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591号-166、167共两套商业房地产年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591号-166、167共两套商业房地产年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HP202*****0023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591号-166、167共两套商业房地产年租赁项目

三、 评审日期:2024年8月29日下午15时00分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清蓝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街道党校路99号佳山墅14栋1-17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年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591号-166、167共两套商业房地产年租赁项目

合同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涛(组长)、赵敏、单杰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钢城花园二村26栋5楼,联系电话:05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一、联系方法

1、采购人:安徽同创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和路288号

联系人: 单杰 电话: 139*****579

2、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马鞍山市钢城花园二村26栋5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如 电话: 05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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