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第一、十包)中标结果

教学设备(第一、十包)中标结果


一、采购单位: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
三、采购项目编号:即公采*******
四、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LED灯;第十包:化学创新实验室。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2016年8月23日正式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六、评审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孟晓景、高新生、乔义刚、王卫、鲁潭瑞
七、中标信息
第一包中标人:青岛泰拓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7656.00元 (大写:壹拾万零柒仟陆佰伍拾陆元整)
地址:青岛市即墨市大信镇鳌蓝路南王家庄村信华街67
主要中标的信息:

序号

设备名称

知名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单位及
数量

单价(元)

1

教学楼LED灯 短管(0.6M)

即星

青岛

0608

1000个

40.80

2

教学楼LED灯 长管(1.2M)

即星

青岛

1218

1096个

61.00

第十包中标人:赢佳实验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17512.02元 (大写:陆拾壹万柒仟伍佰壹拾贰元零贰分)
地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258号33幢903室
主要中标的信息:

序号

设备名称

知名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单位及
数量

单价(元)

有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北京成威

上海

1500*850*2350

9台

12000.00

2

中央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4800*1500*850

4.8米

3600.00

3

桌上型通风柜

北京成威

上海

1500*750*1500

6台

9000.00

4

中央台试剂架

Winbest

上海

4050*300*750

4.05米

1200.00

5

抽拉式药品柜

Winbest

上海

900*500*1800

2套

4800.00

无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北京成威

上海

1500*850*2350

1套

11000.00

2

靠边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7580*750*900

7.58米

1800.00

3

靠边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4500*750*900

4.5米

1800.00

4

边台试剂架

Winbest

上海

3600*200*750

3.6米

800.00

5

中央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4350*1500*900

4.35米

3600.00

6

中央台试剂架

Winbest

上海

5600*300*750

5.6米

1200.00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即墨市崂山二路68号
联 系 人:张广野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07室
联 系 人:金燕
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即墨市政府采购
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
(第一、十包)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即公采*******
日 期: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0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10
2.其他规定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12
1.项目说明12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12
3.商务条件22
第五章 评标办法23
1.相关要求23
2. 评分标准24
2.1第一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24
2.2第十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25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27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28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9
2.合格的投标人29
3.保密30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30
5.踏勘现场31
6.询问31
7.偏离31
8.履约担保31
9.采购代理服务费31
10.招标文件32
11.投标文件的组成34
12.投标报价36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37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7
15.投标文件的递交37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7
17.投标保证金38
18.质疑39
19.投诉39
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40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41
1.开标程序41
2.开标41
3.评标委员会42
4.评标程序44
5.评标44
6.澄清有关问题45
7.定标45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46
9.投标无效46
10.废标47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47
12.违法违规情形48
13.违规处理49
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49
第八章 纪律要求51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51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51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51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51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52
1.签订合同52
2.追加合同金额52
3.货物质量与验收53
4.合同主要条款53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对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即公采*******
2.项目名称: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
3.项目内容:第一包:LED灯;第十包:化学创新实验室。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5.96万元。其中:第一包:20.96万元,第十包:6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第一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的制造商;
5.2第十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即墨市新兴路65号(即墨市城乡建设局设计院内二楼山东三维);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9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9.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即墨市崂山二路68号
联 系 人:张广野
电 话:****-********
10.2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07室
电子信箱:sdswzczb@163.com
邮政编码:266200
联 系 人:金燕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即墨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银行账号:***************
10.3投诉举报
电话:****-********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2016年8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

4

分包情况

分2个包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财政资金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节假日除外)
□踏勘现场时间次日17点前

1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6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含样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7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18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19

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4.送样送达地点: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5.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标结果前,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宣布评标结果后,中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
说明: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场工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0”分处理。

2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金额:第一包:肆仟元整(¥4000元)
第十包: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2.2016年9月6日16:00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即墨支行
银行账号:***************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1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须胶装成一册。
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
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或单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部分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22

投标文件签署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文件盖章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柒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24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报价一览表密封件、投标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2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6年9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每包确定一个中标人,中标结果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0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31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1.1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1.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
□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1.3

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实施的监督。
监督电话:****-********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3

企业注册地或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须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5

技术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6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第1-4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签到时单独提交,供开标会现场查验。
(3)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其他规定
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产品授权书等)和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根据具体技术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招标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招标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注:下述要求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开标时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其样品评价不得分。中标后投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
2.1 第一包:LED灯参数及技术要求:

序号

名 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教学楼LED灯 短管(0.6M)

光通量(lm)

>600 lm


1000

色温(k)

6000—6500 K

输入电流(mA)

81

输入电压(V)

AC220

功率(W)

8±0.5

显色指数

>75

光效(LM/W)

> 75 LM/W

灯珠数量(个)、尺寸

75个、3014

铝材厚度

> 0.5mm

PC罩透光罩

>90%

2








※教学楼LED灯 长管(1.2M)

光通量(lm)

>1500 lm


1096

色温(k)

6000—6500 K

输入电流(mA)

81

输入电压(V)

AC220

功率(W)

18±1.5

显色指数

>80

光效(LM/W)

> 90 LM/W

灯珠数量(个)、尺寸

190个、3014

铝材厚度

>0.5mm

PC罩透光罩

>90%

光通量(lm)

>1500 lm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24小时维修、更换服务。



2.2第十包:化学创新实验室:
2.2.1 须提供详细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等。
有机实验室效果图:


无机实验室效果图




2.2.2参数及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有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规格1500*850*2350mm
全钢结构,采用VAV变风量通风柜,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通风柜内部工作区的照明度达到80 foot-candies(即800勒克斯 Lux)。通风柜照明灯安装在通风柜外部,用防暴玻璃与柜体内部隔离;每一个通风柜配备4个220V/10A三眼插座,2个遥控水阀和遥控气阀。每种阀门都在通风柜外面控制,并用不同颜色标示。台式通风柜及桌上型通风柜均为上下移门,其中桌上型通风柜其它均带玻璃视窗,所有玻璃选用防爆浮法夹胶玻璃,厚6mm。平衡系统有砝码、滑轮、铰链等装置。传动装置为链条传动,不能使用钢丝绳传动,不超过5磅的力就可以升、降移门。移门可以自动降到18”安全操作高度。平衡系统经过相关检测机构10,000次强制检测。通风柜内部材料为polyresin高分子树脂聚合材料,不能使用金属或理化板之类不能抗腐蚀或不阻燃的材料。内衬材料表面光滑。所有的内部连接装置都隐藏布置,没有外露的螺钉,所投产品必须通过Ashrae 110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9

