解密验证,如果解密成功,则可以将解密的文件按要求导入到系统中。或者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功能。
6、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开标功能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建设工程要求支持二次解密。
(七)、 开标有效性检查(开标记录)、确认
要求实现对标书的有效性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需要签章的地方是否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是否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等等。
(八)、 自动语音唱标
要求实现语音唱标功能,系统自动读取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转成语音,自动唱标并通过投影展示。
(九)、 评标结果查看
要求实现与评标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将评标专家评审状态(评审中、评审完成)、评审结果等数据传到开标管理中进行信息展示。
(十)、 开标过程异议及质疑管理
要求实现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及质疑管理,包括开标现场异议及质疑处理以及远程异议及质疑处理两种模式。
(十一)、 废标确认
要求实现废标原因的填写,被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功能,废标包括:解密失败、标书无效,投标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等),同时实现投标人远程进行废标确认,系统可设定远程废标确认的时间段。
(十二)、 流标及确认
要求实现流标及确认管理功能,对于开标评过程中出现不满足法定投标人数量的情况或者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流标条件,可以进行流标处理,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管人员对流标的项目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三)电子评审
(一)、 评标专家签到
要求实现评标专家通过手写电子签名进行签到的功能,并实现专家是否需要回避,进行确认的功能。
(二)、 评标纪律、规则-招标信息等阅读
要求实现根据已划分的评标权限对评审项目访问、信息阅读的功能,确保无相应权限者无法查阅或操作相关数据。能灵活配置评审专家查阅的评标记录、规则、相关纪律、承诺书等相关文档。
(三)、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自动导入
1. 实现系统自动将最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导入到评标系统中。
2. 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之后,实现自动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含投标报价文件)导入到电子评标系统中。
(四)、 评标办法自动导入
要求系统自动从招标文件中抽取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各类型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的维护及评标细则在招标文件模板-评标办法中进行统一维护。
(五)、 资格文件评审
要求根据评审条款,实现对投标人的资格响应文件评审。
(六)、 政府采购样品评审
政府采购中需要进行样品评审的项目,可进行现场样品评审。
(七)、 技术标评审
要求实现自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技术标评审,自动从评标细则中抽取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并将投标文件按照评审项目、评审因素按章节解析、对比、分置,组成评审页面(评审表格)由专家进行评审。
(八)、 建设工程商务标初步评审(清标)
1、报价清单与招标清单对比
2、未标价清单审查
3、确定不平衡报价
4、计算性错误审查
5、其它清标算法
(九)、 商务标评审
要求实现评标专家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
(十)、 评标现场质疑(问题澄清)
要求实现评审现场质疑工作,能够通过系统内或变声系统进行质疑。
(十一)、 评标汇总
要求实现评标委员会主任(组长)对各部分的汇总,以及最终的评审汇总功能。
(十二)、 评标报告
要求能够自动生成评标报告
六、信息交换系统
对接内容包括:
u 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u 国家、省级行业监管平台
u 国家、省、市诚信信用平台
u 省专家、中介代理库
u 市级公共服务平台
u 市级行业监管平台
u 市级交易平台
u 市级行业管理系统
u 辖区内县区级交易平台
u 其他系统
因我中心已经开发并调试完成向省公共服务平台上报数据的组件,投标人要确保新系统与该组件能够无缝对接,实现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交互。
七、公共资源交易移动服务平台
移动应用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移动办公应用和移动交易应用。移动办公应用实现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在线移动办公;建设移动交易应用,投标人可实现在线移动交易,包括公告公示查看、标询订阅、投标报名报价、移动支付及移动解密等业务。
移动服务:交易主体通过移动端可随时查看每日开标项目及交易信息公示公告、招投标行业动态、法律法规等。
移动办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代理、业主及行政监督部门可通过移动端可及时办理是业务,实现移动业务办理、批转、审批等事项,能够及时了解业务办理情况,实现移动监管。
移动交易:提供给交易主体中投标人进行使用,实现信息查询订阅、业务办理等业务。包括我的订阅、开标记录、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也可以实现简单的网上事项提醒及办理,包括投标提醒、保证金查询、证件到期提醒、中标候选人等信息。能通过手机及移动设备进行竞价、签到、解密等。
八、后台管理系统
后台管理系统是为管理员和业务人员提供综合管理、系统监控、模板制订发布等的服务系统。
(一)用户权限管理
用户管理:用户管理功能模块包括:部门管理、岗位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资源管理等内容。
权限管理:对访问当前的用户、系统、设备、组件等进行权限分配、管理。
(二)工作流管理
通过可视化流程定制工具实现业务流程的定制。
(三)模板管理中心
实现业务中用到的公告、文件及各类报告等内容的模板化管理,可实现通过交易类型、交易环节等进行检索。能够实现对其的版本管理。使用时可通过简单的设置、选择实现数据的自动填充。模板编制过程符合日常使用软件习惯,不培训或简单培训能够快速上手。
(四)系统监控系统
状态监控:状态监视具有提供信息平台中各系统状态的监控功能。
空间监控:空间监视提供信息平台中各服务器磁盘、内存、进程等内容的使用情况的监控功能。
数据库监控:数据库监控用于监控数据库的运行情况,监控的目标包括数据库存储空间使用情况、数据库并发连接数等。
日志监控:用于记录业务日志、登录日志、访问日志等。
第三部分 系统集成要求
系统要求部署在政务外网,采用多种手段提高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性,提供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统一认证等具体安全功能,采用包括加密、签名、CA认证、身份认证、行为审计、访问授权等手段在内的多种安全措施。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应用安全等层次进行安全设计和集成。要求实现电子支付、短信通知、移动端等的集成。要求实现全程业务日志记录、访问日志记录,实现业务的全程跟踪、可控、可追溯。
第六部分 评定标准
一、评标原则
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第4、5项各项要求,且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二、评标方法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原则
(仅供参考)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吕梁市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设备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
七、需方责任
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项目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2、保证项目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项目及系统进行维护、升级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供项目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按时完成系统建设的,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集中采购机构存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谈判人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谈判人提交的服务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谈判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谈判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谈判人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
二、谈判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一)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谈判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二)目录格式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
2、………………………………………………
3、…………………………………………………
4、……………………………………………………………
5、………………………………………………………
6、无违法记录声明…………………………………………
7、……………………………………………………
8、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4、……………………………
5、业绩及获奖情况………………
6、………………………………………………
7、……………………………………………
(三)谈判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谈判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谈判人: (盖章)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四)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人全称)授权 (谈判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报价,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5、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承诺对谈判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中,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保证完成好本项目。
所有有关本次谈判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谈判人代表姓名:
谈判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谈判人: (盖章)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谈判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谈判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谈判人住址)的 (谈判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谈判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谈判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谈判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七)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箱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工总人数
