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沿溪镇人民政府湖南农业大学浏阳科研实践基地10KV线路接入工程配电采购合同公告

浏阳市沿溪镇人民政府湖南农业大学浏阳科研实践基地10KV线路接入工程配电采购合同公告

浏阳市沿溪镇人民政府湖南农业大学(浏阳科研实践基地)10KV线路接入工程配电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0*4年09月06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0******00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沿溪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宜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湖南农业大学(浏阳科研实践基地)10KV线路接入工程配电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000*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0%">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环网柜 其他柜类 详见分项报价表 1 ******.47
* 环网柜基础 地基和基础工程 详见分项报价表 1 *****
3 环网柜水平接地装置 其他电气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1 1533.13
4 环网柜防凝露 其他电气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1 1548.68
5 导线架设 其他电气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千米 9.5*5 ******
6 导线架设 其他电气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千米 7.545 ******
7 电力电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 详见分项报价表 90 *****
8 电力电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 详见分项报价表 740 ******
9 电力电缆头 电气设备零部件 详见分项报价表 * *600
10 电力电缆头 电气设备零部件 详见分项报价表 5 5000
11 电力电缆头 电气设备零部件 详见分项报价表 1 600
1* 电缆标志牌 其他标志 详见分项报价表 *0 *74.4
13 电缆井标志牌 其他标志 详见分项报价表 16 *19.5*
14 电缆走向指示牌 其他标志 详见分项报价表 3* 685.1*
15 电缆防火涂料 涂料 详见分项报价表 千克 *10 6837.6
16 电缆防火堵料 其他建筑建材 详见分项报价表 0.*5* *469.7*
17 真空断路器 断路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3 *****
18 隔离开关 开关电器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7 *****
19 避雷引下线 其他电气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84 5146.68
*0 避雷器 避雷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10 *****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88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柒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捌角捌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bordercolor="#000000">
*" height="3005"> *75"> *"> *"> *0"> *0">
*" height="38" width="44">序号 *" width="105">分项名称 *" width="68">单位 *" width="*75">规格型号 *" width="81">品牌产地 *" width="7*">数量 *" width="113">单价(元) *" width="113">总价(元) *" width="81">备注
一、配电部分
1 环网柜 *75">1.名称:成套型一二次融合型环网柜; *.组合形式:两进四出,进出线断路器,带DTU; 3.含成套费,运输费,安装费等; 3.具体参数详见设计图纸; 大亚 湖南长沙 1.00 ******.47 ******.47 /
* 环网柜基础 *75">1.名称:环网柜基础6450mm**100mm**450mm; *.垫层:C15混凝土; 3.基础和侧墙:C*5混凝土; 4.含面砖、百叶窗、接地扁钢、槽钢及排水管; 5.土方开挖回填等; 6.做法参设计图。 宜磊 湖南浏阳 1.00 *****.00 *****.00 /
3 环网柜水平接地装置 *75">1.名称:环网柜水平接地装置; *.含热镀锌扁铁,接地铁,接地段子等; 3.具体做法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1.00 1533.14 1533.14 /
4 环网柜防凝露 *75">1.箱变防凝露; *.在箱变底部安装防火保温隔板; 3.安装好防火防潮板后,在其表面预先涂刷一遍防水胶; 4.在防火保温隔板上粘贴一层网格布,以增强防火保温隔板的强度; 5.最后在网格布表面再次涂刷防水胶; 6.在防水胶完全干好、涂刷防火漆、并进行检查; 7.详参设计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1.00 1548.68 1548.68 /
5 导线架设 km *75">1.名称: 绝缘铝导线; *.型号: JKLYJ-10-*40; 鑫亿 湖南湘潭 9.5*5 *****.00 ******.00 /
6 导线架设 km *75">1.名称: 绝缘铝导线; *.型号: JKLYJ-10-150; 鑫亿 湖南湘潭 7.545 *****.00 ******.00 /
