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牛庄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牛庄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Y2024-LY-047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牛庄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01 | 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牛庄小学位于偃师邙岭镇牛庄村,学校食堂面积约为460㎡,学校有2个小餐厅,可容纳350人同时就餐。目前学校中午就餐人数约600人,早晚就餐人数约150人。学校实行包餐制,要求供应商每日合理提供早、中、晚三餐。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餐厅管理制度。供餐标准: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实惠的营养餐。 | 河南膳食汇餐饮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88号院湖滨苑10幢105号门面房 | 14元/人/天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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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魏当当(组长)、鲁志娟、赵亮。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牛庄小学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
联 系 人:乔女士
电 话:134*****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
标签: 食堂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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