固定资产
(万元)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流动资产
(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
银行
名称
帐号
其他
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备 注
(八) 开标报价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 目
投标总报价
本项目完成时间
备 注
(九)分项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品牌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注:分项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设备清单要求分项进行报价,并根据清单中提供的技术参数提出符合条件的设备名称、具体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生产时间,并附有详细的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如生产厂家彩页图、文字等描述。如未标出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及相关描述,中心将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对待。
(十)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此表须与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相比较且一一对应填列。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次采购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1、采购单位名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吕梁市龙凤南大街189号
联系人:刘晓斌
联系电话:155*****165
2、集中采购机构: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龙凤南大街189号
项目负责人:任小梅
联系电话:****-*******
3、成交标的名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4、开标时间:2016年9月5日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30日
6、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7、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高文莲(组长) 刘正东李瑞强 王伟王亚琴 刘建国 刘学田
特此公告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9月5日
附件一
分项报价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升级
1
项
300000元
300000元
无
综合管理系统
1
套
150000元
150000元
无
电子交易系统
1
套
*******元
*******元
无
电子监督系统
1
套
250000元
250000元
无
电子开评标系统
1
套
450000元
450000元
无
信息交换系统
1
套
150000元
150000元
无
公共资源交易移动服务平台
1
套
100000元
100000元
无
后台管理系统
1
套
100000元
100000元
无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就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
一、项目编号:LZC********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服务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 8月30日起至2016年9月1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离石新汽车站往北200米)
3、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15时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 5日下午15时
3、开标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189号
联 系 人:刘晓斌
联系电话:155*****165
集采机构: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小梅 杨云鹏
财务科联系人:李婵婵 电 话:****-*******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本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四级以上(含四级);
★2、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公共资源交易类产品著作权资质。
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原件,则按无效标书对待。
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4
谈判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据;
8、★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1、前述加★项须带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5
谈判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报价函(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3、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的复印件);
4、★售后服务承诺(自行设计);
5、★技术参数偏离表;
6、★谈判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7、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和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材料;
6
投标保
证金金额
人民币6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缴纳,否则投标无效。
7
要求项目完成时间
2016年9月25日前完成招标内容要求的全部开发和部署工作,完成涉及系统的改造及升级工作,完成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完成对接。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6份
9
投标
有效期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注:本表内容与谈判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谈判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谈判文件参加谈判,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投标报价的服务机构。
2.4 “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本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 合格谈判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机构。
3.2 谈判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服务机构。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服务的服务机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
3.4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
4. 谈判费用
谈判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谈判人,联系方式以谈判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采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内容
6.1谈判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第五部分 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2 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谈判人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向谈判小组进行了解。
6.3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及依法成立的谈判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及谈判小组解释为准。
6.4 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人均具有约束力。
7.4 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集采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报价人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有格式的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形式。封面“响应文件”使用初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其它文字使用三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字体;表格内容使用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4 保证金
9.4.1 谈判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电汇,不接受承兑汇票、转账支票。
单位全称: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帐号:140*****1464
9.4.2 未按以上第9.4.1条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9.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按本次采购活动规定签定合同或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变罚金。
9.4.4 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退还。
9.5 谈判报价
9.5.1 所有的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 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报价为项目完成的全部费用(包括税金以及与其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作为本次谈判的第一轮报价。
9.5.3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税金以及与其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谈判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3 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10.4 报价一览表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谈判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谈判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7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谈判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内容、服务的人员、项目完成的时间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1.2 谈判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1.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11.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谈判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谈判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谈判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人全称,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并加盖谈判人公章。
