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精卫楼裙楼五楼脑疾病细胞分子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精卫楼裙楼五楼脑疾病细胞分子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委托,就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精卫楼裙楼五楼脑疾病细胞分子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N2024-23-552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精卫楼裙楼五楼脑疾病细胞分子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4-23-5525
3、主要内容:精卫楼裙楼五楼脑疾病细胞分子实验室装修改造。
4、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象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元,总得分96.89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新宇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1元,总得分95.75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铭顺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6元,总得分74.25分。
公示期: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https://hnnkyy.com/html/Hospital-introduction/lsyg/)、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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