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兴海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告点击数:26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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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干部群众及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县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技术标准已完成新一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于6月11日通过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更新后的兴海县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结果予以公布实施,公示期为15日。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自2024年7月4日起执行,2016年公布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结果同时废止。

附件:兴海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表

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6月20日


兴海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表

乡镇名称

定级类型

开发程度

容积率

级别

用途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子科滩镇

综合定级

五通一平

商服:1.2
住宅:1.2
公共:1.2
工业:1.0

I级

商服用地

342

22.80

住宅用地

298

19.8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7

13.80

工业用地

131

8.73

II级

商服用地

268

17.87

住宅用地

228

15.2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65

11.00

工业用地

102

6.80

III级

商服用地

221

14.73

住宅用地

160

10.6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15

7.67

工业用地

79

5.27

河卡镇

综合定级

五通一平

1.0

I级

商服用地

186

12.4

住宅用地

150

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3

6.87

工业用地

73

4.87

II级

商服用地

142

9.47

住宅用地

102

6.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0

5.33

工业用地

65

4.33

曲什安镇

综合定级

四通一平

1.0

I级

商服用地

161

10.73

住宅用地

112

7.4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3

6.20

工业用地

73

4.87

II级

商服用地

113

7.53

住宅用地

90

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5

5

工业用地

65

4.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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