12.2 如果谈判人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集采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1 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
13.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谈判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签到
14.1 参加谈判的谈判人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在服务机构签到表中签到并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14.2谈判人应按集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
五、谈判采购程序
15. 成立谈判小组
15.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7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 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谈判事务,提出经谈判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5.3 谈判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
16. 响应文件审查
16.1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6.2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对每个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服务机构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6.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3.1 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3.2 谈判小组要求谈判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谈判人。
17.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
17.1 谈判小组按照第16.1条对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谈判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17.2 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18.谈判
18.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18.2 谈判的顺序,按照参加谈判的谈判人签到的顺序进行。
18.3 谈判内容包括服务方案、价格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谈判人就某些谈判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 谈判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5 谈判过程中,谈判人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6 谈判小组要对与每个谈判人的谈判内容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做出书面记录,谈判结束后,谈判人代表应在谈判纪要上签字确认。
18.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集采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谈判的谈判人的保证金。
19. 最后报价
19.1 谈判结束后,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人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谈判小组(将报价单放入信封并封口,视为密封),最后报价是谈判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9.2 谈判人最后报价按照谈判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1 谈判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的规定,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20.2 谈判小组组长根据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21.评审复核
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2. 谈判保密
22.1 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人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2 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谈判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谈判现场的任何资料。
六、签订合同
23. 成交通知
23.1 成交服务机构确定后,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服务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服务机构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 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谈判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服务机构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2 成交服务机构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4.3 成交服务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两份送集采机构存档。
七、保密
25. 保密
谈判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八、询问和质疑
26. 询问
36.1谈判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26.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7. 质疑
27.1 谈判人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谈判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谈判文件之日。
27.3 谈判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7.4 谈判人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7.5 谈判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7.6 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谈判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一、建设工期要求
1、2016年9月25日前完成招标内容要求的全部开发和部署工作,完成涉及系统的改造及升级工作,完成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2、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完成对接。
二、售后服务要求
本平台要求提供三年免费维护,维护期间要求平台在上线运行一年内提供2人及以上的驻场服务,一年后提供1人及以上驻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系统日常维护、系统缺陷修复、机房维护、业务协作等的内容。在服务期内协助完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检测认证工作。
三、现场演示要求
参与投标企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建设内容逐一进行系统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演示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对待。
第五部分 技术需求
我市于2012年建设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交易及国有产权交易等的电子化交易,成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建设的样板工程。201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为贯彻“63号文”的要求和精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5〕8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设的通知》(省政办发电[2016]14号)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业务整合、规范平台服务、提升平台效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特别是2016年6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4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的要求。公共资源交易要“全程监控……。交易平台要尽快’建起来’,电子系统尽快’联起来’,交易数据尽快’用起来’”(2016年3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指示)。
同时结合省督导组对我市交易系统建设提出的要求,我市已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无法满足相关要求,亟需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国家、省级服务系统和监督系统完全对接和数据交换,满足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打造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监管到位的交易平台。
系统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类型的“全覆盖”,交易过程的“全程电子化”,从而实现交易过程的全程监管。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暂行办法》及其数据规范要求,其中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系统要符合国家关于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规定。
二、技术要求
因我中心系统已经运行多年,积累了大量的高价值的数据,为确保数据不丢失,且在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限内保质完成工作,同时为确保中心业务运行的平滑切换,要求投标人所设计的系统架构及技术路线均与现有的系统保持一致。
本平台采用j2ee技术架构开发,采用多层B/S应用结构体系,系统部署在linux系统,已经上线内容包括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行政监督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同时,根据山西省要求,已经上线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组件,为确保与省的对接工作不中断,要求投标人与该组件进行对接,不得重新开发。
系统建设要符合“三平台分离原则”,实现,能够跨平台部署,建立定时、增量备份机制,充分考虑到未来大数据挖掘、抽取、分析等的要求。
硬件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但投标人要在中心现有机房、设备基础上,对新系统部署的机房、网络环境及设备提出合理化规划方案。
三、建设内容
吕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我中心按照“六集中”要求在,将建设一厅三网、一平台四系统。一厅指网上办事大厅,三网指信息网、政务网和移动服务网,一平台指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的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矿业交易、水利工程交易、交通运输交易、农林交易、电力工程交易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及其它交易类型的电子化交易。四系统指综合管理系统、电子监督系统、信息交换系统及电子开评标系统。
