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神龙谷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预中标结果
2016年神龙谷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名称:遂昌县2016年神龙谷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 招标序号:SC2016A49
招标单位: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鑫鑫、华素珠 ****-*******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浙江瓯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洪洋俐 注册编号:浙********05649 浙建安B(2015)*******
预中标价:叁佰肆拾玖万叁仟柒佰捌拾陆元整(¥349.3786万元)
质量要求:合 格 工期:300 日历天
(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浙江开园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季荣峰 注册编号:浙********8421 浙建安B(2007)*******
预中标价:肆佰伍拾伍万贰仟陆佰陆拾贰元整(¥455.2662万元)
质量要求:合 格 工期:300 日历天
(三标段)中标候选人:丽水李池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蔡新军 注册编号:浙********3566 浙建安B(2009)*******
预中标价:伍佰肆拾贰万玖仟叁佰捌拾捌元整(¥542.9388万元)
质量要求:合 格 工期:300 日历天
公示时间:2016年09月10日至2015年09月1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 。
公示单位: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 备案部门单位:遂昌县水利局
2016年09月9日 2016年0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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