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叙州区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7?17”较大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果公布
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叙州区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7?17”较大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果公布
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叙州区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7?17”较大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叙州区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7?17”较大坍塌事故结案一年内,市安办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审计局、叙州区应急管理局组成,并邀请市、区纪委监委按照职责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评估工作组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对照《叙州区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7?17”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等逐条逐项细化,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工作分工等重点内容,制定详细评估工作方案,形成《评估任务清单》,报市安办领导审定后实施。
(三)实地开展评估工作。2024年7月10日至21日评估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前往叙州区,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任务清单,对追责问责处理、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企业开展实地抽查检查。同时,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向叙州区安委会进行了反馈,限期完成整改。
(四)评估意见。事故发生后,叙州区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事故调查报告落实工作,严格按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按要求将事故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按程序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对有关单位和公职人员全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叙州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5日将该事故1名责任人员移送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追究刑事责任。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已受理,目前案件正按程序办理之中。
(二)有关单位和公职人员处理
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7日对安边党委、政府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宜宾市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宜宾市叙州区应急管理局、叙州区人民政府4个责任单位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叙州区纪委监委已依法对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处理的7名公职人员依法进行问责处理。8名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已落实到位。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叙州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2月6日对事故责任单位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佰零伍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批准分期缴纳罚款。并将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对事故责任单位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未按分期缴纳罚款计划及时缴纳事故行政处罚事宜,叙州区应急管理局已于2024年7月23日提请叙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关于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方面。2023年以来,叙州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12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11次,全区上下分辖区、分行业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8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印发了《关于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叙安委〔2023〕13号)、《关于明晰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叙安委〔2023〕14号)、《关于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叙安委〔2023〕15号)、《关于印发<宜宾市叙州区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叙安委〔2022〕10号),进一步厘清电力领域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等职能权责。《关于明确四小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叙府办函〔2023〕123号),对全区*****家四下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行明确。
(二)关于健全监管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方面。一是全区进行警示教育。2023年12月19日全区召开“7?17”事故警示教育大会,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同时在全区分乡镇、分行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问题检视、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安全培训会议39期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700余人次。二是每周梳理汇总安全生产周报、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分析研判;组建安办实战化专班;每月开展“红黄黑”挂旗评价;成立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组定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有效推动各方责任落实。“7?17”事故以来,共派出检查组811组次,检查人员3428人次,检查企业点位2248个,检查隐患问题2323个,立行立改1164个,限期整改1159个,总体安全风险可控,并开展企业安全培训会31次,培训人数767人。
(三)关于强化隐患整治,完善灰场管理方面。一是安边镇围绕事故现场区域进行硬质打围封闭,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10块,安装6个实时监控探头,由应急办和应急综合救援队值班人员每日不定时调度加现场巡查,并形成巡查检查台账。二是安边镇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〇二地质队”对大坝进行变形观测。三是安边镇于2023年10月23日与宜宾明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原豆坝电厂储灰池粉煤灰渣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解除合同协议书”,目前贮灰池内没有进行任何的生产经营活动,遇有特殊天气每日巡查两次,实现人防和物防相结合,以便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四)关于紧盯重点领域,化解突出风险方面。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隐患排查,突出新兴产业领域、矿山领域、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消防领域、城镇燃气领域等19个行业范围,全覆盖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来,叙州区共派出检查组561组次,检查人员1826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604个,检查隐患问题1800个,立行立改1788个,限期整改14个;停业整改企业1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67条,已完成整治67条。
(五)关于厘清资产权责,规范收支管理方面。2023年10月,区财政局对安边镇2022-2023年资产处置情况和收益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经查,安边镇2023年按程序报废一批资产15.51万元,报废资产暂未处置,要求安边镇处置后残值收入及时上缴。区政府已安排区自规局对该区域进行规划,待规划方案审批后,按规划用途明确移交主体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区政府已安排区自规局对该区域进行规划,待规划方案审批后,按规划用途明晰资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监管权,明确监督主体。目前,由安边镇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规范有效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评估工作组在评估工作中,发现叙州区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叙州区印发了《关于明确四小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分工》(叙府办函〔2023〕123号)对全区四下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但未完全体现《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要求,未进一步厘清电力领域、国有资产、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安全监管,特别是涉及老工业园区、废弃厂矿、停建或烂尾项目的日常管理、综合利用安全监管责任。
(二)叙州区牵头对原豆坝电厂贮灰库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定期巡查,但未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安全规〔2022〕53号)要求,履行完善原豆坝电厂贮灰库闭库手续或形成管控治理会商意见。
对存在的问题,叙州区要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务必举一反三,进一步厘清并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五、工作建议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评估工作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和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考验。要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歇气惰性心理,以最严的纪律要求、最实的工作作风,科学统筹调度,层层担当履责。
(二)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防责任悬空。要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举报奖励作用。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安全宣传形式,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的意识和自救互救、紧急避险的技能。坚持打好安全生产的“人民战争”,积极开展举报奖励工作,依托报纸、电视台、微信、微博、海报等媒介,广泛宣传《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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