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13栋等新建项目学生宿舍13#合同公告
茶陵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13栋等新建项目学生宿舍13#合同公告
茶陵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 13 栋等新建项目(学生宿舍 1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茶陵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 13 栋等新建项目(学生宿舍 13#)
发包人: 茶陵县教育局
承 包 人: 湖南省云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株洲市政府投 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 号)、《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株政办发{2021}17 号)、(《株洲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株委审{2021}1 号文)、《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 号)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国家《示范文本》的合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进行了 细化、补充、完善, 制定适合我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 《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 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 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 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 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 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 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 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 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 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 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 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中条款号前标注有“★”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含条款项下的所有 内容),条款号前未标注“★”的为推荐性条款。《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 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茶陵县教育局
承包人: 湖南省云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茶陵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 13 栋等新建项目(学生宿舍 13#)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 13 栋等新建项目(学生宿舍 13#)。
2.工程地点:茶陵县第三中学校园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茶发改投[2024]004 号。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业主单位自筹。
5.工程内容:新建13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 2940.45 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17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17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7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主要关键施工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2。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交验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伍佰零贰万壹仟贰佰壹拾元玖分 (¥ 502.******万元 元)。
2.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的10%);完成工程量的30%(基础完成), 支付合同价的 25%(含10%预付款); 完成工程量的 75%(主体完成),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50%;完成工程量的100%(工程竣工),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 评审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陈小飞 ;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佳红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茶陵县教育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本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见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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