2

中央实验台

规格4800*1500*850mm
全钢结构:柜体选用一级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表面处理:采用耐腐蚀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前经严格处理,台面板为19mm厚环氧树脂,门铰采用不锈钢,打开角度180度,拉手为外拉式锌合金,抽屉带分隔。专用三节导轨,抽屉内表面均设有防撞垫片。落地型底柜,底柜背板可拆卸维修,层板最大承重不小于90Kg。优质品牌。所投产品须通过sefa 8m 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8

3

桌上型通风柜

规格1500*750*1500mm
采用教学系列,全钢结构,三面带玻璃视窗,内衬钢化玻璃,带水及气体考克。推拉门采用链条传动,带合成架,所投产品必须通过Ashrae 110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

4

中央台试剂架

规格4050*300*750mm
1、钢制支柱:采用≥1.0mm厚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
报告),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沫喷涂防蚀处理,其厚度为75μm。可吊装可调式层板;支柱与支柱之间距不得超过1500mm。
2、采用台面安装式设计,以方便配置增减拆装;
3、按需求配置单面型或双面型两种式样以方便中央台及边台使用试剂架。
4、试剂架立柱具整排挂孔供活动层板悬挂用,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25mm(约1英吋)。
5、试剂架立柱内侧按要求配置插座安装孔,立柱内夹层应有足够空间供插座配线隐藏铺设。
6、层板采用8mm钢化玻璃或钢板,带不锈钢栏杆。








4.05

5

抽拉式药品柜

规格900*500*1800mm
全钢结构, 带不锈钢拉篮。


2

6

单口冷热水龙头

阀体:采用高品质黄铜,表面经50um以上环氧树酯粉末静
电喷涂,符合DIN 12918标准,阀芯:EPDM材质O型
密封圈;优质品牌。


1

7

双口气体龙头


1

8

小厨宝

8 升,上出水


1

9

环氧树脂水槽

550*450*310mm(外径)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带划水沟。


1

10

可抽取式洗眼器

铜制,出水口带防尘胶盖,手按制动式按钮,不锈钢软管。
优质品牌。


1

11

实验凳

凳面:防静电聚氨酯PU凳面,凳面直径33cm;
底盘:新型铝合金一次成型;
液压升降杆;
五星脚:优质铝合金材质。脚杯:高强度耐磨尼龙脚杯。




47

无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1500*850*2350mm
全钢结构,采用VAV变风量通风柜,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通风柜内部工作区的照明度达到80 foot-candies(即800勒克斯 Lux)。通风柜照明灯安装在通风柜外部,用防暴玻璃与柜体内部隔离;每一个通风柜配备4个220V/10A三眼插座,2个遥控水阀和遥控气阀。每种阀门都在通风柜外面控制,并用不同颜色标示。台式通风柜及桌上型通风柜均为上下移门,其中桌上型通风柜其它均带玻璃视窗,所有玻璃选用防爆浮法夹胶玻璃,厚6mm。平衡系统有砝码、滑轮、铰链等装置。传动装置为链条传动,不能使用钢丝绳传动,不超过5磅的力就可以升、降移门。移门可以自动降到18”安全操作高度。平衡系统经过相关检测机构10,000次强制检测。通风柜内部材料为polyresin高分子树脂聚合材料,不能使用金属或理化板之类不能抗腐蚀或不阻燃的材料。内衬材料表面光滑。所有的内部连接装置都隐藏布置,没有外露的螺钉,所投产品必须通过Ashrae 110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

2

靠边实验台
7580*750*900mm

全钢结构:柜体选用一级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表面处理:采用耐腐蚀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前经严格处理,台面板为19mm厚环氧树脂水槽,门铰采用不锈钢,打开角度180度,拉手为外拉式锌合金,抽屉带分隔。专用三节导轨,抽屉内表面均设有防撞垫片。落地型底柜,底柜背板可拆卸维修,层板最大承重不小于90Kg。水槽台采用欧诺诗环氧树脂一体成型。所投产品须通过sefa 8m 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7.58

3

靠边实验台
4500*750*900mm


4.5

4

边台试剂架

3600*200*750mm
1、钢制支柱:采用≥1.0mm厚电解钢板,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沫喷涂防蚀处理,其厚度为75μm。可吊装可调式层板;支柱与支柱之间距不得超过1500mm。
2、采用台面安装式设计,以方便配置增减拆装。
3、按需求配置单面型或双面型两种式样以方便中央台及边台使用试剂架。
4、试剂架立柱具整排挂孔供活动层板悬挂用,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25mm(约1英吋)。
5、试剂架立柱内侧按要求配置插座安装孔,立柱内夹层应有足够空间供插座配线隐藏铺设。
6、层板采用8mm钢化玻璃或钢板,带不锈钢栏杆。


3.6

5

中央实验台

6350*1500*900mm
全钢结构:柜体选用一级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表面处理:采用耐腐蚀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前经严格处理,台面板为19mm厚环氧树脂水槽,门铰采用不锈钢,打开角度180度,拉手为外拉式锌合金,抽屉带分隔。专用三节导轨,抽屉内表面均设有防撞垫片。落地型底柜,底柜背板可拆卸维修,层板最大承重不小于90Kg。水槽台采用欧诺诗环氧树脂一体成型。所投产品须通过sefa 8m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35

6

中央台试剂架

5600*300*750mm
1、钢制支柱:采用≥1.0mm厚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沫喷涂防蚀处理,其厚度为75μm。可吊装可调式层板;支柱与支柱之间距不得超过1500mm。
2、采用台面安装式设计,以方便配置增减拆装。
3、按需求配置单面型或双面型两种式样以方便中央台及边台使用试剂架。
4、试剂架立柱具整排挂孔供活动层板悬挂用,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25mm(约1英吋)。
5、试剂架立柱内侧按要求配置插座安装孔,立柱内夹层应有足够空间供插座配线隐藏铺设。
6、层板采用8mm钢化玻璃或钢板,带不锈钢栏杆。


