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园一路交通电子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经济开发区园一路交通电子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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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9-02 15:10
经济开发区园一路交通电子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FB*******
二、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园一路交通电子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众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民强南路
成交金额:伍拾伍万玖仟陆佰伍拾柒元叁角肆分(小写:******.3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园一路交通电子设施项目 采购需求:经济开发区园一路交通电子设施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叶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园一路与香樟大道、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交口建设红绿灯控制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和电力配套系统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付春秀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3362)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元红、徐兵、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汇处高速财富广场1004室,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人大一楼、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香樟大道与中至信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汇处高速财富广场1004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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