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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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文号: | 无 |
名称: | 安徽省民政厅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项目编号:AZZB-2024-FW******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民政厅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合肥花乐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与怀宁路交汇处西南角金大地公馆2幢商住楼商112/商112上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安徽省民政厅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五、评委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姓名:张玉梅、胡双勤、何惠玲、邓宏波、吕少保、高家姝、杨青(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日期:2024 年9月5日
3、无效投标人及原因:无
4、中标投标人是否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5、中标投标人评审得分:97.33分。
6、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民政厅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435 号
联系方式:05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石楠路与明珠大道交口星梦园企业公馆F2栋C座10层
联系人:陈晓娟、张镇
联系方式: 189*****426、18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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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