(一)、 公共服务系统升级
在现有系统架构基础上,对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网,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服务;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向交易主体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和制度、政策、流程等的学习服务;建设数据服务系统,与国家级、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服务。
(二)、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升级改造
在现有系统架构基础上,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要求,改造现有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三)、 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建设包括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国土矿产交易系统、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通运输工程交易系统、农林交易系统、电力工程交易系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系统等的电子交易系统。
(四)、 建设电子开评标系统
建设电子开评标系统,实现电子化开标、电子化评审、计算机辅助评标等功能;实现远程开标;集成数字证书,实现开标、评标过程的全程无纸化。
(五)、 建设电子监督系统
建设电子监督系统,实现对交易过程的全程电子化监督;向行业监督部门提供监督通道;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督服务。
(六)、 建设综合管理系统
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体统一管理、项目统一进场、保证金统一缴退、场地统一预约、信息统一发布、统一的合同管理、统一专家代理抽取及档案的统一管理。
(七)、 建设移动服务平台
向社会公众、交易主体、行业监督人员提供移动服务、移动交易和移动办公等的服务。
第二部分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需求
一、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升级
(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业务的统一网上服务窗口,内容覆盖全面,结构简洁明了,作为网站的第一个页面,要让浏览者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资料,做到整洁统一、繁而不乱。向交易主体、社会公众及其他交易参与者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政务公开及市场服务。
网站管理要求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栏目(频道)和栏目结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与交易系统、监督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的相关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互。网站要求采用先进的扁平化设计,重点体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职能。
投标人要提供原有信息网的升级改造方案。确保原有信息网站可平滑进行切换。
要求对现有服务平台的数据进行迁移,并提供迁移方案。
网站建设内容包括信交易服务及政务公开、市场服务等的内容。
交易服务包括交易公告、公示及变更、澄清等信息的发布。
政务公开包括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信息、新闻动态、部门职能等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办法、流程等的公开。
市场服务指对主体的信息、信用、业绩等的市场服务信息及处罚、奖励等的公开公示,包括市场与中心的交流互动和投诉举报通道。
网站管理要求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栏目(频道)和栏目结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与交易系统、监督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的相关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互。支持使用树形结构展示和操作网站栏目结构,支持实现多层级栏目结构。提供对栏目的名称、链接地址、前台显示、文章审核、栏目类型、栏目排序、发布方式、用户访问权限等选项进行设置的功能。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底栏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对“技术支持服务部门简介”、“友情链接”和“联系我们”等全局性内容进行维护管理的功能。能够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统计,包括按照时间统计各栏目新增内容和修改内容等情况,按照用户名统计新增内容情况,对访客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等。
(二)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网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网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及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内部信息公开、数据服务及业务监督的平台,主要内容包括业务信息公开、查询检索、新闻动态、中心建设、交易直播等内容。
网站管理要求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栏目(频道)和栏目结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与交易系统、监督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的相关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互。支持使用树形结构展示和操作网站栏目结构,支持实现多层级栏目结构。提供对栏目的名称、链接地址、前台显示、文章审核、栏目类型、栏目排序、发布方式、用户访问权限等选项进行设置的功能。支持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的底栏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三)网上办事大厅
向交易中介代理、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等的主体提供一站式的公共资源交易办理平台,实现主体注册登记、统一的项目进场、证书申领、场地预约申请、报名缴费、交易文件下载、专家中介抽取申请、交易现场、合同签订、档案借阅等的网上办事
主体注册要求实现注册、主体信息登记、主体从业申请、主体资质提交等环节。
项目进场要求实现项目登记、项目信息登记等环节。
证书申领要求实现证书申领、证书补办、证书续费、证书停用等环节。
场地预约申请要求实现主体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场所预订、退订及统计。
报名缴费要求实现所有项目的在线报名、在线缴费,可以支持电子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
标书/交易文件下载要实现各种交易的招标文件、交易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下载,要求能够准确记录交易文件下载的次数、下载用户、下载时间等信息,对于要求先报名和缴费的项目,要能够判断是否已经进行了报名或缴费。
专家中介抽取是提出申请,对抽取行业、领域、地域、时间等进行设置,完成后提交申请。如抽取完成可以反馈抽取结果。
交易现场要求实现交易主体在线参与交易过程,能够在线进行出价、查看现场直播或围观。能够实现远程开标的在线签到、解密、结果确认等功能。
交易代理还可在线申请借阅档案,如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查阅档案。并可控制是否允许申请人下载文件。
二、综合管理系统
综合管理系统主要是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统一的资源管理和中心人员的业务整合、资源整合和协同办公,主要包括主体统一管理、统一项目报名、场地统一预约、保证金统一收缴退、专家统一抽取、档案统一管理、合同统一打印等功能。
(一)主体管理系统
主体管理是对参与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进行统一管理和共享,包括基本信息和其它扩展业务的管理,如证书证件、业绩、奖项、信用等管理。
系统可以按照主体的类型(工程建设包括: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城市规划编制、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物业管理、房产测绘、房地产评估等;政府采购类包括: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其他类公共资源类:受让单位。业主单位:招标人、采购单位、出让方等)进行管理。同时可以对主体注册的密码进行初始化,恢复默认密码。
系统要求实现对交易主体的数字证书申领、补发、过期续费、作废等的管理,实现多种数字证书的互认。
(二)报名管理
交易主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事大厅报名后,如需审核及原件核准,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报名管理进行办理。
(三)保证金管理系统
保证金管理系统是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保证金的缴退。包括费用的缴纳、退还及扣除。
系统要求与指定的银行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可实现能过PC端和移动端进行各种费用的收缴退付。
(四)项目登记及受理
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对项目的统一进场、统一编号、统一任务分配和跟踪监控。项目立项后,项目办理过程信息可以通过短信、邮件及移动端通知相关人员。
业务科室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将项目的招标任务分配到具体的业务执行科室。
(五)场所预约管理
主要实现各交易中心场地的统一管理。
会议室管理人员可根据申请人申请情况进行会议室安排。并将安排情况通过通知、短信、邮件等通知申请人。
(六)专家抽取
专家抽取:设置专家抽取时间、条件、回避条件等进行抽取。
评标委员会组成:在抽取专家完成后,系统根据抽取结果及指派专家自动形成评审委员会。评标前,实现以选票的形式,由专家自行选举主任(组长)的过程,并能打印存档。
评标专家权限划分:评标专家到达评审现场后,由有权限的人员为其开通评标工作权限,包括标段范围和评标范围。
(七)信息发布系统
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的信息发布系统,包括向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移动端)的新闻发布、公告公示发布、现场公示信息(展示屏、自助终端、电子门牌等)及其它法定要求公开信息公示、发布。
(八)合同统一打印
实现各类合同(工程建设、产权、矿业权、土地等)的网上自动生成,合同可导出及打印等功能。并可通过网上进行提交合同鉴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九)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主要实现对工程建设交易档案、土地交易档案、产权交易档案、矿业权交易档案进行统一归档入库。
自动建档功能:将交易过程资料按预定义的资料归档规则归集起来,形成一个基本的数字档案卷宗,然后在上述卷宗基础上补入建档所需的非标准资料,并填写必要的人工建档档案标识,形成一个完整的数字档案。
档案归档后,由档案移交人将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
管理员查看移交过来的档案,并决定是否签收。同意接收后,档案入库。
档案移交后,各科室只能在档案系统中申请查阅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授权之后方可查看详细内容。
根据申请查阅的范围,确定是否授权给申请人查阅详细信息。
在申请查阅期限内,查阅到期后,将自动收回权限。
三、电子交易系统
(一)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升级
工程项目需涵盖房建、市政等工程;项目类型需包含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要求包括招标方案、投标邀请、资格预审、发标、定标、通知书发放、招标异常等环节.
