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标段预中标结果
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标段预中标结果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标段项目已于2016年9月9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投诉受理部门: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
地 址:临安市锦城街道环北路浙皖农贸城农展中心三楼
邮 编:311300
电 话:****-********
监督部门:杭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122号
邮 编:310014
电 话:****-********
招标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市公路、新横公路、青罗公路改建工程代建指挥部
地 址:临安市锦北街道平山村公家头6号
邮 编:311399
电 话:****-********
招标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市公路、新横公路、青罗公路改建工程代建指挥部
2016年9月10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 评标日期:2016年9月9日
标段 |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第JC01 | 中标候选人 | 杭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00 | 张剑 | 95.09 |
业绩证明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杭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张剑 | 余杭区闲林埠至富阳祝家村改建工程 | 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2.01.01-2013.10.30/一级公路/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 |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人员业绩证明 | P113-P114 |
杭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张剑 | 杭长高速公路杭州段工程 | 杭州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11.01.01-2012.12.31/高速公路/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环保、交通安全设施等 |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人员业绩证明 | P116-P117 |
杭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张剑 | 18省道龙岗至鱼跳段公路改建工程 | 18省道龙岗至鱼跳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 | 2011.01.01-2012.06.31/二级公路/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 |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人员业绩证明 | P119-P120 |
杭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张剑 | 淳安县淳杨公路上江埠至汾口段改建工程 | 淳安县淳杨公路上江埠至汾口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13.01-2015.5/二级公路/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 |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人员业绩证明 | P122-P123 |
存在的问题及否决依据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否决依据 |
第JC01标段 | 桐庐县交通工程试验室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委任技术负责人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未能体现隧道专业,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评标办法第2.2款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第JC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6年9月9日
招标人名称: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市公路、新横公路、青罗公路改建工程代建指挥部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汪琪 审核人:欧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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