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云计算数据中心A2和德阳区域数据中心B1机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东方电气集团云计算数据中心A2和德阳区域数据中心B1机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业主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开标地点 |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21楼2101) | 开标时间 | 2**4-08-26 10:30:00 |
公示期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第一名 | 成都四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 | ********.00 | 96.60 |
第二名 |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00 | ********.00 | 88.26 |
第三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00 | ********.00 | 87.91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常成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机电工程 | |||
宋嘉 | 注册建筑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
施工负责人 | 常成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机电工程 | 中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刘聪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许俊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高级 | ||
施工负责人 | 樊军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高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经理 | 陈阳阳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111*****019**115 | ||
设计负责人 | 于晓曦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20141104719 | 建筑工程 | 高级 |
施工负责人 | 郭振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 | 中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1号机楼机电一期工程EPC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2**1.2.26 | 2**1.6.28 | 96508633.65元 | 张涛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 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1号机楼机电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2**1.3.27 | 2**1.6.25 | 29433086.45 | 丁琳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长航中心2号楼20-22层、3号楼20层智能化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工程总承包 | 2**1.4.1 | 2**2.1.1 | 27850000.00 | 伍洋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2**2年中国联通重庆水土基地 DC5号楼机电配套一期工程 | 235186573.83 | 邓凌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中国移动(福建福州)数据中心 A2 机房楼机电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 | 2**1.11.5 | 2**1.12.1 | 81209251.00 | 方伟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京津冀(天津)西青数据中心 2#数据中心通信配套工程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 2**2.1.14 | 2**2.7.30 | 92641719.56 | 牛晓元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其他类别: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招标
|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