7 电力电缆 m *75">1.名称: 电力电缆; *.型号: ZC-YJV**; 3.规格: 3*300; 4.材质: 铜; 5.敷设方式、部位: 管道; 6.电压等级(kV): 10; 鑫亿 湖南湘潭 90.00 850.00 *****.00 /
8 电力电缆 m *75">1.名称: 电力电缆; *.型号: ZC-YJV**; 3.规格: 3*150; 4.材质: 铜; 5.敷设方式、部位: 管道; 6.电压等级(kV): 10; 鑫亿 湖南湘潭 740.00 400.00 ******.00 /
9 电力电缆头 *75">1.名称:户外冷缩式电力电缆终端头; *.规格:3*300mm*; 3.电压(KV):10KV; 南鹏 浙江乐清 *.00 1300.00 *600.00 /
10 电力电缆头 *75">1.名称:户外冷缩式电力电缆终端头; *.规格:3*150mm*; 3.电压(KV):10KV; 南鹏 浙江乐清 5.00 1000.00 5000.00 /
11 电力电缆头 *75">1.名称:户内冷缩式电力电缆终端头; *.规格:3*150mm*; 3.电压(KV):10KV; 南鹏 浙江乐清 1.00 600.00 600.00 /
1* 电缆标志牌 *75">1.电缆标志牌; *.安装位置详见设计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0.00 13.7* *74.40 /
13 电缆井标志牌 *75">1.电缆井标志牌; *.安装位置详见设计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16.00 13.7* *19.5* /
14 电缆走向指示牌 *75">1.电缆走向指示牌; *.安装位置详见设计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3*.00 *1.41 685.1* /
15 电缆防火涂料 kg *75"> 鹏超 河北廊坊 *10.00 3*.56 6837.60 /
16 电缆防火堵料 t *75"> 鹏超 河北廊坊 0.*5* 9800.47 *469.7* /
17 真空断路器 *75">1.名称: 真空断路器; *.型号、规格: 630A,一二次融合型; 3.电压等级(kV): 10; 4.其他:包含台架,线夹等; 阿木伦 江西新余 3.00 *****.00 *****.00 /
18 隔离开关 *75">1.名称: 隔离开关,每组3只; *.型号、规格: GW9-10G/630A; 3.电压等级(kV): 10; 4.其他:包含台架,线夹,跳线等; 中仪 浙江乐清 7.00 *500.00 *****.00 /
19 避雷引下线 m *75">1.名称: 避雷器引上线; *.型号: BV-35mm*; 3.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鑫亿 湖南湘潭 84.00 61.*7 5146.68 /
*0 避雷器 *75">1.名称: 杆上避雷器; *.型号、规格: YH10 WS-17/50; 3.电压等级(kV): 10; 4.包含调试,绝缘罩,横担与瓷瓶; 中仪 浙江乐清 10.00 1600.00 *****.00 /
*1 钢管φ150*4.5 m *75">1.名称: 电缆保护管; *.规格:钢管φ150*4.5mm; 3.含固定支架; 宜磊 湖南浏阳 4*.00 181.4* 7619.64 /
** 开关标识牌 *75">1.开关标识牌; *.安装位置详见设计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3.00 *1.41 64.*3 /
*3 电杆组立φ*30-15m *75">1.名称: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电杆; *.材质: 混凝土; 3.规格: φ*30-15m非预应力水泥电杆; 4.综合土质开挖回填; 顶固 湖南浏阳 9*.00 5494.56 ******.5* /
*4 电杆组立BY-φ350-15m *75">1.名称: 预应力锥形水泥电杆; *.材质: 混凝土; 3.规格: BY-φ350-15m预应力水泥电杆; 4.综合土质开挖回填; 5.C*0、C30砼基础; 6.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 顶固 湖南浏阳 7.00 *****.96 ******.7* /
*5 直线横担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绝缘子型号、规格:柱式绝缘子,防雷防冰复合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 3.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4.规格:HD1-17/8008 D=*45; 5.包含碗头挂板、球头挂板、直角挂板、耐张线夹;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41.00 686.00 *81*6.00 /
*6 耐张横担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绝缘子型号、规格:柱式绝缘子,防雷防冰复合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 3.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4.规格:HD3-15/8008 D=*45; 5.包含碗头挂板、球头挂板、直角挂板、耐张线夹;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9.00 1097.16 9874.44 /
*7 耐张横担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绝缘子型号、规格:柱式绝缘子,防雷防冰复合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 3.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4.规格:HD3-19/8008 D=360; 5.包含碗头挂板、球头挂板、直角挂板、耐张线夹;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10.00 1007.*8 1007*.80 /
