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寨乡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

马寨乡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

防御洪、涝、旱灾事关马寨乡经济建设大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事,为进一步做好马寨乡防汛抗旱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度汛抗灾丰收,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

(一)工作目标。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做好马寨乡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等。

(三)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全民参与,军民结合的机制。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二、基本情况

(一)除涝方面。马寨乡辖区有高水河、姚老家沟、秦营寨沟三条主要防洪河流,由西向东于蔡坡闸汇合流向草河。

(二)抗旱方面:马寨乡暂无灌溉站,主要使用群众自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或沟河塘存水灌溉。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村要成立防汛应急队伍,针对责任区制定相应的防汛排涝和抢险方案,成立抢险应急队伍,汛期要求24小时值班。同时组织足够的突击力量,遇紧急情况各抢险队伍要保证人员充足,物资充沛,随时能拉得出、顶得住,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排涝抢险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乡防汛抗旱方案;指挥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实行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一站八组工作职责

应急站:负责对全乡雨情和汛情进行监测预警,做好防汛预案,备足防汛物资,协调处理突发险情,及时转移受灾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综合协调组:负责全乡防汛抗旱力量的调配,对个单位分工进行协调,对信息畅通、物资保障综合调配。

宣传报道组:负责全乡抗旱、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防汛抗旱知识,发动群众参与抗旱排涝,形成浓厚团结减灾氛围。

监测预警组: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灾害预警,及时上传下达有关信息,对全乡范围内有可能出现的险工险情及时发布预警,在必须转以群众时,提前8-12小时发布预警信息。

后勤保障组:负责抗旱防汛期间的物资保障和供应,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以及险情发生时持续物资的及时充足供应,以及转移安置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应急抢险组:负责应急分队的组织演练,在险情突发时,抢险救援,以及群众安全,财产转移。

救灾救助组:负责抗旱防汛期间的救灾物资发放、人员安置,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帮助,确保灾情期间,受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

工程调度组:负责防汛抗旱期间全乡范围内重点企业及其重点工程的安全,协调工程施工与企业生产,应急站与防汛抗旱的关系,即确保抗旱防汛工作又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督查督导组:负责对全乡抗旱防汛工作的督查检查,加强对防汛物资使用的方案监督,对防汛抗旱期间的工作纪律进行督查,确保各组工作落到实处。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乡村两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

(3)物资准备:充分储备抢险物资器材和群众自筹的木桩、编织袋等。

(4)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5)违章设障:对本辖区内发现排水堵坝及其他妨碍排水工作的,将限期拆除、整改。

(二)洪水灾害预警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王一鸣同志为预警警报发布责任人,各相关村村主任为村预警警报发布责任人。乡、村两级预警警报发布责任人职责:明确专人负责观测,根据水位、上级命令,确定预警警报发布级别、内容,发布时间并及时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等发布警报。

(三)台风暴雨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对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的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的信息,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发布,并应加强值班。

(四)干旱灾害预警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五、应急措施

(一)防汛应急预案

1.当草河位低于内河水位时,及时开闸自排;当泉河水位高于内河水位时,机电排灌管理人员要根据泵站排涝方案和来水情况及时开机排水。

2.当泉河水位过高,附近的蓄洪区破圩时,我乡处在低洼地带的居民,要在8小时内进行人员及财务转移,一楼财物转移至二楼,低洼处的平房及楼房居民要立即转移,以自行转移为主,无法自行转移的,由所属村(居)安排转移到统一安置点,并确保水、电、食品等生活物资供应。

3.在汛期期间,严格执行河长制,河长要认真做好工作,对所看护沟塘的漂浮物、渔网等物品及时清理,确保我乡小沟塘在汛期不出现堵塞现象。

(二)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1.特大干旱

特大干旱是指该区域内因旱粮食损失率超过40%时的旱灾,此时抗旱工作成为全乡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乡班子成员深入各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乡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要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行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

2.严重干旱

严重干旱是指因旱粮食损失率在20%--40%时的旱灾,发生严重干旱时,乡防指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区防指备案,乡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发生饮用水困难时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加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3.中度干旱

中度干旱是指因旱粮食损失率在10%--20%时的旱灾,发生中度干旱时,乡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轻度干旱是指因旱粮食损失率在10%以下时的旱灾,发生轻度干旱时,乡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1.防汛抗旱机动队

防汛机动队由乡政府组建。防汛抗旱期间,防汛机动队由本级防指调遣,主要承担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抢险任务,必要时听从上级防指调遣,赴其他地区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防汛抗旱救援队

防汛抗旱救援队由各村(居)自行组建,防汛抗旱期间,抗旱救援队应服从本级防指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推广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

(二)物资保障

抢险物资器材主要木桩、编织袋等。各村按照每人2条编织袋,每户1根直径15公分以上、长2米以上的木桩的标准自筹防汛物质。做好标识,随时用,随时取。另外马寨乡已购买编织袋3000个、木桩1000根、防汛沙袋100个、雨衣30套、雨鞋60套、绝缘手套30副、铁镐10把、铁锹122把、便携式大功率投光灯4个、救生衣50件、救生圈5个。

(三)生活保障

为确保转移安置群众生活,乡、村成立安置工作组,由乡政府办公室、民政办、各村负责筹集转移安置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的粮食、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乡卫生院派人进驻转移安置点,做好群众医疗卫生工作,确保群众有病可医。派出所负责维护安置点社会治安,加强治安巡逻防范。

七、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的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报上级防指。

八、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乡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乡武装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乡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乡综治办、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乡派出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财政所负责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乡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站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乡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处置 防汛抗旱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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