升级时,要求对现有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数据进行迁移,并提供迁移方案。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选择公告模板,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填充,可进行二次编辑。经提交至交易中心核验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选择投标邀请书模板,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填充,可进行二次编辑。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受邀请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控制价文件的上传功能,根据国家、省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五)、 响应
查看公告/邀请书:用户登录后能够在线查看公开的或受邀请的项目。
报名:需要报名的项目要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项目报名,已经登记的信息可以自动带入。
缴费:需要缴纳的标书费、资料费等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缴纳。
标书下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标书的下载。
投标:编写完成的标书,通过网络进行投递。投递后要完成确认标书是否投递完成,标书内容是否正确等核验。
(六)、 开标、评标
详见电子开标评标。
(七)、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需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至交易中心核验,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八)、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预中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九)、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实现以采购项目的工作流程为主线,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监管部门等集合在同一个电子办公平台,协作完成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定标、电子订单、电子合同,以及电子文档信息归档等全部业务过程。系统主要功能包括采购项目管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网上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采购等交易方式。
(一)、 采购计划管理
采购计划申请:实现采购单位编写招标计划,并提交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进行需求审核。
(二)、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编写及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编写完成后向指定的网站自动发布。
招标文件编写/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完成后利用采购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招标文件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
评标办法设置管理:采购中心可自行维护评标办法模版,并可保存多个版本,采购时,根据需要选择评标办法后,可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资格标详细评审规则、技术标详细评审规则和商务表详细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进行修改或扩充,以形成某一具体标段的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修改:投标人匿名提问,采购负责人起草澄清修改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并提供短信等提醒功能。
网上质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并由中心统一受理并答复。
招标文件/公告修改变更:在对招标文件/公告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后,由中心统一审核并发布。发布后系统动向网站进行公示。
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站查看到招标公告后,通过网站进行报名。如果项目报名需要审核,由招标代理进行审核。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保证金缴费:投标人通过系统保证金的缴纳,可通过电子支付和线下支付种方式进行支付。
投标:编写完成的标书,通过网络进行投递。投递后系统可以完成确认标书是否投递完成,标书内容是否正确等核验。系统成功接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投标回执单。
专家抽取:参考综合管理系统中专家抽取功能。
开评标:参考电子开评标。要求支持样品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需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预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预中标结果公告,提交至交易中心核验,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公告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成交明细及其它信息。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三)、 邀请招标
邀请公告编写及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编写完成后向指定的网站自动发布。
邀请文件编写/发放:采购负责人选择已经设置好的文件模板,系统自动对模板进行数据填写。完成后利用采购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招标文件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
邀请文件答疑及澄清修改:投标人匿名提问,采购负责人起草澄清修改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系统自动向指定网站发布或自动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并提供短信等提醒功能。
网上质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并由中心统一受理并答复。
邀请文件/公告修改变更:在对招标文件/公告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后,由中心统一审核并发布。发布后系统动向网站进行公示。
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通过系统保证金的缴纳,可通过电子支付和线下支付种方式进行支付。
投标:编写完成的标书,通过网络进行投递。投递后系统可以完成确认标书是否投递完成,标书内容是否正确等核验。系统成功接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投标回执单。
专家抽取:参考综合管理系统中专家抽取功能。
开评标:参考电子开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预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预中标结果公告,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四)、 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商品交易环境,具有程序简单、操作便捷、成本低、效率高、能够充分满足和体现采购人意愿等诸多特点和优势,为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采购提供有效途径。
发起询价:采购人通过电子化管理交易系统发布竞价公告,并生成电子协议订单的;也可通过交易系统选择在商品情库中价格的协议供应商,向其发出采购订单。
开始报价:供应商按询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的规格型号和具体配置、供货期限和服务要求进行响应,同时进行报价。
推荐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交易系统自动对协议供应商的报价按照从低到高排序,并自动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确定供应商:系统可根据询价设置,确定中标企业,并向中标企业自动推送消息、通知。
(五)、 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项目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谈判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五个环节。
(六)、 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 协议供货采购
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特定公共资源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
协议供应商管理:实现对协议供应商的信息管理
协议供货商品: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规格或标准相对单一,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或通用性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后产生的协议供货商品入库,并对商品的规格、协议价格区间等的项目进行管理和维护。
协议供货单管理:选择协议供应商后,生成协议供货订单,按照协议供货要求自动生成并向协议供应商下发订单。
协议供货议价: 选择供应商后,发送议价单,通过多轮报价,最终形成成交价格,并根据成交价格生成订单。
(八)、 定点采购
定点采购一般是指服务类项目。目前,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服务定点的项目有:会议接待、公务印刷、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加油等。服务类项目不像计算机等货物类项目那样价格变化较快,一般是价格较为稳定,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的流程相对协议供货比较简单。采购人通过电子化系统,主要是获取定点单位的相关信息,便于对比选择自己需要的服务商。
定点单位管理:实现对定点单位的管理。
项目创建:实现对拟定采购项目的创建、维护项目所需的数据、价格和服务标准。
报价邀请:实现采购人向定点单位发出报价邀请。
响应报价邀请:实现供应商对报价邀请进行响应。
确定定点供应商:实现确定定点供应商
(九)、 竞争性磋商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公共资源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管理:实现对竞争性磋商的项目进行登记、提交审批。
现场磋商:实现现场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现场磋商。并可对磋商情况进行记录。
开标现场需求变更:根据磋商情况记录,实现对招标需求、招标方案等进行现场变更。
