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TPZX-********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预入围3家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2服务期:一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长可续签2年。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评审日期:2024年9月6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6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预入围3家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信阳之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汽配城C2-3号

工时费折扣率为85%;材料管理费率为20%

/

2

信阳市平桥区臻宏汽修厂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南两庙居委会两庙组11号

工时费折扣率为75%;材料管理费率为24.5%

/

3

河南宝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工业城工十五路高铁桥下

工时费折扣率为75%;材料管理费率为25%

/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全文彬、孙敏、濮约新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明女士

电 话:152*****37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6号楼7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供应商 公务车辆 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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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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