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挂桶车、路面养护车新能源等车辆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挂桶车、路面养护车新能源等车辆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挂桶车、路面养护车(新能源)等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4-124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3日

采购日期:2024年9月6日15时00分

最高限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海达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众路保利罗兰春天A1座401室

成交金额:*******.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挂桶车10辆、路面养护车(新能源)1辆、护栏清洗车1辆。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海洋、刘涌、杨宗鹏

采购人名称: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东段原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564-*******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2楼

项目负责人:邵工

联系电话:0564-*******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示。

安徽国衡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标签: 车辆采购 挂桶车 养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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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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