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实现供应商现场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功能。可进行多次上传
最终解决方案及报价:磋商完成后,由供应商上传最终解决方案及报价。
综合打分:实现由磋商小组根据评标规则进行综合打分。
推荐候选供应商:根据综合打分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实现采购人在线确认评审报告。
发布成交公告及最终磋商文件:实现在线发布成交公告以及最终的磋商文件。
(三)国有产权交易系统
主要实现产权项目交易全过程的业务管理,主要需包含:项目委托受理、委托协议备案、出让文件备案、出让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成交公示、合同备案、项目归档、诚信记录等。
电子拍卖系统需包含的功能有:登录竞价系统、竞价操作、延时竞价、竞价结束、竞价历史查询、LED投影(竞价监督)等。
(一)、 转让管理
转让方可以通过系统提交转让申请,转让申请提交后,由管理部门进行审。
(二)、 挂牌管理
产权交易部门项目负责人可以起草挂牌信息,挂牌信息包括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转让标的基本信息、前五位股东清单项、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挂牌基本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审核材料清单。
(三)、 公告管理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采取的交易方式发布对应的公告,交易方式采取招投标的,可以发布招标公告;交易方式采取协议转让的,可以发布协议转让公告;交易方式为拍卖的可以发布拍卖公告;交易方式为电子竞拍的,可以发布竞拍公告。
(四)、 协议转让
中心人员可以发布协议编写协议转让公告,并写明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的信息,按照固定模版进行编辑,编辑后可以提交领导和转让方进行确认,确认后可以进行发布,系统自动同步到门户网站。
(五)、 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受让价格以及价款支付方式、财务方案、标的企业经营发展等综合因素。
(六)、 电子拍卖系统
可以设定项目名称、拍卖的开始时间、预定结束时间、标的出让的起始价格、增价值(增价阶梯)等信息。要实现增价报价、降价报价和密封报价等的报价方式。
交易部门可以退出让方设置的拍卖信息进行审核,并且可以更改出让方的设置。
系统可以为管理员、组织方、委托方、拍卖师助手、竞买人、公证方、监督方作为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的权限。
竞拍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竞拍报名,竞拍报名时,需要填写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后可以进行提交。在截止时间之前,竞买人可申请撤销报名,已经过了截止时间后,不能进行报名和撤销报名。
在到了竞拍时间后,竞买人可以申请竞拍,竞拍时需要登录竞买人的账户,选择要申请的标的,然后填写申请竞拍的基本信息。
监管方通过监控后台实时监控所有拍品和所有竞拍人的竞拍过程和结果。
竞拍结束后可以进行竞价报告的编写、导出、打印等功能。
(四)土地(矿业权)交易系统
土地(矿产)交易项目业务管理子系统的功能需包括出让审批、项目受理、出让公告发布、网上申购、受让人资格审查、缴纳保证金、成交确认书、保证金结算、合同签订等。
(一)、 出让管理
出让方可以通过系统提交出让申请,出让申请提交后,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交易业务过程管理,项目下达时,可以通过按照中心对项目编号规则要求,统一进行项目编号。
(二)、 挂牌管理
项目负责人可以起草挂牌信息,挂牌信息包括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转让标的基本信息、备案情况、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挂牌基本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审核材料清单。
(三)、 公告管理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采取的交易方式发布对应的公告,交易方式采取招投标的,可以发布招标公告。
(四)、 协议转让
中心人员可以发布协议编写协议转让公告,并写明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的信息,按照固定模版进行编辑,编辑后可以提交领导和转让方进行确认,确认后可以进行发布,系统自动同步到门户网站。
(五)、 电子拍卖系统
可以设定项目名称、拍卖的开始时间、预定结束时间、标的出让的起始价格、增价值(增价阶梯)等信息。
系统可以为管理员、组织方、委托方、拍卖师助手、竞买人、公正方、监督方做为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的权限。
拍卖分为两个阶段:正常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
竞拍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竞拍报名,竞拍报名时,需要填写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后可以进行提交。在截止时间之前,竞买人可申请撤销报名,已经过了截止时间后,不能进行报名和撤销报名。
在到了竞拍时间后,竞买人可以申请竞拍,竞拍时需要登录竞买人的账户,选择要申请的标的,然后填写申请竞拍的基本信息。
监管方通过监控后台实时监控所有拍品和所有竞拍人的竞拍过程和结果。
竞拍结束后可以进行竞价报告的编写、导出、打印等功能。
(五)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水利工程交易系统实现水利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物资设备、设计、勘察及检测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水利工程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水利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评标委员会:与水利专家库对接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五)、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六)、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七)、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六)交通运输工程交易系统
交通运输水利工程交易系统实现交通运输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设施设备、设计、勘察及检测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交通运输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交通运输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五)、 评标委员会
与交通运输专家库对接,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六)、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七)、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八)、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七)农林交易系统
主要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产权及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等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电子化交易。
(一)、 流转管理
转让方可以通过系统提交转让申请,转让申请提交后,由管理部门进行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下达到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部门,进行交易业务过程管理,项目下达时,可以通过按照中心对项目编号规则要求,统一进行项目编号。
(二)、 挂牌管理
交易部门项目负责人可以起草挂牌信息,挂牌信息包括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转让标的基本信息、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挂牌基本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审核材料清单。
(三)、 公告管理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采取的交易方式发布对应的公告,交易方式采取招投标的,可以发布招标公告;交易方式采取协议转让的,可以发布协议转让公告;交易方式为拍卖的可以发布拍卖公告;交易方式为电子竞拍的,可以发布竞拍公告。可以根据公告类型选择不同的公告模版,在公告模版的基础上进行公告的编辑。
(四)、 协议转让
当选择协议转让方式后,中心人员可以发布协议编写协议转让公告,并写明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的信息,按照固定模版进行编辑,编辑后可以提交领导和转让方进行确认,确认后可以进行发布,系统自动同步到门户网站。
(五)、 电子拍卖系统:
拍卖信息设定:可以设定项目名称、拍卖的开始时间、预定结束时间、标的出让的起始价格、增价值(增价阶梯)等信息。
后台审核和控制:采取交易部门可以退出让方设置的拍卖信息进行审核,并且可以更改出让方的设置。系统管理员、组织方、委托方、拍卖师助手、竞买人、公正方、监督方做为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的权限。分配权限后可以激活对应的账户,激活后,对应账户可以进行登录。拍卖分为两个阶段:正常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
竞拍报名:竞拍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竞拍报名,竞拍报名时,需要填写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后可以进行提交。在截止时间之前,竞买人可申请撤销报名,已经过了截止时间后,不能进行报名和撤销报名。
申请竞拍:在到了竞拍时间后,竞买人可以申请竞拍,竞拍时需要登录竞买人的账户,选择要申请的标,然后填写申请竞拍的基本信息。
报价:报价方式主要有一次性密封报价、竞价:
一次性密封报价:竞买人在确定除转让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由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密封报价,最高报价确定为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的方式。
竞价:竞买人在确定除转让价格外的其他出让条件后,通过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进行竞争报价的方式确定标的成交价及受让方。
竞拍结束后可以进行竞价报告的编写、导出、打印等功能。
(八)电力工程交易系统
