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与西拉木伦大街交汇处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38*****567

供应商(乙方):通辽市金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通辽市和平路北段(银桥宾馆二楼)

联系方式:158*****6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数量:1.0000; 1(项) ¥1,488,957.00 ¥1,488,957.00 负责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的保洁服务、秩序维护、绿化养护、会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 (一)项目经理人员配备:1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专职人员,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 40岁以下,有3年以上同等职务的经验。 (二)保洁服务人员配备:9人,50周岁以下。环境卫生服务内容:室内:楼梯、楼梯扶手、开关、消防栓箱、通道、走廊、地面、台面、大厅、所有审判法庭、大厅门玻璃、卫生间、台阶、主副楼地下车库、法警训练基地及其他健身场馆等公共部位(不包括楼体2米以上的墙面、玻璃窗、玻璃幕墙、楼外立面的清洁)进行清洁,并负责将垃圾废弃物清理送至楼外垃圾集放地。室外:整个院落的环境卫生(包括车场、绿化带、台阶卫生),下雪天气,及时清理积雪。 (三)秩序维护人员配备:6人,男,高中以上学历,50 周岁以下。秩序维护内容:大门岗值守、办公楼及审判大楼门岗值守,外来人员车辆的记录,邮件收取等。 (四)绿化养护人员配备:1人,年龄 50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掌握基本园林养护的技能,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绿化养护内容:负责院内绿植养护工作。 (五)会议服务人员配备:2人,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会议服务内容:承担会议服务工作,提供会议预定、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会议室清洁服务,做好会议室的统筹和安排工作(会议服务人员负责干警制服清洗服务工作)。 (六)餐饮管理服务人员配备:6人,年龄50 岁以下,须有健康证,责任心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餐饮管理服务内容:机关餐厅属于服务型餐厅,提供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每日用餐人数预计约200人)普通早、中餐和加班工作人员及部分公务接待用餐,负责餐厅人员的人工费用、日常采购、菜品加工服务及账目管理。

合同金额: 1,488,95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捌仟玖佰伍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9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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