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结果公示

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结果公示

根据泰审行报〔2024〕1号审计报告的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清单,即知即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关于非税收入收缴不规范问题。我局已于2024年4月办理结算账户绑定,由代理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

2.关于公务接待、培训及会议费报销附件不全问题。我局根据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按要求填写接待清单,报销凭证要素齐全。培训及会议费用报批时按要求提供实际参训、参会人员签到表等凭证。

3.关于食堂收支结余控制不严问题。涉及的两所学校已通过改善学生伙食,逐步消化前期积余。今后,学校食堂将逐月逐项核算收支情况,做到收支动态平衡。

4.关于学生伙食费未及时清退问题。一所学校伙食费结余为往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充值就餐的结余款项,该系统目前已无法正常使用。学校已联系“校园一卡通系统”服务公司导出后台数据以便核对退费,但因服务公司的服务器损坏,无法导出数据进行核对清退。学校研究后,已于5月7日将相关款项上缴财政。

5.关于食堂经营不合规问题。关于一所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的服务公司“部分菜品实际售价高于投标价0.5元至1.5元,且未按招投标约定提供1元低价菜供应”问题,相关学校加强对服务公司菜品售价的监督检查,已要求委托经营的餐饮管理服务公司将菜品售价按投标价调整到位,并按招投标约定供应1元低价菜。

6.关于食材采购不合规问题。(1)关于一所学校食堂委托服务公司经营,服务公司“部分食材采购价格高于市发改委公布的平均价格或供应商协议报价”问题,相关学校加强对服务公司食材采购的监督检查,要求服务公司食材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发改委公布的平均价格或供应商协议报价,经对6月份食材采购价与市发改委公布的平均价格进行比对,问题已整改到位,后续持续加强监督检查。(2)关于三所学校食堂委托服务公司经营,“2023年食材采购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问题,相关学校原委托经营的公司合同期均至2024年暑假结束,合同到期后,按《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苏教发函〔2024〕82号)最新文件精神和省、市教育部门要求,从10月1日起所有食材在阳光食堂平台集中招标采购。(3)关于一所学校食堂委托服务公司经营,“2023年1-11月食材采购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023年12月服务公司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食材公开招标”问题,相关学校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公司食材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服务公司对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每月分7个标段,对每个标段入围的两家供货商进行实际供货竞标(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月度供应商),确保采购食材的质量水准和最低价格。从2024年秋学期起,每月确定食材采购供应商时,督促实际供应商折扣率不超过2023年11月的投标报价折扣率,招投标现场请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每次拟请2位)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公司食材采购的监管。

特此公示。

泰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4日

标签: 部门预算 整改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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