电力工程交易系统实现电力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物资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经交易中心核验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电力工程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电力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评标委员会:与电力专家库整合,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五)、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六)、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七)、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系统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易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治理相关工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类型需包含有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它指定交易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主要需包含以下模块:
(一)、 招标方案
招标项目登记:需提供招标代理项目登记功能。
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可在网络上签署合同或上传相关扫描件。
招标项目计划: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包),通过本子系统提交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根据模板自动化生成标准格式的招标公告,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交审核后,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指定媒介)公示。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可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编辑完投标邀请书后发送给所挑选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报名:如项目需要报名,投标人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模板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网上答疑:投标人如有疑义,可通过网上提问,招标代理登录系统查看网上答疑的问题列表。根据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系统现招标代理对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审核后,供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资格评审结果:资格预审需由资格预审评委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
(四)、 发标
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文件模板自动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可进行二次编辑,完成后需由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勘察现场:系统通过模板生成标准的勘察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招标控制价文件:系统提供招标地质灾害控制价文件的制作,根据国家、省地质灾害工程量造价标准实现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核验,并进行数字签章。
网上答疑:系统需提供网上答疑功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网上统一答疑。
澄清与修改:系统具有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
评标委员会:与地质灾害专家库整合,系统可设置相关抽取专业、人数、规避规则及其他抽取条件等,进行专家抽取。可指派专家,可连接省专家库进行抽取。
(五)、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结果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审核后,发布中标公示到门户网站。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代理编辑中标结果公告,提交审核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
中标通知书:系统支持各种交易类别,中标通知书可以根据交易类别定制。由招标代理编辑后提交,经交易中心核验后发布。
中标结果通知书:系统需提供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合同:系统需对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六)、 异议回复
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七)、 招标异常
如招标遇到异常,系统需可终止招标流程,并编辑、提交和发布招标终止公告。
四、电子监督系统
建设包括业务审批前置系统、电子监督、实时监控及业务督办等子系统的监督平台。
建设内容包括:
1) 审核审批系统
2) 电子监督系统
监督规则管理
监督点设置
监督预警
预警纠错
3) 项目跟踪监控系统
项目进场跟踪
交易响应跟踪
业务办理跟踪
交易现场监控、跟踪
评审现场监控
4) 诚信管理系统
主体诚信管理
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诚信库
5) 投诉举报受理
投诉举报受理
投诉举报处理
结果公示
五、电子开评标系统
(一)基础管理
包括有以下内容:
(一)、 交易元数据管理
(二)、 交易元数据标签管理
(三)、 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
(四)、 电子开标、评标过程编排
(五)、 电子交易方案编制
(六)、 招标文件编写工具
(七)、 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工具要实现招标文件查看,投标文件转换,必填项检查,签章检查,投标文件的拆分、合并、打印等功能。
(八)、 投标文件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通过投标人持数字证书进行,要求实现每部分可以单独加密,也可以合并加密。
(九)、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编写
(十)、 投标文件签章
(二)电子开标
实现电子开标、开标过程编排、开标纪律语音播报、开标控制、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投影、废标流标等功能。实现远程开标;
(一)、 开标任务分配
要求实现开标任务的统一分配,分配方式包括:招标项目负责人直接组织开标、系统随机分配、手工分配三中模式。
(二)、 电子签到
要求实现由开标负责人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监管人员进行电子签到,实现现场电子签到及远程电子签到两种模式。
(三)、 开标前检查及准备
要求实现在开标前由开标负责人对是否具备开标条件进行检查。
(四)、 开标纪律、会序语音播放
要求实现开标室纪律、会序的语音播报。
(五)、 开标控制
要求实现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倒计时(国家标准授时),同时显示已经确认参加开标并且已经签到的投标人数量,到达开标时间后,开标负责人可以根据是否满足开标条件实现开标放行和废标(流标)判定这两项控制功能。
要求实现一步开标法以及两步开标法的开标流程选择。
要设置单独的现场投影显示内容,显示内容包括开标倒计时,报名签到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解密情况等的展示。
(六)、 投标文件解密
要求实现投标文件的解密功能,解密模式可分为开标现场自助解密以及远程电子解密两种。
1、实现解密时间段的设定,设定好之后,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剩余时间,投标人只允许在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
2、设定好解密时间后,可以对远程自助解密的投标人进行消息提示和短信提示。
3、解密状态包括:未解密、解密成功、解密失败
4、实现自动记录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解密时间和解密结果
5、对于解密失败的文件,可以提供下载原始文件,采用离线编写工具进行离线解密验证,如果解密成功,则可以将解密的文件按要求导入到系统中。或者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功能。
6、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开标功能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建设工程要求支持二次解密。
(七)、 开标有效性检查(开标记录)、确认
要求实现对标书的有效性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需要签章的地方是否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是否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等等。
(八)、 自动语音唱标
要求实现语音唱标功能,系统自动读取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转成语音,自动唱标并通过投影展示。
(九)、 评标结果查看
要求实现与评标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将评标专家评审状态(评审中、评审完成)、评审结果等数据传到开标管理中进行信息展示。
(十)、 开标过程异议及质疑管理
要求实现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及质疑管理,包括开标现场异议及质疑处理以及远程异议及质疑处理两种模式。
(十一)、 废标确认
要求实现废标原因的填写,被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功能,废标包括:解密失败、标书无效,投标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等),同时实现投标人远程进行废标确认,系统可设定远程废标确认的时间段。
(十二)、 流标及确认
要求实现流标及确认管理功能,对于开标评过程中出现不满足法定投标人数量的情况或者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流标条件,可以进行流标处理,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管人员对流标的项目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三)电子评审
(一)、 评标专家签到
要求实现评标专家通过手写电子签名进行签到的功能,并实现专家是否需要回避,进行确认的功能。
(二)、 评标纪律、规则-招标信息等阅读
要求实现根据已划分的评标权限对评审项目访问、信息阅读的功能,确保无相应权限者无法查阅或操作相关数据。能灵活配置评审专家查阅的评标记录、规则、相关纪律、承诺书等相关文档。
(三)、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自动导入
1. 实现系统自动将最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导入到评标系统中。
2. 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之后,实现自动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含投标报价文件)导入到电子评标系统中。
(四)、 评标办法自动导入
要求系统自动从招标文件中抽取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各类型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的维护及评标细则在招标文件模板-评标办法中进行统一维护。
