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4年某公司南区餐饮中心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4年某公司南区餐饮中心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4年某公司南区餐饮中心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4-*****)”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9月2日进行了单一来源谈判,现就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谈判项目名称: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4年某公司南区餐饮中心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
成交候选人如下:

广东汇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banjh5@chinaunicom.cn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益
电话:131*****426
邮箱:luoyi@gpdi.com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5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广东

标签: 弱电智能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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