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铜川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XTDZB2024141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铜川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南京大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59.982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90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中纯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96.491042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1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京大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小:
中标候选人(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江苏中纯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小: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京大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江苏中纯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0145083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京大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
一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
第二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江苏中纯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
三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授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
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
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
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
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广场D座13层1301室,联系人:张
工,电话:029-89563670
三、其他
本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铜川市华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业务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北大街199号
联系人:王智浩
电话:029-856917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广场D座13层1301室
联系人:王超、房亚宁
电话:029-89562775
电子邮件:5212755728g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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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