(五)、 资格文件评审
要求根据评审条款,实现对投标人的资格响应文件评审。
(六)、 政府采购样品评审
政府采购中需要进行样品评审的项目,可进行现场样品评审。
(七)、 技术标评审
要求实现自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技术标评审,自动从评标细则中抽取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并将投标文件按照评审项目、评审因素按章节解析、对比、分置,组成评审页面(评审表格)由专家进行评审。
(八)、 建设工程商务标初步评审(清标)
1、报价清单与招标清单对比
2、未标价清单审查
3、确定不平衡报价
4、计算性错误审查
5、其它清标算法
(九)、 商务标评审
要求实现评标专家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
(十)、 评标现场质疑(问题澄清)
要求实现评审现场质疑工作,能够通过系统内或变声系统进行质疑。
(十一)、 评标汇总
要求实现评标委员会主任(组长)对各部分的汇总,以及最终的评审汇总功能。
(十二)、 评标报告
要求能够自动生成评标报告
六、信息交换系统
对接内容包括:
u 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u 国家、省级行业监管平台
u 国家、省、市诚信信用平台
u 省专家、中介代理库
u 市级公共服务平台
u 市级行业监管平台
u 市级交易平台
u 市级行业管理系统
u 辖区内县区级交易平台
u 其他系统
因我中心已经开发并调试完成向省公共服务平台上报数据的组件,投标人要确保新系统与该组件能够无缝对接,实现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交互。
七、公共资源交易移动服务平台
移动应用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移动办公应用和移动交易应用。移动办公应用实现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在线移动办公;建设移动交易应用,投标人可实现在线移动交易,包括公告公示查看、标询订阅、投标报名报价、移动支付及移动解密等业务。
移动服务:交易主体通过移动端可随时查看每日开标项目及交易信息公示公告、招投标行业动态、法律法规等。
移动办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代理、业主及行政监督部门可通过移动端可及时办理是业务,实现移动业务办理、批转、审批等事项,能够及时了解业务办理情况,实现移动监管。
移动交易:提供给交易主体中投标人进行使用,实现信息查询订阅、业务办理等业务。包括我的订阅、开标记录、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也可以实现简单的网上事项提醒及办理,包括投标提醒、保证金查询、证件到期提醒、中标候选人等信息。能通过手机及移动设备进行竞价、签到、解密等。
八、后台管理系统
后台管理系统是为管理员和业务人员提供综合管理、系统监控、模板制订发布等的服务系统。
(一)用户权限管理
用户管理:用户管理功能模块包括:部门管理、岗位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资源管理等内容。
权限管理:对访问当前的用户、系统、设备、组件等进行权限分配、管理。
(二)工作流管理
通过可视化流程定制工具实现业务流程的定制。
(三)模板管理中心
实现业务中用到的公告、文件及各类报告等内容的模板化管理,可实现通过交易类型、交易环节等进行检索。能够实现对其的版本管理。使用时可通过简单的设置、选择实现数据的自动填充。模板编制过程符合日常使用软件习惯,不培训或简单培训能够快速上手。
(四)系统监控系统
状态监控:状态监视具有提供信息平台中各系统状态的监控功能。
空间监控:空间监视提供信息平台中各服务器磁盘、内存、进程等内容的使用情况的监控功能。
数据库监控:数据库监控用于监控数据库的运行情况,监控的目标包括数据库存储空间使用情况、数据库并发连接数等。
日志监控:用于记录业务日志、登录日志、访问日志等。
第三部分 系统集成要求
系统要求部署在政务外网,采用多种手段提高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性,提供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统一认证等具体安全功能,采用包括加密、签名、CA认证、身份认证、行为审计、访问授权等手段在内的多种安全措施。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应用安全等层次进行安全设计和集成。要求实现电子支付、短信通知、移动端等的集成。要求实现全程业务日志记录、访问日志记录,实现业务的全程跟踪、可控、可追溯。
第六部分 评定标准
一、评标原则
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第4、5项各项要求,且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二、评标方法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原则
(仅供参考)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吕梁市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设备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
七、需方责任
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项目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2、保证项目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项目及系统进行维护、升级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供项目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按时完成系统建设的,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集中采购机构存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谈判人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谈判人提交的服务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谈判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谈判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谈判人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
二、谈判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一)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谈判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二)目录格式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
2、………………………………………………
3、…………………………………………………
4、……………………………………………………………
5、………………………………………………………
6、无违法记录声明…………………………………………
7、……………………………………………………
8、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4、……………………………
5、业绩及获奖情况………………
6、………………………………………………
7、……………………………………………
(三)谈判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谈判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谈判人: (盖章)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四)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人全称)授权 (谈判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报价,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5、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承诺对谈判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中,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保证完成好本项目。
所有有关本次谈判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谈判人代表姓名:
谈判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谈判人: (盖章)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谈判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谈判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谈判人住址)的 (谈判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谈判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谈判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谈判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七)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箱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工总人数
固定资产
(万元)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流动资产
(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
银行
名称
帐号
其他
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备 注
(八) 开标报价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 目
投标总报价
本项目完成时间
备 注
(九)分项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品牌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注:分项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设备清单要求分项进行报价,并根据清单中提供的技术参数提出符合条件的设备名称、具体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生产时间,并附有详细的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如生产厂家彩页图、文字等描述。如未标出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及相关描述,中心将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对待。
(十)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此表须与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相比较且一一对应填列。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次采购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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