5.6

7

吸顶型万向抽气罩

采用新型铝合金三节式万向抽气罩。 臂体:合金材质导管,高密度白色PP材质旋转关节,PP关节松紧旋扭,镀锌钢材质关节中心边接杆,低磨擦处理环型橡胶关节接合垫圈,带碟阀,可360度旋转,配手动调节阀门。 集气罩:透明PMMA材质,圆形半碗状。 安装支架:吊顶安装支架,如果吊顶较高,另配不锈钢管与安装支架连接。


8

8

滴水架

400*100*550mm
轻质量,高强度,容易组装和拆卸,可放在水槽边,PP材质,滴水架钉子呈竖直的40°角,用于置放各种实验室玻璃器皿。 用双手就能够拆装。插空防水。 滴水架钉子可以由使用者来选择外形和大小,以便适应大型的器皿置放。根据要求选择双面或单面。


1

9

单口冷热水龙头1unit

阀体:采用高品质黄铜,表面经50um以上环氧树酯粉末静电喷涂,符合DIN 12918标准,阀芯:EPDM材质O型密封圈;推荐上海挚道,开关旋钮,高密度PP/ABS,人体工学设计,手感舒适。


3

10

双口气体龙头


3

11

环氧树脂水槽

550*450*310mm(外径)
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带划水沟


3

12

桌上型洗眼器

铜制,出水口带防尘胶盖,手按制动式按钮,不锈钢软管。


3

13

小厨宝

8 升,上出水


3

14

实验凳

凳面:防静电聚氨酯PU凳面,凳面直径33CM;
底盘:新型铝合金一次成型;
液压升降杆;
五星脚:优质铝合金材质。脚杯:高强度耐磨尼龙脚杯。




47

通风实验室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PF-1(无机实验室)

1

玻璃钢离心风机

9500m3/h,600pa
包含风机电机防雨罩,防雨帽,减震垫等。


1

2

消音器

500 * 300mm


1

3

手动对开多叶调节阀

400 * 200mm
符合GB50243-2002,钢制喷涂材料。


1

4

手动对开多叶调节阀

200 * 200,符合GB50243-2002,钢制喷涂材料。


1

5

70℃常开防火阀

500 * 300符合GB50243-2002,304不锈钢材料。


1

6

风管

PP 板厚 0.75mm。

平方米

55

7

三通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4

8

变径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4

9

弯头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10

10

通风柜电动调节阀

PP 250。


1

11

通风柜控制器及面板

彩色液晶显示;面风速设定、显示、自适应控制及报警;
紧急排风;风机、照明控制;温度显示及超限报警。


1

12

外墙开孔

标准。


1

13

控制系统调试费

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调试。


1

14

控制系统安装费

通风控制系统安装接线。包括供货中阀门安装,电气排管敷线,自动控制接线,操作面板安装,配电箱安装(包含配电箱
及配电箱内变压器等电器元件)。


1

15

安装附件

风管支架,消音器支架等。


1

16

控制信号线

五芯通讯线。


110

17

控制线

三芯内接线。


110

PF-2(有机实验室)

1

变频离心风机

12000m3/h,600pa
包含风机电机防雨罩,防雨帽,减震垫等。


1

2

消音器

650*400mm


1

3

70℃常开防火阀

650*400mm


1

4

风管

PP 板厚 1.0mm
铸铁。

平方米

70

5

变径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9

6

风管

PP 板厚 0.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8

7

弯头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8

8

VAV阀及快速执行器

直径φ315mm,模压一体成型确保高强度及耐用性,PP材质高耐腐蚀性,带气密环确保高气密性无啸叫,带集水环防止管道冷凝水回流进入柜体,带流量检测段精确测量排风量。


8

9

控制器及面板

彩色液晶显示;面风速设定、显示、自适应控制及报警;紧急排风;风机、照明控制;温度显示及超限报警。


8

10

位移传感器

量程1100mm 精度±1%FS 0.6mm不锈钢拉索,BOURNS传感器芯片。


8

11

外墙开孔(排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2

外墙开孔(补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3

新风百叶

优质。


1

14

排风变频控制系统

9.5KW变频器、 DDC 控制器、静压传感器、变频控制柜。


1

15

控制系统调试

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调试。


1

16

控制系统安装

通风控制系统安装接线。包括供货中阀门安装,电气排管敷线,自动控制接线,操作面板安装,配电箱安装(包含配电箱及配电箱内变压器等电器元件)、变频控制柜安装。


1

17

安装附件

风管支架,消音器支架等。


1

18

控制信号线

五芯通讯线。


110

19

控制线

三芯内接线。


110

PF-3(有机实验室)

1

变频离心风机

95000m3/h,600pa
包含风机电机防雨罩,防雨帽,减震垫等。


1

2

消音器

700*300mm


1

3

70℃常开防火阀

700*300mm


1

4

风管

PP 板厚 1.0mm。

平方米

70

5

风管

PP 板厚 0.75mm。

平方米

20

6

风管

PP 板厚 0.5mm。

平方米

5

7

三通

PP 板厚 0.75mm。

平方米

10

8

三通

PP 板厚 1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9

9

弯头

PP 板厚 1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5

10

VAV阀及快速执行器

直径φ315mm,模压一体成型确保高强度及耐用性,PP材质高耐腐蚀性,带气密环确保高气密性无啸叫,带集水环防止管道冷凝水回流进入柜体,带流量检测段精确测量排风量。


7

11

控制器及面板

彩色液晶显示;面风速设定、显示、自适应控制及报警;紧急排风;风机、照明控制;温度显示及超限报警。


7

12

位移传感器

量程1100mm 精度±1%FS 0.6mm不锈钢拉索,BOURNS传感器芯片。


7

13

外墙开孔(排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4

外墙开孔(补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5

新风百叶

优质。


1

16

排风变频控制系统

7.5KW变频器、 DDC 控制器、静压传感器、变频控制柜。


1

17

控制系统调试

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调试。


1

18

控制系统安装

通风控制系统安装接线。包括供货中阀门安装,电气排管敷线,自动控制接线,操作面板安装,配电箱安装(包含配电箱及配电箱内变压器等电器元件)、变频控制柜安装。


1

19

安装附件

风管支架,消音器支架等。


1

20

控制信号线

五芯通讯线
符合国家标准。


110

21

控制线

三芯内接线
符合国家标准。


110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资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3.4质量保证:
3.4.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三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4.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5验收
3.5.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6售后服务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一小时做出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6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以上商务条件第3.1-第3.4项为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当投标人所投设备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签订合同金额为准。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意,样品擅自撤离展示区的,“样品评价”评分因素不得分。
1.6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分依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
1.7残疾人就业单位以联合体投标的不累计加分,以联合体各方中加分最高的为准。
1.8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8.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
1.8.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8.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9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0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11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12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评分标准
2.1第一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