*8 直线横担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绝缘子型号、规格:柱式绝缘子,防雷防冰复合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 3.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4.规格:HD1-15/8008 D=*30; 5.包含碗头挂板、球头挂板、直角挂板、耐张线夹;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37.00 658.35 *4358.95 /
*9 直线横担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绝缘子型号、规格:柱式绝缘子,防雷防冰复合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 3.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4.规格:HD1-*6/8008 D=*45; 5.包含碗头挂板、球头挂板、直角挂板、耐张线夹;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37.00 803.53 *9730.61 /
30 直线横担斜撑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3.规格:ZX-1100;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74.00 1*5.19 9*64.06 /
31 耐张横担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绝缘子型号、规格:柱式绝缘子,防雷防冰复合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 3.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4.规格:HD3-15/8008 D=*45; 5.包含碗头挂板、球头挂板、直角挂板、耐张线夹;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3.00 1*73.*5 *9*84.75 /
3* 耐张横担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绝缘子型号、规格:柱式绝缘子,防雷防冰复合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 3.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4.规格:HD3-15/8008 D=*85; 5.包含碗头挂板、球头挂板、直角挂板、耐张线夹;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3.00 1678.98 38616.54 /
33 耐张横担斜撑组装 *75">1.电压等级(kV):10kV; *.金具品种规格:镀锌; 3.规格:NX-1100;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46.00 137.66 633*.36 /
34 接地装置 *75">1.名称:垂直接地装置; *.含热镀锌扁铁、接地系统调试; 3.圆钢,螺栓,线夹,不锈钢扎带等; 4.具体做法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7.00 1*91.** 9038.54 /
35 拉线 *75">1.拉盘规格:1*00*600*150; *.土质:普通土; 3.拉线材质、规格、类型:钢绞线GJ-80; 4.普通拉线 宜磊 湖南浏阳 36.00 937.47 33748.9* /
36 隔离开关系统调试 *75">1.名称: 隔离开关系统调试; *.电压等级(kV): 10kv; 宜磊 湖南浏阳 7.00 983.40 6883.80 /
37 断路器系统调试 *75">1.名称: 断路器系统调试; *.电压等级(kV): 10kv; 宜磊 湖南浏阳 10.00 16*9.30 16*93.00 /
38 电缆试验 *75">1.电压等级(kV): 10KV; *.名称: 电缆泄露实验; 宜磊 湖南浏阳 4.00 *11.*6 845.04 /
*0">39 配管MPP160-10mm(满包混凝土加固) m *75">1.名称:MPP电力电缆保护管; *.管材规格、管壁厚:DN160/10mm; 3.接口形式:粘接; 4.配置形式:埋地敷设; 5.含管枕等配件。 6.含挖方、填方、垫层、满包混凝土加固、土方外弃等; 7.详见设计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340.00 *30.44 78349.60 /
40 配管MPP160-10mm(回填机制砂) m *75">1.名称:MPP电力电缆保护管; *.管材规格、管壁厚:DN160/10mm; 3.接口形式:粘接; 4.配置形式:埋地敷设; 5.含管枕等配件。 6.含挖方、填方、垫层、回填砂、土方外弃等; 7.详见设计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740.00 *07.74 1537*7.60 /
41 顶管(MPP-φ160/*管) m *75">1.名称: 地下水平定向钻敷管; *.规格: φ160*10; 3.材质: MPP; 4.配置形式: *根一组; 5.长度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管长计(含管道主材); 6.土石方类别: 综合土石方考虑; 宜磊 湖南浏阳 160.00 535.8* 85731.*0 /
二、施工部分
*0">4* 电缆工作井 *75">1.砌筑井内径尺寸:1000mm*1000mm*1100mm *.垫层:100mm厚C*0混凝土; 3.井墙:*40mm砖墙,M10水泥砂浆砌Mu10砖; 4.抹灰:*0mm厚1:3水泥砂浆; 5.井盖:球墨铸铁防盗井盖1000*1000; 6.含土方、钢筋、模板; 7.具体参数详见施工图纸; 宜磊 湖南浏阳 16.00 3*31.00 51696.00 /
43 土方市政管理费(需提供票据) m3 *75">1.土方市政管理费(需提供票据) 宜磊 湖南浏阳 165.376 3.00 496.13 /
44 水泥沟渠 m *75">1.破除水泥沟渠; *.修复沟渠1*00*750mm; 3.具体做法详见设计施工图; 宜磊 湖南浏阳 1.50 970.07 1455.11 /
合计报价 *******.88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 30 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包装及运输方式

