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祥谦镇政府临时办公场所租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祥谦镇政府临时办公场所租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政府海峡机械园西区17号楼
联系方式:183*****381
供应商(乙方):福建海峡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林森大道36号
联系方式:133*****98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祥谦镇政府临时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 1(项)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一、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二、租赁期:自中标之日起六个月 三、采购项目内容: 1、租赁选址应在闽侯县祥谦镇范围内,交通便利,便于群众上门办事,应满足祥谦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的办公需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周边环境舒适,公共区域设置防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位置数量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内部装修和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中标人提供的租赁物业应为权属清晰不涉及任何债务,其所发生的相关物业费、维修基金、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垃圾等相关费用已全部缴清;保证在自交接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期间无查封、无设立居住权等影响办公场地使用的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已具有基本室内外装修及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网络布线、电话系统、给排水系统、办公所需的强弱电插座、地面铺设、墙体粉刷、设备设施等,满足采购人直接入驻办公的需求。提供毛坯或平面布局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在中标人中标后30天装修改造完成,装修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须为此项目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具备完善的物业服务,能提供专业的水、电、网络、空调等后勤维修服务;租赁期间供水、供电、排污、消防、屋顶漏水及房屋结构性缺陷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 5、现有办公场所的租赁应确保与政府工作的无缝衔接,不影响日常办公及群众办事。该场所装修需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的实用性及合规性,若我镇龙湖盛天·春江悦茗配套幼儿园提前具备使用条件,双方应协商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具体事宜,确保平稳过渡。 四、付款方式:按月度结算费用,物业服务单位提交月度等额服务费发票,业主单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
合同金额: 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6日至2025年03月05日
履约地点:闽侯县祥谦镇林森大道36号海峡机械园西区17栋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024年09月06日
2024年09月06日
无
合同附件: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06日
标签: 租赁服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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