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亳州市疾控中心呼吸道多病原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4年亳州市疾控中心呼吸道多病原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亳州市疾控中心呼吸道多病原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CDC[2024]011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8日
开标日期:2024年9月5日
中标价:捌万玖仟壹佰元整(*****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长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缘G4206总部B3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名称、数量)如下:
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亳州市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东侧
联系人:唐啸天
联系电话:0558-*******
公告期限: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6日(1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9月5日
附件:
序号 | 名 称 | 技术指标或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21种核酸检测试剂盒1 | 1.适用机型:开放型平台,可适用于各种多通道校正的全自动荧光PCR检测仪。 | 人份 | 150 |
2 | 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21种核酸检测试剂盒2(与序号1试剂为不同厂家) | 1.样品种类: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拭子、支气管肺泡灌洗液、胸腔穿刺液标本等 | 人份 | 150 |
3 | 一次性使用病原体采样管 | ★1.非灭活采样管,独立包装,配套采样拭子(口咽拭子和鼻咽拭子各1支) | 人份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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