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军强 153*****9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波 133*****464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111号通达广场 17层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369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988号2号楼2-3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329 号 | 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 16 号华力技术运营中心 16 楼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施工费率:93.32%(约*********元),设计费:27元/平方米 | 施工费率:93.80%(约*********元),设计费:28.90元/平方米 | 施工费率:94.10%(约*********元),设计费: 29.50元/平方米 | ||
工期(日历天) | 730天 | 730天 | 730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唐将 | 陈刚 | 武文清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尹维民 | 孙静 | 吴叶茂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综合评估得分 | 94.84分 | 90.64分 | 86.85分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9日 | ||||
招标代理费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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