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结果公告

七星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结果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泽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贵州泽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1号楼2124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该公司在代理我区“毕节市七星关区八寨镇冷水河村河道治理项目”项目时,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未按照载明的收取标准收取,经调查情况属实。

三、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第23条第(十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20条第(十四)项之规定。

四、处理结果

责令贵州泽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五、处理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2、联系人:七星关区财政局采购办

3、联系电话:*******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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