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1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XZQ-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 |
投标报价:75.75% | |
服务期:15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46分 | |
项目负责人:曹建文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建[造]110*****02436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仙居县城市之星(一期)(监理) | |
企业业绩:仙居县城市之星(一期)(监理);中共金华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华东联运新城国际物流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2年度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造价咨询企业 项目负责人奖项:2020年度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高新区昭亭北路502号宣城高新区科创中心 | |
投标报价:75.00% | |
服务期:15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37分 | |
项目负责人:孙后萍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建[造]111*****01581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宣城天下名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
企业业绩:宣城天下名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综合配套建设目结算审核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综合配套建设目结算审核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2022年度 “先进造价咨询企业” 项目负责人奖项:2019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优秀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 |
投标报价:76.17% | |
服务期:15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35分 | |
项目负责人:黄海明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建[造]111*****00607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东郡郦华住宅小区1#、2#、7#、8#、9#、17#、18#、1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监理 | |
企业业绩:东郡郦华住宅小区1#、2#、7#、8#、9#、17#、18#、1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监理;宁国市中医院迁扩建 目竣工结算审核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阜阳市大剧院建设目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2021年度“先进造价咨询企业” 项目负责人奖项: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已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又与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成员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已与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又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81*****27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135*****4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4-09-10 11:42:03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4-09-10 14:42:5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标签: 件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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