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及台式电脑采购合同
打印机及台式电脑采购合同
第 号2014LYHX-0304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供货人(乙方):合肥祥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打印机 | HP CP5225 | 台 | 1 | ||
台式电脑 | 联想启天M4550 | 台 | 1 | 4450 | 4450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壹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 )项执行:
(1) 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产品的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壹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 工作日内将合同款转付给乙方.
第五条 验收方法
乙方安装调试后,在 2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妥为保管,同时在1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中心。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1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采购中心将根据甲方的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1年,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天内上门维修,按照相应承诺或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 3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3.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10 %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最高限额为该项合同金额。
3.甲方货物验收合格后,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款项,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中心二份。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章)
代表:
电话:
2014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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