分值比重

45分

55分

12分

112分

2.1.1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8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8。

企业认证

2分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售后服务
机构

3分

青岛地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青岛具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包含维修营业范围的售后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双方协议书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质保期

2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2.1.2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20分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度分优、良、一般三档。优: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用户需求的得20-14分;良: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细微偏差(少于等于3项)但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得13-7分;一般: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部分偏差(少于等于6项,多于3项)得6-0分。

质量性能

15分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5-1分;产品的性能先进、技术成熟,得5-1分;产品的配备备件和备选配件价格低,得5-1分。

样品评价

6分

所提交样品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根据使用性能、制造工艺、表面质量、外形尺寸等评分,优:6-4分,一般:3-1分。
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措施

8分

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得4-1分;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得4-1分。

售后服务
方案

6分

技术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得3-1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得3-1分。


2.2第十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

分值比重

48分

52分

12分

112分

2.6.1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8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8。

企业业绩

4分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50万≤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份得1分,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份得2分,满分4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财政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备案)、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企业认证

2分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财务状况

2分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0.5的得2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5且小于等于0.6的得1.5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6且小于等于0.7的得1分。
提供审验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

质保期

2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2.6.2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18分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度分优、良、一般三档。优: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用户需求的得18-13分;良: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细微偏差(少于等于3项)但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得12-7分;一般: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部分偏差(少于等于6项,多于3项)得6-0分。

质量性能

15分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5-1分;产品的性能先进、技术成熟,得5-1分;产品的配备备件和备选配件价格低,得5-1分。

施工组织
方案设计

6分

系统设计方案或优化方案整体比较,施工组织方案、安装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HSE施工管理等进行比较,现场紧急事故处理及保护措施比较,整体效果等比较评分,优:6-5分,一般:4-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本项不得分。

技术措施

7分

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得4-1分;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得3-1分。

售后服务
方案

6分

技术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得3-1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得3-1分。

3.第一、十包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给予优采和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总分

单项分

政策
加分
12分

优采

8分

报价部分加分4分

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一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分的加分,加分=2×(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4分。
技术部分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分的加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2×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4分。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评分加分4分

残疾人就业单位

4分

以投标人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得分:
1、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原件。
青岛市外投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需经当地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将审核依据情况翔实函告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由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
2、企业参保人员汇总表(社保网站打印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残疾人证原件。

说明:
(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4)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合计÷年末资产总计。
3.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原件和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1.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除招标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货物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50万元。
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招标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0000-50000

0.05%

50000-100000

0.035%

100000-500000

0.008%

50****-*******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10.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报监管部门批准并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0.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
11.3商务部分
11.3.1投标函;
11.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5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1.3.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9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3.10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3.11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若有);
11.3.13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3.14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15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技术部分
11.4.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11.4.2授权书;
11.4.3技术响应表;
11.4.4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11.4.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6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2.1)技术方案;
(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3)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4)如果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4.7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4.8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要求的内容。
11.5.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标时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报价一览表》(须与投标文件相同,若不一致,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封套上注明“报价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招标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3.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
1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7.1.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7.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3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损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7.3.2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8.质疑
18.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8.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8.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8.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8.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8.5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6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9.投诉
1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9.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9.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9.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19.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定;
19.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19.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19.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19.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9.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9.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9.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19.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9.4.4提起投诉的日期。
19.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19.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9.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
1.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报价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不含招标人代表)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3.6.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4.评标程序
4.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4.10宣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4技术和商务评审
5.4.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和服务的规格、质量、数量以及服务等技术要求和参数,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
5.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5.4.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5.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6.澄清有关问题
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7.定标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当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7.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7.5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7.6本项目投标人可对多包进行投标,可均中。
7.7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或者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做废标处理,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8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中标人的,入围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入围中标人的中标价格统一按照入围中标人中最低报价确定。否则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9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审结果。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8.1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8.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9.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9.3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9.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9.5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9.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8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9.9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10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投标文件的;
9.1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的;
9.1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9.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10.废标
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0.2废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1.1.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1.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2.违法违规情形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2.3.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2.3.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2.3.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2.3.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2.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再进入正常评标程序。
13.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即墨市政府采购活动:
13.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3.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3.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3.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3.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3.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本章第7.7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招标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商定。
3.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甲方(招标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 所 地:
乙方于20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计


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货物原产地:
2.货物的质量要求:
……
3.货物的技术标准:
……
第四条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六条货款支付
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例;甲方根据采购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保金。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付至%,质保金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
……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即墨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
第九条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完毕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
第十条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市财政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3.乙方投标文件;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
……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年月日







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10、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11、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4、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5、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6、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1)、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若有);
18、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9、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附件1: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报价(元)

1

货物费


2

包装运输费


3

安装调试费


4

售后服务费


5

税费及其他费用


总计

小写:

大写:

注: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依据中标人最终报价,按照第六章第9款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得出;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1







2







3








……






备品备件(包括专用工具等)






耗材






货物费小计


包装运输费

包装费


安装调试费

安装费


运输费


调试费


装卸费


……


保险费


小计


……


售后服务费

培训费


小计


技术服务费


税费及其他费用

税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


……


小计


小计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中标通知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备品备件以及耗材等要求




质保期




交货时间以及地点




付款条件




……




政策性加分条件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绩要求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0: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目录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货物清单(见附件:13);
3、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4、授权书(见附件:14);
5、技术响应表(见附件:15)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
6、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见附件:16);
7、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若有)(见附件:17);
8、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9、投标人在青岛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13:
货物清单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性能以及指标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4:
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制造商名称)是生产(或者代理)(货物名称)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一、代表我方办理在(招标文件编号)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者代理)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二、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文件共同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者其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或者签章)、授权人姓名(签字或者签章)、
职务和部门:职务和部门:

注:本授权书为参考格式,如产品制造商有其专用文本,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附件15:
技术响应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6: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7: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8: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包

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月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月日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9:
即墨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人


合 同 号


合同金额


中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其它




付款方式


本次应付金额


验收意见:


