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2016年省级省柴节煤炉灶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芒市2016年省级省柴节煤炉灶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芒市2016年省级省柴节煤炉灶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6-09-09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芒市2016年省级省柴节煤炉灶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经芒市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芒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委托,现就芒市2016年省级省柴节煤炉灶项目进行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国内具有合格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MSCG(公)2016-027

2、项目名称:芒市2016年省级省柴节煤炉灶项目采购(二次招标)

3、采购总预算:180000.00元(人民币)

4、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详细内容请阅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此次采购以货物单价采购,数量为2016年芒市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数量600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清单内的所有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除需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点的全部资格要求以外,还必须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或生产厂家合法授权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产品应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及热效率检测报告。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德宏州内的现场自测热性能的照片和按NT/T8-2006标准由德宏州内的能源站或质检部门人员见证并签字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未参加过德宏州内的现场自测热性能的,在报名前,须自带产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自测热性能,符合标准的由德宏州内的能源站或质检部门人员见证并签字出具检测报告(符合或不符合标准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已参与过德宏州内测试的不再进行重复测试。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须附近三年其中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a.缴税所属时间在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的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b.缴费所属时间在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的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在开标时,向招标方提供投标相应型号省柴灶样品,中标后所提供产品必须与样品一致。

三、其它要求:

在我市政府集中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或者服务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中缅友谊馆二楼)。

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不接受邮购方式报名。

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领取的还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注明原件的)。

(我中心只发出招标文件,不对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席开标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9: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中缅友谊馆二楼)。

七、保证金交纳金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1、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7时00分;

3、交纳形式:须从供应商对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云南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州阔时路支行

户名: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135*****4871

财务室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和集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芒市政务服务管理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集采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芒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547

2.集采机构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名称: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采机构地址:芒市文蚌街中段中缅友谊馆二楼

集采机构联系人:尹女士

集采机构电话:****-*******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9日

附件:

一、采购规格及最高控制价

产品名称

规 格

单位

最高控制综合单价(元)

备注

省柴节煤炉灶

灶膛上口直径为≥41厘米。

500.00

二、技术规范和标准

(一)安全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二)性能符合国家农业行业标准NY/T1001-2006《民用省柴节煤灶、炉、炕技术条件》的要求;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省柴灶必须经德宏州内能源站或质检部门现场见证并签字出具检测报告,热效率≥30%;

(二)省柴灶灶膛内具有拦火圈和回烟道装置;

(三)省柴灶燃烧室具有二次进风装置;

(四)省柴灶灶门装置板材厚度≥2.0毫米;

(五)省柴灶出烟道装置制作材料厚度:铸件≥2.0毫米,板材≥1.2毫米;

(六)省柴灶灶体符合NY/T 1001—2006第4.1.4条要求;

(七)省柴灶烟囱内径≥8厘米,高度≥2米,镀锌管制作,管壁厚度≥0.8毫米。

四、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配件(包括省柴灶灶体、灶门、出烟道、烟囱等)的选用上要满足省柴灶设计使用寿命达到5年以上的要求;

参照国家关于产品的三包规定,省柴灶(包括灶体、灶门、出烟道、烟囱等)保修1年,质保期内保险售后服务并免费更换设备配件;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16年11月31日前;

2、交货地点:芒市11个乡镇;


六、付款方式:

货物金额由中标人按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结束后,直接向受益农户收取。

国家补助资金待项目检查验收合格财政拨款后直接打入受益农户一折通。

质量保证金3000.00元由中标商向芒市农业局缴纳,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退还中标供应商。

七、其他

1、投标人应对相关证明文件、货物参数的真实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货物参数谋取中标,否则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骗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对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提供实物样品进行检测,如发现实物样品实际技术参数、指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报告财政主管部门。检验、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炉灶 节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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