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福建省惠安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一食堂、第一小卖部委托经营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惠安高级中学 | ||
行政区域 | 惠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6: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799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惠安高级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北街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老师 联系方法:139*****5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金爵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齐云路76号源著创意园B幢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先生 联系方法:181*****799 059*****0038 jinjuezhaobiao@163.com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J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一小卖部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闽教规(2024]2号)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房屋和经营设施由学校提供、维护修缮费用由学校承担,并严格执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不得向承包方或委托经营方转嫁食堂建设、修缮等非合同约定的费用,防范企业转嫁运营成本,损害学生利益”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惠安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及第一小卖部的招标,因0元中标的采购结果不合理。故公告声明:本项目0元中标仅适用于惠安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一小卖部将另行招标。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惠安高级中学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北街88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联系方法:139*****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金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齐云路76号源著创意园B幢201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联系方法:181*****799 059*****0038 jinjuezhaobiao@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81*****799
标签: 第一食堂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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