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院-整车商品车溯源RFID标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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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院-整车商品车溯源RFID标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研发院-整车商品车溯源RFID标签项目
2.2项目内容: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RFID标签货物,提供满足供货频次及包装要求的供货服务,提供可无缝对接VTMS(商品车溯源系统)及VWMS(整车仓储系统)的系统接入实施服务,最终支撑整车物流场景全链数据自动感应的项目目标
2.3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大连、青岛、成都、佛山
2.4交货期:3年框架,每年实际的需求量以甲方各基地提供的订单为主(预估200万个/年),每年对技术任务书及价格重新确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续签合同。
在甲方下达订单后,乙方应在30天内按订单,按本技术要求提供合格成品标签,乙方需具备库存储备能力,满足甲方多频次、多地点、不同订单批量需求的供应能力。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申请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上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提供法人/股东清单
4)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不限于发票、审批表、税务局官网截图等)
财务要求:
1、提交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2019)年审计报告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
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至少两年净利润不得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1月1日之后的RFID标签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及对应合同银行出具的收款单
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应是合同的货物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全部合同累计不含税金额大于100万元(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可提供发票、收款单、承兑汇票等)
6) 每份合同应附一张结算发票(金额不限),收款单(无需与发票对应),收款单应有银行章
样件要求(测试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1、申请人需提供10个RFID标签样件
2、样件芯片技术参数需符合技术任务书要求
3、样件标签材质需与现使用标签保持一致
4、标签样件大小、字样等可不考虑技术任务书参数(批量供货件需完全符合技术任务书要求)
5、递交文件则视为认可采购人对样件进行检测的方式及样件检测结果
企业诚信:
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甲方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投标人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例如通过市场询价方式),如中标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投标人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⑤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可批量供货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参与,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参与;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9日23:00至2023年11月14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申请人原因除外)。未领购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5.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0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138*****315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邢栋、金靖哲
座机:0431-********、0431-********
邮箱:xingdong5@faw.com.cn、jinjingzhe@faw.com.cn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采购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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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01 | 研发院-整车商品车溯源RFID标签项目 | 货物 | 2023-11-09 23:00 | 2023-11-14 23:00 | 2023-11-24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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