负责人: (采购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中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须为三人及以上)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
三、采购项目编号:即公采*******
四、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LED灯;第十包:化学创新实验室。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2016年8月23日正式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六、评审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孟晓景、高新生、乔义刚、王卫、鲁潭瑞
七、中标信息
第一包中标人:青岛泰拓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7656.00元 (大写:壹拾万零柒仟陆佰伍拾陆元整)
地址:青岛市即墨市大信镇鳌蓝路南王家庄村信华街67
主要中标的信息:

序号

设备名称

知名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单位及
数量

单价(元)

1

教学楼LED灯 短管(0.6M)

即星

青岛

0608

1000个

40.80

2

教学楼LED灯 长管(1.2M)

即星

青岛

1218

1096个

61.00

第十包中标人:赢佳实验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17512.02元 (大写:陆拾壹万柒仟伍佰壹拾贰元零贰分)
地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258号33幢903室
主要中标的信息:

序号

设备名称

知名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单位及
数量

单价(元)

有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北京成威

上海

1500*850*2350

9台

12000.00

2

中央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4800*1500*850

4.8米

3600.00

3

桌上型通风柜

北京成威

上海

1500*750*1500

6台

9000.00

4

中央台试剂架

Winbest

上海

4050*300*750

4.05米

1200.00

5

抽拉式药品柜

Winbest

上海

900*500*1800

2套

4800.00

无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北京成威

上海

1500*850*2350

1套

11000.00

2

靠边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7580*750*900

7.58米

1800.00

3

靠边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4500*750*900

4.5米

1800.00

4

边台试剂架

Winbest

上海

3600*200*750

3.6米

800.00

5

中央实验台

Winbest

上海

4350*1500*900

4.35米

3600.00

6

中央台试剂架

Winbest

上海

5600*300*750

5.6米

1200.00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即墨市崂山二路68号
联 系 人:张广野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07室
联 系 人:金燕
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即墨市政府采购
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
(第一、十包)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即公采*******
日 期: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0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10
2.其他规定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12
1.项目说明12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12
3.商务条件22
第五章 评标办法23
1.相关要求23
2. 评分标准24
2.1第一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24
2.2第十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25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27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28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9
2.合格的投标人29
3.保密30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30
5.踏勘现场31
6.询问31
7.偏离31
8.履约担保31
9.采购代理服务费31
10.招标文件32
11.投标文件的组成34
12.投标报价36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37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7
15.投标文件的递交37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7
17.投标保证金38
18.质疑39
19.投诉39
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40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41
1.开标程序41
2.开标41
3.评标委员会42
4.评标程序44
5.评标44
6.澄清有关问题45
7.定标45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46
9.投标无效46
10.废标47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47
12.违法违规情形48
13.违规处理49
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49
第八章 纪律要求51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51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51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51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51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52
1.签订合同52
2.追加合同金额52
3.货物质量与验收53
4.合同主要条款53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对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即公采*******
2.项目名称: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
3.项目内容:第一包:LED灯;第十包:化学创新实验室。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5.96万元。其中:第一包:20.96万元,第十包:6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第一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的制造商;
5.2第十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即墨市新兴路65号(即墨市城乡建设局设计院内二楼山东三维);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9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9.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即墨市崂山二路68号
联 系 人:张广野
电 话:****-********
10.2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07室
电子信箱:sdswzczb@163.com
邮政编码:266200
联 系 人:金燕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即墨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银行账号:***************
10.3投诉举报
电话:****-********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2016年8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项目(第一、十包)

4

分包情况

分2个包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财政资金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节假日除外)
□踏勘现场时间次日17点前

1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6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含样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7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18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19

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4.送样送达地点: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5.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标结果前,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宣布评标结果后,中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
说明: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场工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0”分处理。

2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金额:第一包:肆仟元整(¥4000元)
第十包: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2.2016年9月6日16:00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即墨支行
银行账号:***************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1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须胶装成一册。
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
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或单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部分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22

投标文件签署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文件盖章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柒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24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报价一览表密封件、投标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2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6年9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每包确定一个中标人,中标结果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0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31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1.1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1.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
□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1.3

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实施的监督。
监督电话:****-********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3

企业注册地或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须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复印件

第一、十包

5

技术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6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第1-4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签到时单独提交,供开标会现场查验。
(3)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其他规定
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产品授权书等)和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根据具体技术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招标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招标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注:下述要求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开标时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其样品评价不得分。中标后投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
2.1 第一包:LED灯参数及技术要求:

序号

名 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教学楼LED灯 短管(0.6M)

光通量(lm)

>600 lm


1000

色温(k)

6000—6500 K

输入电流(mA)

81

输入电压(V)

AC220

功率(W)

8±0.5

显色指数

>75

光效(LM/W)

> 75 LM/W

灯珠数量(个)、尺寸

75个、3014

铝材厚度

> 0.5mm

PC罩透光罩

>90%

2








※教学楼LED灯 长管(1.2M)

光通量(lm)

>1500 lm


1096

色温(k)

6000—6500 K

输入电流(mA)

81

输入电压(V)

AC220

功率(W)

18±1.5

显色指数

>80

光效(LM/W)

> 90 LM/W

灯珠数量(个)、尺寸

190个、3014

铝材厚度

>0.5mm

PC罩透光罩

>90%

光通量(lm)

>1500 lm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24小时维修、更换服务。



2.2第十包:化学创新实验室:
2.2.1 须提供详细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等。
有机实验室效果图:


无机实验室效果图




2.2.2参数及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有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规格1500*850*2350mm
全钢结构,采用VAV变风量通风柜,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通风柜内部工作区的照明度达到80 foot-candies(即800勒克斯 Lux)。通风柜照明灯安装在通风柜外部,用防暴玻璃与柜体内部隔离;每一个通风柜配备4个220V/10A三眼插座,2个遥控水阀和遥控气阀。每种阀门都在通风柜外面控制,并用不同颜色标示。台式通风柜及桌上型通风柜均为上下移门,其中桌上型通风柜其它均带玻璃视窗,所有玻璃选用防爆浮法夹胶玻璃,厚6mm。平衡系统有砝码、滑轮、铰链等装置。传动装置为链条传动,不能使用钢丝绳传动,不超过5磅的力就可以升、降移门。移门可以自动降到18”安全操作高度。平衡系统经过相关检测机构10,000次强制检测。通风柜内部材料为polyresin高分子树脂聚合材料,不能使用金属或理化板之类不能抗腐蚀或不阻燃的材料。内衬材料表面光滑。所有的内部连接装置都隐藏布置,没有外露的螺钉,所投产品必须通过Ashrae 110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9

