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树木涂白剂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CJS20240800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树木涂白剂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盘锦森榕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 万元,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凌河区和之平园林机械经销处,投标报价:45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沈阳市于洪区绿青丰物资经销处,投标报价:46.2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盘锦森榕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阳 210703197103053219;
中标候选人(凌河区和之平园林机械经销处)的项目负责人:何萍
210724196609030062;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于洪区绿青丰物资经销处)的项目负责人:李琳
22010319690416272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盘锦森榕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供应商须有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经营内容;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中标候选人(凌河区和之平园林机械经销处)的资格能力条件:1.供应商须有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经营内容;2.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
目响应;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
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于洪区绿青丰物资经销处)的资格能力条件:1.供应商须有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经营内容;2.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
项目响应;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
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盘锦森榕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9.00 分;
中标候选人(凌河区和之平园林机械经销处)的评标情况:79.60 分;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于洪区绿青丰物资经销处)的评标情况:75.57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
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质
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招标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
过程、中标结果)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 283 号
联 系 人:徐姜新
电 话:15942736011
电子邮件:pjyllhgs202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荷塘月色小区 5 号办公楼 14 楼
联 系 人: 龚芮
电 话: 15184257679
电子邮件: 24159220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