*.1 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和搬运装卸, 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保险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 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采购人验货前未拆封。货物验收合格前存在的损毁、灭失、赃污的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中标人送达设备,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

*.5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 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6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 7×*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 7×*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对重大故障提供 7×*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7×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

5.1 安装调试

(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

5.* 中标人需负责与供电部门的外线正式用电时的各项协调工作。

5.3 中标人须配合消防验收,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5.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货物采购、土建配套工程、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投标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施工费、材料费、地沟挖建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测试验收费、维修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各类保险费、税金等为完成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5395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5,说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后,凭设备移交单、政 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30日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4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0,说明: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运行无质量问题,30日内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597.0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纠纷、以及 其他经济法律纠纷,30日内
4.*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湖南宜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4305017541360000133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 质量要求

3.质量要求

1.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提供设备,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原装的正规行货,并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1.*、中标人应保证其设备经过安装后,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1.3、质保期要求: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随时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保修期满在项目移交使用单位后,如需维护管理由使用单位同中标人协商,采购人不再负任何技术、经济责任。维护管理范围为本项目清单内所有设备。

1.4、质保期自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第二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5、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9 号令[*000]及国务院第 714 号令[*019])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未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并签字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5、中标人对项目自检合格后,申请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最终验收以电力主管部门接收移交汇签单为准。若电力主管部门未出具接收移交汇签单视为未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对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待进行验收。服务履约验收内容:对货物的交付服务及售后服务进行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对货物的数量、金额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0*4】5 号) 执行。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采购人的验收仅代表对数量、规格等外表特征的认可,不代表对质量的认可,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需满足《长沙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最新版需求及浏阳市相关规定要求(最新版日期同招标公告截止日)。

5) 中标人负责协调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正式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十五天内未能获得验收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中标人对项目自检合格后,申请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最终验收以电力主管部门接收移交汇签单为准。若电力主管部门未出具接收移交汇签单视为未验收。

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8)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要求进行返工直至验收合格。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委派专人 现场验货。按照投标文件清单和国家规范对采购货物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现场核实验收签证。

5.负责安装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6.审核乙方提交的采购、安装方案。

7.及时办理有关签证和审核乙方提交的采购结算。

8.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和移交。

9.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货款。

10.质保期内,如发现设备存在潜在缺陷、或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技术要求、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质量保证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委派 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采购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按投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和设备。

5.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采购货物到达指定现场。

6.负责设备的保管、存放、吊运、就位、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交付前的财产安全。

7.负责货物安装地点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

8.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和工期,在安装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遵守甲方关于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

9.坚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应自行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防护、警戒、照明、告示、安全保卫等措施,凡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按相关规定为作业施工等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安全保险等相关责任保险。

10.坚持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措施保障周围人群和财产安全;负责保护好施工区域内的已有设施、预埋管线等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无条件恢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做到及时工完料净场地清。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品牌、技术规格和数量提供设备,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是全新原装正品,并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1*、负责到电力、城管、住建、交警等主管部门报批施工、安装、验收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3、保证做好各项施工、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设备)交验时作为竣工资料交送甲方。

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未按期提供施工场地的,工期顺延。

7.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7.6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和完工的,每延期1天,每天处以乙方违约金5000元,延期10日仍不能交货和完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在三天内重新按要求提供产品交与甲方验收,如验收再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乙方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所供设备,应保证是全新的、原包装的、手续合法完整的正规产品;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合同的适用范围

*.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保密义务

1*.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0.解决争议的方法

*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0.*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法律适用

*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3.合同生效

*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附则

*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第1.*(6)款 项目现场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9.*(3) 款 响应时间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14.*(6) 款 伴随服务

*0.*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4.1条 合同未尽事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沿溪镇沿溪桥社区东远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开区康宁路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B7栋5层505房
*%">法定代表人: 罗平 *%">法定代表人: 陈宜磊
*%">委托代理人: 李振 *%">委托代理人: 胡叶辉
电话: 0731-83940083 电话: 0731-83640188
传真: 0731-83940083 传真: 0731-8364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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