2

中央实验台

规格4800*1500*850mm
全钢结构:柜体选用一级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表面处理:采用耐腐蚀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前经严格处理,台面板为19mm厚环氧树脂,门铰采用不锈钢,打开角度180度,拉手为外拉式锌合金,抽屉带分隔。专用三节导轨,抽屉内表面均设有防撞垫片。落地型底柜,底柜背板可拆卸维修,层板最大承重不小于90Kg。优质品牌。所投产品须通过sefa 8m 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8

3

桌上型通风柜

规格1500*750*1500mm
采用教学系列,全钢结构,三面带玻璃视窗,内衬钢化玻璃,带水及气体考克。推拉门采用链条传动,带合成架,所投产品必须通过Ashrae 110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

4

中央台试剂架

规格4050*300*750mm
1、钢制支柱:采用≥1.0mm厚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
报告),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沫喷涂防蚀处理,其厚度为75μm。可吊装可调式层板;支柱与支柱之间距不得超过1500mm。
2、采用台面安装式设计,以方便配置增减拆装;
3、按需求配置单面型或双面型两种式样以方便中央台及边台使用试剂架。
4、试剂架立柱具整排挂孔供活动层板悬挂用,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25mm(约1英吋)。
5、试剂架立柱内侧按要求配置插座安装孔,立柱内夹层应有足够空间供插座配线隐藏铺设。
6、层板采用8mm钢化玻璃或钢板,带不锈钢栏杆。








4.05

5

抽拉式药品柜

规格900*500*1800mm
全钢结构, 带不锈钢拉篮。


2

6

单口冷热水龙头

阀体:采用高品质黄铜,表面经50um以上环氧树酯粉末静
电喷涂,符合DIN 12918标准,阀芯:EPDM材质O型
密封圈;优质品牌。


1

7

双口气体龙头


1

8

小厨宝

8 升,上出水


1

9

环氧树脂水槽

550*450*310mm(外径)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带划水沟。


1

10

可抽取式洗眼器

铜制,出水口带防尘胶盖,手按制动式按钮,不锈钢软管。
优质品牌。


1

11

实验凳

凳面:防静电聚氨酯PU凳面,凳面直径33cm;
底盘:新型铝合金一次成型;
液压升降杆;
五星脚:优质铝合金材质。脚杯:高强度耐磨尼龙脚杯。




47

无机实验室

1

通风柜

1500*850*2350mm
全钢结构,采用VAV变风量通风柜,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通风柜内部工作区的照明度达到80 foot-candies(即800勒克斯 Lux)。通风柜照明灯安装在通风柜外部,用防暴玻璃与柜体内部隔离;每一个通风柜配备4个220V/10A三眼插座,2个遥控水阀和遥控气阀。每种阀门都在通风柜外面控制,并用不同颜色标示。台式通风柜及桌上型通风柜均为上下移门,其中桌上型通风柜其它均带玻璃视窗,所有玻璃选用防爆浮法夹胶玻璃,厚6mm。平衡系统有砝码、滑轮、铰链等装置。传动装置为链条传动,不能使用钢丝绳传动,不超过5磅的力就可以升、降移门。移门可以自动降到18”安全操作高度。平衡系统经过相关检测机构10,000次强制检测。通风柜内部材料为polyresin高分子树脂聚合材料,不能使用金属或理化板之类不能抗腐蚀或不阻燃的材料。内衬材料表面光滑。所有的内部连接装置都隐藏布置,没有外露的螺钉,所投产品必须通过Ashrae 110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

2

靠边实验台
7580*750*900mm

全钢结构:柜体选用一级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表面处理:采用耐腐蚀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前经严格处理,台面板为19mm厚环氧树脂水槽,门铰采用不锈钢,打开角度180度,拉手为外拉式锌合金,抽屉带分隔。专用三节导轨,抽屉内表面均设有防撞垫片。落地型底柜,底柜背板可拆卸维修,层板最大承重不小于90Kg。水槽台采用欧诺诗环氧树脂一体成型。所投产品须通过sefa 8m 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7.58

3

靠边实验台
4500*750*900mm


4.5

4

边台试剂架

3600*200*750mm
1、钢制支柱:采用≥1.0mm厚电解钢板,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沫喷涂防蚀处理,其厚度为75μm。可吊装可调式层板;支柱与支柱之间距不得超过1500mm。
2、采用台面安装式设计,以方便配置增减拆装。
3、按需求配置单面型或双面型两种式样以方便中央台及边台使用试剂架。
4、试剂架立柱具整排挂孔供活动层板悬挂用,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25mm(约1英吋)。
5、试剂架立柱内侧按要求配置插座安装孔,立柱内夹层应有足够空间供插座配线隐藏铺设。
6、层板采用8mm钢化玻璃或钢板,带不锈钢栏杆。


3.6

5

中央实验台

6350*1500*900mm
全钢结构:柜体选用一级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表面处理:采用耐腐蚀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前经严格处理,台面板为19mm厚环氧树脂水槽,门铰采用不锈钢,打开角度180度,拉手为外拉式锌合金,抽屉带分隔。专用三节导轨,抽屉内表面均设有防撞垫片。落地型底柜,底柜背板可拆卸维修,层板最大承重不小于90Kg。水槽台采用欧诺诗环氧树脂一体成型。所投产品须通过sefa 8m等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35

6

中央台试剂架

5600*300*750mm
1、钢制支柱:采用≥1.0mm厚电解钢板(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沫喷涂防蚀处理,其厚度为75μm。可吊装可调式层板;支柱与支柱之间距不得超过1500mm。
2、采用台面安装式设计,以方便配置增减拆装。
3、按需求配置单面型或双面型两种式样以方便中央台及边台使用试剂架。
4、试剂架立柱具整排挂孔供活动层板悬挂用,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25mm(约1英吋)。
5、试剂架立柱内侧按要求配置插座安装孔,立柱内夹层应有足够空间供插座配线隐藏铺设。
6、层板采用8mm钢化玻璃或钢板,带不锈钢栏杆。


5.6

7

吸顶型万向抽气罩

采用新型铝合金三节式万向抽气罩。 臂体:合金材质导管,高密度白色PP材质旋转关节,PP关节松紧旋扭,镀锌钢材质关节中心边接杆,低磨擦处理环型橡胶关节接合垫圈,带碟阀,可360度旋转,配手动调节阀门。 集气罩:透明PMMA材质,圆形半碗状。 安装支架:吊顶安装支架,如果吊顶较高,另配不锈钢管与安装支架连接。


