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智慧监管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智慧监管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智慧监管模块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33
评审专家名单 刘晓兵,申二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邹国安
总中标金额 ¥4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贞良
项目联系电话 186*****185
采购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白水东街18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6-*******
代理机构名称 晋城国投公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晋城市文昌西街自来水公司营销四分公司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185

一、项目编号:**********CCS*****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智慧监管模块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东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金融中心A2地块3号楼3层302 报价:******(元) 88.0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智慧监管模块建设项目 排污许可数据质量核查 开发排污许可数据质量核查功能,实现排污许可数据计算机智能核查与人工核查双核查工作模式,保障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与时效性,并建立数据质量核查问题闭环销号管理工作模式。
平台应建立管理端,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可使用管理端功能,实现对排污许可数据的质量核查、数据查询比对分析、问题预警、问题销号管理等功能。
开发排污许可数据质量核查功能,实现排污许可数据计算机智能核查与人工核查双核查工作模式,保障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与时效性,并建立数据质量核查问题闭环销号管理工作模式。
平台应建立管理端,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可使用管理端功能,实现对排污许可数据的质量核查、数据查询比对分析、问题预警、问题销号管理等功能。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智慧监管模块建设项目 排污许可全景档案 (1)要求通过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平台与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企业污染源智能化监管平台对接,获取晋城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及自动监测监控数据,以固定污染源为核心建立企业排污许可全景档案,动态查看和展示企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信息及证后监管数据,包括企业档案数据、排口数据、产品产能、原辅料、环评信息、监测监控数据、排污许可数据等多维度数据。
(2)要求按废水、废气、VOCs等监管要素分别进行功能设计和实现。
(1)要求通过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平台与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企业污染源智能化监管平台对接,获取晋城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及自动监测监控数据,以固定污染源为核心建立企业排污许可全景档案,动态查看和展示企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信息及证后监管数据,包括企业档案数据、排口数据、产品产能、原辅料、环评信息、监测监控数据、排污许可数据等多维度数据。
(2)要求按废水、废气、VOCs等监管要素分别进行功能设计和实现。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智慧监管模块建设项目 排污许可管控“一张图” (1)要求分废气污染源、废水污染源、固废污染源等不同监管要素分别“绘制”GIS点位图层,系统可分不同的图层显示,支持用户选择不同的图层进行叠加展示。
(2)要求不同监管要素图层应具有企业分布展示、企业查询定位、企业详情查看等功能。企业详情应能展示企业厂区平面图、排口位置、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排放量等信息。应能集中展示该企业以往的问题记录,以及问题整改信息。
(1)要求分废气污染源、废水污染源、固废污染源等不同监管要素分别“绘制”GIS点位图层,系统可分不同的图层显示,支持用户选择不同的图层进行叠加展示。
(2)要求不同监管要素图层应具有企业分布展示、企业查询定位、企业详情查看等功能。企业详情应能展示企业厂区平面图、排口位置、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排放量等信息。应能集中展示该企业以往的问题记录,以及问题整改信息。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兵,申二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邹国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白水东街1889号

联系方式: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国投公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文昌西街自来水公司营销四分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186*****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贞良

电 话:186*****185

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污染源 智慧监管 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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