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结果的公示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全县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公示、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有关专家人员验收,由宁化县淮土镇金糯薏米专业合作社等承担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河龙贡米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已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9月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宁化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电话:0598-*******
附件:2020年-2023年农业农村项目验收情况汇总公开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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