8

8

滴水架

400*100*550mm
轻质量,高强度,容易组装和拆卸,可放在水槽边,PP材质,滴水架钉子呈竖直的40°角,用于置放各种实验室玻璃器皿。 用双手就能够拆装。插空防水。 滴水架钉子可以由使用者来选择外形和大小,以便适应大型的器皿置放。根据要求选择双面或单面。


1

9

单口冷热水龙头1unit

阀体:采用高品质黄铜,表面经50um以上环氧树酯粉末静电喷涂,符合DIN 12918标准,阀芯:EPDM材质O型密封圈;推荐上海挚道,开关旋钮,高密度PP/ABS,人体工学设计,手感舒适。


3

10

双口气体龙头


3

11

环氧树脂水槽

550*450*310mm(外径)
环氧树脂一体成型,蝶形台面,带划水沟


3

12

桌上型洗眼器

铜制,出水口带防尘胶盖,手按制动式按钮,不锈钢软管。


3

13

小厨宝

8 升,上出水


3

14

实验凳

凳面:防静电聚氨酯PU凳面,凳面直径33CM;
底盘:新型铝合金一次成型;
液压升降杆;
五星脚:优质铝合金材质。脚杯:高强度耐磨尼龙脚杯。




47

通风实验室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PF-1(无机实验室)

1

玻璃钢离心风机

9500m3/h,600pa
包含风机电机防雨罩,防雨帽,减震垫等。


1

2

消音器

500 * 300mm


1

3

手动对开多叶调节阀

400 * 200mm
符合GB50243-2002,钢制喷涂材料。


1

4

手动对开多叶调节阀

200 * 200,符合GB50243-2002,钢制喷涂材料。


1

5

70℃常开防火阀

500 * 300符合GB50243-2002,304不锈钢材料。


1

6

风管

PP 板厚 0.75mm。

平方米

55

7

三通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4

8

变径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4

9

弯头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10

10

通风柜电动调节阀

PP 250。


1

11

通风柜控制器及面板

彩色液晶显示;面风速设定、显示、自适应控制及报警;
紧急排风;风机、照明控制;温度显示及超限报警。


1

12

外墙开孔

标准。


1

13

控制系统调试费

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调试。


1

14

控制系统安装费

通风控制系统安装接线。包括供货中阀门安装,电气排管敷线,自动控制接线,操作面板安装,配电箱安装(包含配电箱
及配电箱内变压器等电器元件)。


1

15

安装附件

风管支架,消音器支架等。


1

16

控制信号线

五芯通讯线。


110

17

控制线

三芯内接线。


110

PF-2(有机实验室)

1

变频离心风机

12000m3/h,600pa
包含风机电机防雨罩,防雨帽,减震垫等。


1

2

消音器

650*400mm


1

3

70℃常开防火阀

650*400mm


1

4

风管

PP 板厚 1.0mm
铸铁。

平方米

70

5

变径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9

6

风管

PP 板厚 0.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8

7

弯头

PP 板厚 0.75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8

8

VAV阀及快速执行器

直径φ315mm,模压一体成型确保高强度及耐用性,PP材质高耐腐蚀性,带气密环确保高气密性无啸叫,带集水环防止管道冷凝水回流进入柜体,带流量检测段精确测量排风量。


8

9

控制器及面板

彩色液晶显示;面风速设定、显示、自适应控制及报警;紧急排风;风机、照明控制;温度显示及超限报警。


8

10

位移传感器

量程1100mm 精度±1%FS 0.6mm不锈钢拉索,BOURNS传感器芯片。


8

11

外墙开孔(排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2

外墙开孔(补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3

新风百叶

优质。


1

14

排风变频控制系统

9.5KW变频器、 DDC 控制器、静压传感器、变频控制柜。


1

15

控制系统调试

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调试。


1

16

控制系统安装

通风控制系统安装接线。包括供货中阀门安装,电气排管敷线,自动控制接线,操作面板安装,配电箱安装(包含配电箱及配电箱内变压器等电器元件)、变频控制柜安装。


1

17

安装附件

风管支架,消音器支架等。


1

18

控制信号线

五芯通讯线。


110

19

控制线

三芯内接线。


110

PF-3(有机实验室)

1

变频离心风机

95000m3/h,600pa
包含风机电机防雨罩,防雨帽,减震垫等。


1

2

消音器

700*300mm


1

3

70℃常开防火阀

700*300mm


1

4

风管

PP 板厚 1.0mm。

平方米

70

5

风管

PP 板厚 0.75mm。

平方米

20

6

风管

PP 板厚 0.5mm。

平方米

5

7

三通

PP 板厚 0.75mm。

平方米

10

8

三通

PP 板厚 1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9

9

弯头

PP 板厚 1mm
符合GB50243-2002含安装。

平方米

5

10

VAV阀及快速执行器

直径φ315mm,模压一体成型确保高强度及耐用性,PP材质高耐腐蚀性,带气密环确保高气密性无啸叫,带集水环防止管道冷凝水回流进入柜体,带流量检测段精确测量排风量。


7

11

控制器及面板

彩色液晶显示;面风速设定、显示、自适应控制及报警;紧急排风;风机、照明控制;温度显示及超限报警。


7

12

位移传感器

量程1100mm 精度±1%FS 0.6mm不锈钢拉索,BOURNS传感器芯片。


7

13

外墙开孔(排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4

外墙开孔(补风)

注意防水要求。 


1

15

新风百叶

优质。


1

16

排风变频控制系统

7.5KW变频器、 DDC 控制器、静压传感器、变频控制柜。


1

17

控制系统调试

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调试。


1

18

控制系统安装

通风控制系统安装接线。包括供货中阀门安装,电气排管敷线,自动控制接线,操作面板安装,配电箱安装(包含配电箱及配电箱内变压器等电器元件)、变频控制柜安装。


1

19

安装附件

风管支架,消音器支架等。


1

20

控制信号线

五芯通讯线
符合国家标准。


110

21

控制线

三芯内接线
符合国家标准。


110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资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3.4质量保证:
3.4.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三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4.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5验收
3.5.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6售后服务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一小时做出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6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以上商务条件第3.1-第3.4项为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当投标人所投设备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签订合同金额为准。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意,样品擅自撤离展示区的,“样品评价”评分因素不得分。
1.6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分依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
1.7残疾人就业单位以联合体投标的不累计加分,以联合体各方中加分最高的为准。
1.8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8.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
1.8.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8.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9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0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11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12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评分标准
2.1第一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

