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
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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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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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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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02 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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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02 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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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02 16:34:13
办理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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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02 16:42:3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项目名称 | 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WH010GL24SG2956(任务书编号:FS340*****240847号) | |
标段名称 | 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WH010GL24SG******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城东停车楼7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毛迎澳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晨皓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91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明华 | |
证书编号:皖234*****3283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阜阳市2022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及船舶碰撞工程) 加分业绩:阜阳市2022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及船舶碰撞工程); 临泉县G345临泉至关庙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S204至关庙段)一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09 | |
项目负责人 | 许唐兵 | |
证书编号:皖134*****024*****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合肥市2020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公路桥梁预防养护)-2标段 加分业绩:合肥市2020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公路桥梁预防养护)-2标段; 107国道广水市境段改扩建工程桥梁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交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项目负责人 | 程斌 | |
证书编号:鄂142*****022*****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松原市国道绥沈公路松花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松原市2019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SYWQ01标段); 加分业绩:松原市国道绥沈公路松花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松原市2019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SYWQ01标段); 松原市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 G102国道京抚线乌金屯大桥至新城局段(SYYH02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值:********.05元; 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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