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氧系统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氧系统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氧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氧系统设备采购于2024年08月30日评标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

项目编号:HNSZZFCG-2024-0649

采购代理编号:LHHF********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氧系统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威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东山街道花侯路248 号绿地商务广场 T3、T4、T5、T10、裙房 T4-3018 号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制氧主机

卓誉/长沙

ZY/MO-20

2/台

******.00

空压机

顺高/长沙

SGV-37

2/台

*****.00

冷冻式干燥机

科林爱尔/杭州

KDH-30F

2/台

*****.00

吸附式干燥机

卓誉/长沙

XG-20

2/台

*****.00

压力容器

空气缓冲罐

申江/上海

C-0.6/0.8

2/只

6300.00

空气储罐

申江/上海

C-0.6/0.8

2/只

6300.00

氧气缓冲罐

申江/上海

C-0.6/0.8

2/只

6300.00

氧气储罐

申江/上海

C-3.0/0.8

2/只

*****.00

空气过滤系统

初级精密过滤器

宏日嘉/深圳

TWS016

2/套

4900.00

中级精密过滤器

宏日嘉/深圳

DT017-A0

2/套

4900.00

高级精密过滤器

宏日嘉/深圳

DT017-AA

2/套

4900.00

氧气过滤系统

活性炭除异味过滤器

宏日嘉/深圳

DT012-ACS

2/套

4900.00

超精过滤器

宏日嘉/深圳

DT012-AAR

2/套

4900.00

氧气除菌过滤器

佳洁/杭州

FCJ-01

2/套

5890.00

氧气浓度分析仪

昶艾/上海

CI-6101

2/台

4350.00

氧气流量计

唯量/广州

MEMS0620

2/台

4869.00

PLC 控制系统

西门子/中国

S7-200

2/套

8600.00

电控控制柜

卓誉/长沙

定制

2/套

*****.00

制氧机后台管理及远程管理系统

繁易/上海

V1.0

2/套

*****.00

热能回收系统

卓誉/长沙

定制

2/套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蒋新德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长

陈建新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李旺君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车海晖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周小将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供应商投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投标报价

(元)

评分

推荐排名

是否中标候选人

长沙威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

87.11

1

湖南逸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

72.37

2

衡阳华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

68.17

3

4、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原因

湖南泰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否决投标(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签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隆回县公园路1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隆回县花门街道资江北路(即县财政局右侧50米左右)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739-*******

电子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97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十一、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标签: 制氧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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