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双减”在行动——“三个课堂”课后服务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双减”在行动——“三个课堂”课后服务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铭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区香榭花提17号楼
联系方式:156*****27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双减”在行动——“三个课堂”课后服务活动 | 1(项) | ¥530,000.00 | ¥530,000.00 | (一)第一批服务交付内容 1.乙方第一批次活动技术支持服务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招标要求实现活动服务功能开通,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活动正常开展的程度,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2.乙方按照服务交付规定的时间提供直播课程的目录和授课教师安排等招标要求内容,形成课程实施方案,交由甲方审核。 (二)第二批服务交付内容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2024年9月-2025年1月,组织220节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课程内容播出;在2025年3月-7月,组织180节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课程内容播出。 2.在合同签订一年时间内活动技术支持服务正常。 (三)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供服务款总额的10%服务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缴纳在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提供第一批服务向甲方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款总额的50%服务款。 (3)甲方在2024年11月对乙方提供的平台服务和课程进行评估,乙方需提供全区每个盟市(12个盟市)4所学校课程接收情况书面反馈材料(学校加盖公章),如反馈满意度达到招标内容要求的,在乙方提供服务款总额的30%作为绩效履约金缴纳在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款总额的50%服务款。 (4)绩效履约金在全部课程服务提供后予以返还;质保金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 3.结算方式:乙方携采购合同、服务发票、甲方签字的服务交付单、验收手续等政府采购和财务规定材料办理集中支付手续,由国库集中支付。 4.采购单位使用人民币支付服务款。 |
合同金额: 5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29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8月19日
2024年09月10日
(一)第一批服务交付内容 1.乙方第一批次活动技术支持服务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招标要求实现活动服务功能开通,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活动正常开展的程度,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2.乙方按照服务交付规定的时间提供直播课程的目录和授课教师安排等招标要求内容,形成课程实施方案,交由甲方审核。 (二)第二批服务交付内容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2024年9月-2025年1月,组织220节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课程内容播出;在2025年3月-7月,组织180节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课程内容播出。 2.在合同签订一年时间内活动技术支持服务正常。
合同附件:
(正式签订)8.19采购合同:2024-2025“双减”在行动—“三个课堂”课后服务活动.pdf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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