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成交公告-成交公示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成交公告-成交公示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双塔区、北票市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朝阳百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塔区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33-55号
中标(成交)金额:97(%)
评审总得分:78.61(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建平县、龙城区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浑南区沈阳市东陵区营盘西街17-2号818室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79.33(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喀左县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体育馆南里15号
中标(成交)金额:97(%)
评审总得分:69.61(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朝阳县、凌源市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环祥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塔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一段25C号
中标(成交)金额:97(%)
评审总得分:81.6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双塔区、北票市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双塔区、北票市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C********环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将配合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龙城区、北票市区域内重点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评估、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质量控制保障要求 (1)评估单位要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认排污许可管理级别,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行业技术规范、实施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排污许可可行性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进行评估、复核。评估单位要建立科学、有效、完善、可行的质量控制保障体系,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可实施的《排污许可评估质量控制保证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健全,技术评审保障实力雄厚,《方案》含保密条款和违约承诺。 (2)评估单位要确保评估成果满足核发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成果清单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排污许可评估报告,得出明确结论,确保经评估审核通过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满足核发条件,符合核发要求。 (3)评估单位需一次性告知企业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审核意见要具体、明确,便于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不得含糊其辞。 (4)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建立好差评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回访、国家和省厅开展技术审查复核等形式进行跟踪问效,视情做出约谈警告、取消阶段性评估资格、通报批评并报送至上级部门、列入诚信名单等不同处理决定。 2、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且能够科学合理指导本地区排污许可评估工作。 (2)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编制思路与原则、技术路线、主要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3)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4)评估单位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现场踏勘及审核,出具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交叉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简化管理发证企业进行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执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执行报告评估意见。评估单位应将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排污许可复核评估意见和执行报告评估意见以电子版+纸质版的形式提交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3、其他要求 每批次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每超1个工作日,扣除评审费用的5%,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取消项目评审资格等。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具体签署以服务需求为准。服务期内实质性响应时间为2×24小时,并承诺在10分钟以内响应。
服务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2024年7月1日起施行;(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各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 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建平县、龙城区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建平县、龙城区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C********环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1、质量控制保障要求 (1)评估单位要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认排污许可管理级别,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行业技术规范、实施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排污许可可行性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进行评估、复核。评估单位要建立科学、有效、完善、可行的质量控制保障体系,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可实施的《排污许可评估质量控制保证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健全,技术评审保障实力雄厚,《方案》含保密条款和违约承诺。 (2)评估单位要确保评估成果满足核发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成果清单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排污许可评估报告,得出明确结论,确保经评估审核通过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满足核发条件,符合核发要求。 (3)评估单位需一次性告知企业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审核意见要具体、明确,便于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不得含糊其辞。 (4)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建立好差评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回访、国家和省厅开展技术审查复核等形式进行跟踪问效,视情做出约谈警告、取消阶段性评估资格、通报批评并报送至上级部门、列入诚信名单等不同处理决定。 2、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且能够科学合理指导本地区排污许可评估工作。 (2)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编制思路与原则、技术路线、主要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3)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4)评估单位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现场踏勘及审核,出具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交叉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简化管理发证企业进行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执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执行报告评估意见。评估单位应将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排污许可复核评估意见和执行报告评估意见以电子版+纸质版的形式提交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3、其他要求 (1)每批次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每超1个工作日,扣除评审费用的5%,累计超 过5个工作日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服务要求:1、质量控制保障要求 (1)评估单位要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认排污许可管理级别,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行业技术规范、实施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排污许可可行性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进行评估、复核。评估单位要建立科学、有效、完善、可行的质量控制保障体系,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可实施的《排污许可评估质量控制保证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健全,技术评审保障实力雄厚,《方案》含保密条款和违约承诺。 (2)评估单位要确保评估成果满足核发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成果清单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排污许可评估报告,得出明确结论,确保经评估审核通过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满足核发条件,符合核发要求。 (3)评估单位需一次性告知企业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审核意见要具体、明确,便于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不得含糊其辞。 (4)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建立好差评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回访、国家和省厅开展技术审查复核等形式进行跟踪问效,视情做出约谈警告、取消阶段性评估资格、通报批评并报送至上级部门、列入诚信名单等不同处理决定。 2、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且能够科学合理指导本地区排污许可评估工作。 (2)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编制思路与原则、技术路线、主要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3)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4)评估单位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现场踏勘及审核,出具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交叉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简化管理发证企业进行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执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执行报告评估意见。评估单位应将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排污许可复核评估意见和执行报告评估意见以电子版+纸质版的形式提交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3、其他要求 (1)每批次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每超1个工作日,扣除评审费用的5%,累计超 过5个工作日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具体签署以服务需求为准
服务标准:1、质量控制保障要求 (1)评估单位要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认排污许可管理级别,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行业技术规范、实施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排污许可可行性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进行评估、复核。评估单位要建立科学、有效、完善、可行的质量控制保障体系,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可实施的《排污许可评估质量控制保证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健全,技术评审保障实力雄厚,《方案》含保密条款和违约承诺。 (2)评估单位要确保评估成果满足核发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成果清单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排污许可评估报告,得出明确结论,确保经评估审核通过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满足核发条件,符合核发要求。 (3)评估单位需一次性告知企业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审核意见要具体、明确,便于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不得含糊其辞。 (4)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建立好差评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回访、国家和省厅开展技术审查复核等形式进行跟踪问效,视情做出约谈警告、取消阶段性评估资格、通报批评并报送至上级部门、列入诚信名单等不同处理决定。 2、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且能够科学合理指导本地区排污许可评估工作。 (2)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编制思路与原则、技术路线、主要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3)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4)评估单位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现场踏勘及审核,出具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交叉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简化管理发证企业进行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执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执行报告评估意见。评估单位应将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排污许可复核评估意见和执行报告评估意见以电子版+纸质版的形式提交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3、其他要求 (1)每批次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每超1个工作日,扣除评审费用的5%,累计超 过5个工作日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喀左县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喀左县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对应003包(C********环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负责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对于核发喀左县区域内重点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评估、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且能够科学合理指导本地区排污许可评估工作。 (2)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编制思路与原则、技术路线、主要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3)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要求分析全面。 (4)评估单位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现场踏勘及审核,出具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对重点管理发证企业进行交叉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简化管理发证企业进行复核,出具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评估意见;对执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执行报告评估意见。评估单位应将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报告、排污许可复核评估意见和执行报告评估意见以电子版+纸质版的形式提交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具体签署以服务需求为准
服务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以及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各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朝阳县、凌源市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C********环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完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所有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具体签署以服务需求为准。
服务标准:通过国家、省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爱华、李翔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双塔区、北票市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建平县、龙城区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喀左县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朝阳县、凌源市排污许可评估、复核和执行报告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182*****876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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