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基氢热耦合高效综合供热系统中标公告
镁基氢热耦合高效综合供热系统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BZX********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31 17: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9-02 17: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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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69******"> | 镁基氢热耦合高效综合供热系统 | 非标 | 1 | 套 | 2024-10-31 | 备注: 、工序详情: 、材质: 、单重: |
一、交货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919-1929号
二、保证金额度:0
1、交货期:2024年10月底前。
2、交货地点:临港新片区国际氢能谷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平庄东路2858号2号厂房。
3、报价要求:目的地交货价(含运费)。
4、付款比例和条件: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通宝等方式,甲方将视自身资金状况决定具体的付款方式。
付款比例:预付款20%,设备交付款50%,设备验收款20%,质保金10%;
4.3.1预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在合同生效、收到收据及预付款保函后,按合同不含税价20%支付,30个工作日内支付。
4.3.2设备交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0 %,设备及合同规定的资料交付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含增值税),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合格设备、资料、发票和收据后6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比例支付该款项,同时支付设备的全额税款。在支付设备交付款时,对合同执行中乙方交货延期罚款及其它违约罚款,甲方有权拒付部分设备交付款。
4.3.3设备验收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设备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后6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比例支付该款项。
4.3.4设备尾款(质保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设备试运行验收合格起满1年,并设备质量无异议甲方收到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5、其他条款见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技术说明书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额定容量1000kw及以上综合供热热风加热系统的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1台。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业绩清单及合同扫描件。业绩清单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所在地、签约方信息等: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等。 2、综合供热器制造商需拥有防爆级别≥ExdIICT4资质。
七、资质要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防爆合格证
八、备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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