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中标结果公示

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受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ZKJL24SBD-035)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4年9月4日9时00分整在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场所公开开标。

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1

中标单位:吉林省众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7.45%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2

中标单位:长春文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4.725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3

中标单位:长春文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541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4

中标单位:吉林省金宝刀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4169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5

中标单位:松原市建合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2637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6

中标单位:松原市安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2787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7

中标单位:吉林省凯晟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2115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8

中标单位:长春中泰电力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1.5%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9

中标单位:天津市永达昌盛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10

中标单位:吉林省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4044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31日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11

中标单位:北京中瑞岳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8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招标编号、分包号:ZKJL24SBD-035-包12

中标单位:吉林省富兴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需求时间:合同签订后一月内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答复。提出异议方式为:将纸质书面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至代理机构,并拨打联系电话告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出现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招标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039号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30室

联系人:梁先生

业务电话:0431-********

0431-********

2024年9月9日

,吉林,吉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十五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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