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总工会庆国庆全市职工文艺汇演舞台物料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总工会庆国庆全市职工文艺汇演舞台物料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总工会庆国庆全市职工文艺汇演舞台物料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华兴街29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总工会庆国庆全市职工文艺汇演舞台物料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芜湖市总工会庆国庆全市职工文艺汇演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货车运费、上下车及搬运费、现场搭建费、安装调试费、安装材料费(含下车 搬运、上架、安装等)、灯光师费用(含安装点设计、编程等)等。 服务要求:满足总工会庆国庆全市职工文艺汇演所有舞台布置及灯光效果等。 服务时间:9月25日前完成所有安装调试。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晓华、张银松、唐思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1、芜湖神山国际文化音乐节舞美搭建服务合同,2024.04;2、芜湖市大学生集体毕业典礼购买舞美服务合同,2024.06;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186*****74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总工会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
联系方式:186*****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186*****74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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