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物流武汉中转库仓储及武汉转运、分拨运输项目
整车物流武汉中转库仓储及武汉转运、分拨运输项目
整车物流武汉中转库仓储及武汉转运、分拨运输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整车物流武汉中转库仓储及武汉转运、分拨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湖北省内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最高响应限价:有,总价限价(不含税)人民币25,696,008.38元;运输部分及仓储部分限价详见响应文件分项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 供应商的道路经营许可信息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供应商的2021、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供应商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1和2022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2) 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1.3仓储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乘用车仓储服务经验:
①提交供应商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在湖北省武汉市内的乘用车仓储服务合同;
②提交供应商在2023年内,在湖北省内为3个及以上乘用车汽车品牌提供的仓储服务合同。
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上述3年中必须每年都有业绩,但业绩可以不覆盖整年;
5) 提供的合同能满足上述要求即可,可以多个合同满足一个要求,也可以一个合同满足多个要求。
3.1.4运输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湖北省武汉市内始发的公路、铁路、水运运输能力及经验:
① 提交供应商在湖北省武汉市内始发的公路运输的合同复印件,服务期在2年或以上(服务期按月累计,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仅计数一次);
② 提交供应商在湖北省武汉市内始发的铁路运输的合同复印件,服务期在1年或以上(服务期按月累计,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仅计数一次);
③ 提交供应商在湖北省武汉市内始发的水路运输的合同复印件,服务期在1年或以上(服务期按月累计,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仅计数一次);
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提供的合同能满足上述要求即可,可以多个合同满足一个要求,也可以一个合同满足多个要求。
3.1.5仓储场地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
① 武汉市区内具备*****平米以上可用于整车存储的仓储场地(可封闭可露天,同时具备时,优先选择封闭库),可接受最多2处地点不同的库区。中标后,供应商自有场地提供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非自有场地提供租赁合同,证书及租赁合同有效期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确保场地可满足服务期内的仓储用地要求;
② 在至少1处仓储场地周边车行距离1KM内,具备扩展500-1000库位能力,至少1处仓储场地周边车行距离3KM内,具备铁路装车平台及水运港口。所有仓库周边直线距离500米内不得存在污染源及危险源(包括垃圾处理厂、粉尘厂、发电厂等);
③ 仓储场地需为水泥或沥青硬化地面,场地包含入库缓存区、仓储区、备车区、整备区和办公区。仓储场地布局需符合国家安全与消防要求,消防通道不小于6米。场地需设置围栏且大门为封闭式。场地周围设置高清监控摄像头和充足的照明设施,可满足夜间作业的亮度需求。
供应商应提供关于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分公司参与响应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资料无效。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23:00至2024年1月31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09: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系人:柴畅
电话:130*****669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胡见斗、金靖哲
座机:0431-********、0431-********
邮箱:hujiandou@faw.com.cn、jinjingzhe@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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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01 | 整车物流武汉中转库仓储及武汉转运、分拨运输项目 | 服务 | 2024-01-26 23:00 | 2024-01-31 23:00 | 2024-02-06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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