分值比重

45分

55分

12分

112分

2.1.1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8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8。

企业认证

2分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售后服务
机构

3分

青岛地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青岛具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包含维修营业范围的售后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双方协议书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质保期

2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2.1.2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20分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度分优、良、一般三档。优: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用户需求的得20-14分;良: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细微偏差(少于等于3项)但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得13-7分;一般: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部分偏差(少于等于6项,多于3项)得6-0分。

质量性能

15分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5-1分;产品的性能先进、技术成熟,得5-1分;产品的配备备件和备选配件价格低,得5-1分。

样品评价

6分

所提交样品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根据使用性能、制造工艺、表面质量、外形尺寸等评分,优:6-4分,一般:3-1分。
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措施

8分

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得4-1分;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得4-1分。

售后服务
方案

6分

技术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得3-1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得3-1分。


2.2第十包: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

分值比重

48分

52分

12分

112分

2.6.1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8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8。

企业业绩

4分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50万≤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份得1分,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份得2分,满分4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财政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备案)、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企业认证

2分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财务状况

2分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0.5的得2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5且小于等于0.6的得1.5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6且小于等于0.7的得1分。
提供审验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

质保期

2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2.6.2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18分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度分优、良、一般三档。优: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用户需求的得18-13分;良: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细微偏差(少于等于3项)但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得12-7分;一般:对招标文件技术方面有部分偏差(少于等于6项,多于3项)得6-0分。

质量性能

15分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5-1分;产品的性能先进、技术成熟,得5-1分;产品的配备备件和备选配件价格低,得5-1分。

施工组织
方案设计

6分

系统设计方案或优化方案整体比较,施工组织方案、安装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HSE施工管理等进行比较,现场紧急事故处理及保护措施比较,整体效果等比较评分,优:6-5分,一般:4-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本项不得分。

技术措施

7分

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得4-1分;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得3-1分。

售后服务
方案

6分

技术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得3-1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得3-1分。

3.第一、十包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给予优采和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总分

单项分

政策
加分
12分

优采

8分

报价部分加分4分

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一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分的加分,加分=2×(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4分。
技术部分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分的加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2×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4分。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评分加分4分

残疾人就业单位

4分

以投标人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得分:
1、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原件。
青岛市外投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需经当地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将审核依据情况翔实函告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由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
2、企业参保人员汇总表(社保网站打印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残疾人证原件。

说明:
(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4)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合计÷年末资产总计。
3.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原件和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1.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除招标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货物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50万元。
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招标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0000-50000

0.05%

50000-100000

0.035%

100000-500000

0.008%

50****-*******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10.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报监管部门批准并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0.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
11.3商务部分
11.3.1投标函;
11.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5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1.3.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9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3.10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3.11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若有);
11.3.13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3.14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15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技术部分
11.4.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11.4.2授权书;
11.4.3技术响应表;
11.4.4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11.4.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6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2.1)技术方案;
(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3)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4)如果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4.7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4.8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要求的内容。
11.5.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标时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报价一览表》(须与投标文件相同,若不一致,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封套上注明“报价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招标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3.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
1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7.1.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7.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3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损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7.3.2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8.质疑
18.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8.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8.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8.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8.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8.5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6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9.投诉
1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9.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9.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9.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19.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定;
19.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19.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19.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19.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9.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9.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9.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19.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9.4.4提起投诉的日期。
19.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19.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9.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
1.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报价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不含招标人代表)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3.6.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4.评标程序
4.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4.10宣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4技术和商务评审
5.4.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和服务的规格、质量、数量以及服务等技术要求和参数,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
5.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5.4.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5.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6.澄清有关问题
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7.定标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当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7.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7.5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7.6本项目投标人可对多包进行投标,可均中。
7.7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或者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做废标处理,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8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中标人的,入围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入围中标人的中标价格统一按照入围中标人中最低报价确定。否则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9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审结果。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8.1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8.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9.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9.3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9.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9.5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9.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8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9.9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10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投标文件的;
9.1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的;
9.1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9.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10.废标
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0.2废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1.1.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1.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2.违法违规情形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2.3.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2.3.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2.3.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2.3.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2.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再进入正常评标程序。
13.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即墨市政府采购活动:
13.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3.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3.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3.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3.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3.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本章第7.7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招标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商定。
3.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甲方(招标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 所 地:
乙方于20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计


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货物原产地:
2.货物的质量要求:
……
3.货物的技术标准:
……
第四条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六条货款支付
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例;甲方根据采购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保金。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付至%,质保金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
……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即墨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
第九条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完毕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
第十条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市财政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3.乙方投标文件;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
……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年月日







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10、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11、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4、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5、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6、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1)、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若有);
18、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9、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附件1: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报价(元)

1

货物费


2

包装运输费


3

安装调试费


4

售后服务费


5

税费及其他费用


总计

小写:

大写:

注: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依据中标人最终报价,按照第六章第9款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得出;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1







2







3








……






备品备件(包括专用工具等)






耗材






货物费小计


包装运输费

包装费


安装调试费

安装费


运输费


调试费


装卸费


……


保险费


小计


……


售后服务费

培训费


小计


技术服务费


税费及其他费用

税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


……


小计


小计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中标通知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备品备件以及耗材等要求




质保期




交货时间以及地点




付款条件




……




政策性加分条件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绩要求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0: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目录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货物清单(见附件:13);
3、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4、授权书(见附件:14);
5、技术响应表(见附件:15)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
6、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见附件:16);
7、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若有)(见附件:17);
8、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9、投标人在青岛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13:
货物清单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性能以及指标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4:
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制造商名称)是生产(或者代理)(货物名称)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一、代表我方办理在(招标文件编号)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者代理)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二、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文件共同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者其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或者签章)、授权人姓名(签字或者签章)、
职务和部门:职务和部门:

注:本授权书为参考格式,如产品制造商有其专用文本,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附件15:
技术响应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6: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7: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包:第包包名称: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18: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包

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月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月日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9:
即墨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人


合 同 号


合同金额


中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其它




付款方式


本次应付金额


验收意见:


负责人: (采购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中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须为三人及以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设备 实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