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YSJS-2024-21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为园区食堂原料、辅料、幼童加餐等采购及配送工作,包含食材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搬运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品类:米面油,蔬菜,水果、豆制品类、鸡蛋、鸡肉、牛肉、鱼片、虾类,干菜,调料、杂粮、副食类(牛奶、酸奶、面包、蛋糕、饼干、干果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成交情况
中标人:河南迈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望春门街交叉口西中原康城步行街1幢5-301号;成交金额:2.50%;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明闪、韩歌、赵情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6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东新安街48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原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317室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方式:18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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