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批环卫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批环卫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BSCG-2024-114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批环卫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业园
中标价(元):*******.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概况: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批环卫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大型清扫车7辆(载重≥8t)、高压清洗车(总质量18t)4辆、洒水车(总质量18t)6辆、新能源扫地机4辆、路面养护车8辆(燃油、总质量3t)、垃圾压缩收集车(载重3t、总质量8t)3辆、垃圾压缩收集车1辆(总质量18t),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供货。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刚、章萍、聂晶、王玲、何绵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3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东段原科技大厦4楼
联系方式:何先生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汪 工 0564-*******
十、附件
无
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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